一、项目编号:BSZDCG2022016(招标文件编号:BSZDCG2022016)
二、项目名称:保山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星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新桥路中段5号
中标(成交)金额:114.8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云南帝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泰安路59号
中标(成交)金额:3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云南星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打黑站、滇滩所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 打黑站、滇滩边境派出所综合楼各单位工程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容涉及到的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 杨利发 | 云 2532021202136125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2 | 云南帝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腾冲边境管理大队会议室及健身房改造项目 | 腾冲边境管理大队会议室及健身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容涉及到的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 李伍轮 | 云 253201820211368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春阳、杨涛、史梅、刘会英、彭松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988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参与本项目第一标包的各磋商申请人评审情况:
序号 |
磋商申请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评审得分 |
---|---|---|---|
1 |
云南星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93.18 |
2 |
云南保山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91.78 |
3 |
云南保山地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90.87 |
4 |
芒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8.73 |
2. 参与本项目第五标包的各磋商申请人评审情况:
序号 |
磋商申请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评审得分 |
---|---|---|---|
1 |
云南帝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93.18 |
2 |
云南欣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90.44 |
3 |
云南云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9.18 |
4 |
保山市龙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6.74 |
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116.55.195.71:8001/ynggfwpt-xinxi-web/#/homePage),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4.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后,请成交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依法签署采购合同,同时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5. 代理服务费金额:第一标包代理费金额人民币8828.80元,第五标包代理费金额人民币316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135号
联系方式:周警官、0875-2868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警官
电 话: 0875-2868146
A.递交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述所示文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磋商文件不予接收\n | A.递交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述所示文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磋商文件不予接收\n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所提供的相\n关证件资料\n |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参 加 磋 商 所 提 供 的 相 关 证 件\n资料\n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n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n |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n(原件)\n | 2.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的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n(复印件)\n |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n | |
4.授权代理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n | |
B. 递交磋商文件时还须携带下列证件并加盖公章,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登记、核验。如有不\n符,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n | B. 递交磋商文件时还须携带下列证件并加盖公章,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登记、核验。如有不\n符,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n |
1.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n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文件回执”单凭证;\n | 1.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n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文件回执”单凭证;\n |
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网站系统确认凭证;\n | 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网站系统确认凭证;\n |
3.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磋商申请人提供)。\n | 3.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磋商申请人提供)。\n |
4.提供参会人员 24 小时内打印的“云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截图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n显示为绿码的截图彩色复印件。\n | 4.提供参会人员 24 小时内打印的“云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截图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n显示为绿码的截图彩色复印件。\n |
标包\n划分\n | 标包 编号\n | 工程 名称\n | 采购 预算\n | 最高 限价\n | 备注\n |
第一\n标包\n | BSZDCG202\n2016-1\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n队打 黑站 、滇 滩\n所综 合楼 维修 改\n | ¥1298900.00 元\n | ¥1222504.32 元 ,其中 打黑 边境 检\n查站 综合 楼维 修改 造项 目最 高限\n价为 669330.03 元,滇滩 边境 派出\n | 各单 位工 程\n的采 购内 容\n详见 第五 章\n |
造工 程\n | 所综 合楼 维修 改造 项目 最高 限价\n为 553174.29 元。\n | 《采 购需\n求》 、设 计\n施工 图及 工\n程量 清单 内\n容。\n | |||
第二\n标包\n | BSZDCG202\n2016-2\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n队红 旗桥 站执 勤\n现场 及活 动室 建\n设项 目\n | ¥350000.00 元\n | ¥311012.06 元\n | 《采 购需\n求》 、设 计\n施工 图及 工\n程量 清单 内\n容。\n |
第三\n标包\n | BSZDCG202\n2016-3\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n队龙 陵大 队住 宿\n楼及 公寓 房改 造\n项目\n | ¥200000.00 元\n | ¥178819.50 元\n | 《采 购需\n求》 、设 计\n施工 图及 工\n程量 清单 内\n容。\n |
第四\n标包\n | BSZDCG202\n2016-4\n | 腾冲 大队 三个 派\n出所 维修 改造 工\n程\n | ¥550000.00 元\n | ¥517884.94 元 ,其 中滇 滩所 老综\n合楼 民警 宿舍 维修 改造 最高 限价\n为 :189200.79 元,猴桥 所一 二中\n队综 合楼 营房 水电 维修 改造 最高\n限价 为 188324.43 元 ,明光 所办 公\n楼网 络及 水电 维修 改造 最高 限价\n为 140359.72 元。\n | 《采 购需\n求》 、设 计\n施工 图及 工\n程量 清单 内\n容。\n |
第五\n标包\n | BSZDCG202\n2016-5\n | 腾冲 边境 管理 大\n队会 议室 及健 身\n房改 造项 目\n | ¥500000.00 元\n | ¥442957.48 元\n | 《采 购需\n求》 、设 计\n施工 图及 工\n程量 清单 内\n容。\n |
磋 商 保 证金 缴 纳 专 用 账户\n |
开户 名称 :保 山市 政务 服务 管理 局\n |
开户 银行 :中 国邮 政储 蓄银 行保 山隆 阳区 支行\n |
第一 标包 磋商 保证 金专 用账 号: 1007\n6469\n5070\n0100\n0202\n626\n |
第二 标包 磋商 保证 金专 用账 号: 1007\n6469\n5070\n0100\n0202\n627\n |
第三 标包 磋商 保证 金专 用账 号: 1007\n6469\n5070\n0100\n0202\n628\n |
第四 标包 磋商 保证 金专 用账 号: 1007\n6469\n5070\n0100\n0202\n629\n |
第五 标包 磋商 保证 金专 用账 号: 1007\n6469\n5070\n0100\n0202\n630\n |
汇入 地址 :云 南省 保山 市隆 阳区\n |
业务 咨询 电话 :\n010-86483801\n |
技术 支持 单位 :北 京筑 龙信 息技 术有 限责 任公 司\n |
注:参与 本项 目的 磋商 申请 人采 用转 账的 方式 提交 保证 金的 须从 单位 基本 户转 出 ,并注 明项 目名 称或 采购 编\n号, 请磋 商申 请人 在转 账完 成后 ,使 用数 字证 书( 机构 CA 证书 )登 录投 标系 统, 在系 统主 界面 的 “确认 磋\n商保 证金 ”中对 磋商 保证 金进 行确 认绑 定, 最后 打印 保证 金缴 纳回 执。\n |
条款 号\n | 条\n款\n名\n称\n | 编\n列\n内\n容\n |
1.2\n | 采购 人\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队\n |
1.2\n | 采购 代理 机构\n | 保山 市天 瑞建 设工 程招 标咨 询有 限公 司\n |
1.2\n | 工程 名称\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队 7个基 层单 位维 修改 造项 目【 第五 标包 】\n |
1.2\n | 采购 编号\n | BSZDCG2022016\n |
1.2\n | 第五 标包\n名称\n | 腾冲 边境 管理 大队 会议 室及 健身 房改 造项 目\n |
1.2\n | 标包 编号\n | BSZDCG2022016-5\n |
1.2\n | 工程 实施 地点\n | 腾冲 边境 管理 大队\n |
1.2\n | 合同 类型\n | 每个 标段 按单 位执 行固 定单 价合 同\n |
1.2\n | 发包 方式\n | 每个 标包 总包 、包 工包 料\n |
3.1\n | 采购 内容\n | 详见 第五 章《 采购 需求 》\n |
4\n | 磋商 申请 人资 格要 求\n | 见第 一章 “竞争 性磋 商公 告 ”\n |
7.1\n | 磋商 文件 澄清 截止 时间\n | 提交 响应 文件 截止 时间 5日前 。\n |
7.5\n | 本 项 目 磋 商 小 组 根 据 与\n磋 商 申 请 人 磋 商 情 况 可\n能实 质性 变动 的内 容\n | 第五 章\n采购 需求 等\n |
9.1\n | 构 成 响 应 文 件 的 其 他 资\n料\n | 1.具备 履行 合同 所必 需的 设备 和专 业技 术能 力的 证明 材料 ;\n2.若磋 商文 件中 另有 要求 的 ,则还 应满 足其 他要 求中 的相 关资 质要 求。\n3.磋商 申请 人资 格要 求中 要求 提供 的资 料以 及磋 商申 请人 认为 需要\n提供 的其 他资 料。\n |
10.1\n | 采 购 预 算 及 最 高 限 价\n(人 民币 )\n | 本项 目第 五标包 采购 预算 :¥500000.00元,最高 限价 :¥442957.48元,\n磋 商 申 请 人 的最 终 报 价 不 得 超 过 最 高限 价 , 否 则 其 响 应文 件 将 视 为 无\n效。\n |
12.1\n | 有效 期\n | 递交 响应 文件 的截 止日 期后 30天\n |
13.3\n | 响应 文件 份数\n | 本次 采购 采用 在云南 省公 共资 源交 易中 心( 保山 市) 网站 上进 行采 购\n与递 交响 应文 件, 拟参 与的 磋商 申请 人须 同时 按采 购文 件要 求提 交1\n套电 子磋 商响 应文 件( 光盘 或U盘)\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评\n审\n内 容\n | 评 审 因 素\n | 评 审 因 素\n |
磋商 申请 人应 具\n有独 立承 担民 事\n责任 的能 力\n | 有 效 营 业执 照 :磋商 申请 人有 效的《营业 执照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n组织 机构 代码 证 》、《 税务 登记 证》(或统 一社 会信 用代 码证 )或其\n他 组 织 证 件 或 自 然 人 身 份 证 件 等 能 证 明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n材料 。\n | 审 查 其 提 供 材 料 的\n完整 性及 有效 性\n |
磋商 申请 人应 具\n有独 立承 担民 事\n责任 的能 力\n | 法定 代表 人( 负责 人) 及其 身份 证明 。\n | 审查 法定 代表 人(负\n责人 )是否 与提 供的\n营 业 执 照 载 明 事 项\n保 持 一 致 及 身 份 证\n有效 期限\n |
磋商 申请 人应 具\n有独 立承 担民 事\n责任 的能 力\n |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申明文件。\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 ,磋\n商 申 请 人 不 是 联 合\n体 的 不 须 提 供 联 合\n体协 议书 。\n |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n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n务会 计制 度\n | 提供 具有 良好 的商 业信 誉的 声明 函;\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 ,若\n存 在 不 良 记 录 的 视\n为不 合格 。\n |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n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n务会 计制 度\n | 提 供磋 商 申请 人 2021 年 度的 审 计报 表 银行 出 具的 资 信证 明 或担 保 机\n构出 具的 投标 担保 函等 能证 明其 具有 健全 的财 务会 计制 度的 材料 。\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n |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n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n的良 好记 录\n | 提供 磋商 申请 人 2021 年 05 月至 今任 意 2 个月 的依 法缴 纳税 收凭 证及\n社会 保险 证明 材料 。\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n |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n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n业技 术能 力\n | 提 供 能 证 明 其 具 有 项 目 实 施 能 力 的 设 备 清 单 及 人 员 配 置 情 况 或 人 员\n配置 承诺 。\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n |
无 重 大 违 法 记 录\n声明\n |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n声明 。\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n |
磋商 申请 人资 质\n要求\n | 拟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磋 商 申 请 人 必 须 具 备 合 法 有 效 的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n的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或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专 业 承\n包二 级及 以上 资质 ,并 提供 合法 有效 的安 全生 产许 可证 书 。\n | 审 查 其 提 供 材 料 的\n完整 性及 有效 性\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评\n审\n内 容\n | 评 审 因 素\n | 评 审 因 素\n |
项目 经理 资质 要\n求\n | 拟 派 往 本 工 程 的 项 目 经 理 须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及 以\n上资 格等 级证 书及 建造 师安 全生 产考 核合 格证 书(有效 期内 ),本项\n目不 接受 有在 建 、已中 标未 开工 或已 列为 其他 项目 中标( 成交 )候选\n人第 一名 的建 造师 作为 项目 经理 ( 提供 声明 函) 。\n | 审 查 其 提 供 材 料 的\n完整 性及 有效 性\n |
特别 提示 :1.本表 中所 列内 容均 提供 彩色 扫描 件或 加盖 磋商 申请 人行 政章 或电 子公 章的 复印 件;\n2.磋商 申请 须按 本表 要求 提供 能充 分证 明其 有资 格参与 磋商 的证 明材 料;\n3.磋商 申请 人须 对所 提供 的全 部证 明材 料的 真实 性及 合法 性负 全部 责任 ;\n4.本 表 所列 内 容 任 何一 项 缺 失 或不 通 过 , 其 参 与 磋商资 格 将被 取 消 , 只有 通 过 资 格审 查 的 磋 商 申请\n人提 交的 磋商 响应 文件 才能 进入 下一 阶段 的评 审。\n | 特别 提示 :1.本表 中所 列内 容均 提供 彩色 扫描 件或 加盖 磋商 申请 人行 政章 或电 子公 章的 复印 件;\n2.磋商 申请 须按 本表 要求 提供 能充 分证 明其 有资 格参与 磋商 的证 明材 料;\n3.磋商 申请 人须 对所 提供 的全 部证 明材 料的 真实 性及 合法 性负 全部 责任 ;\n4.本 表 所列 内 容 任 何一 项 缺 失 或不 通 过 , 其 参 与 磋商资 格 将被 取 消 , 只有 通 过 资 格审 查 的 磋 商 申请\n人提 交的 磋商 响应 文件 才能 进入 下一 阶段 的评 审。\n | 特别 提示 :1.本表 中所 列内 容均 提供 彩色 扫描 件或 加盖 磋商 申请 人行 政章 或电 子公 章的 复印 件;\n2.磋商 申请 须按 本表 要求 提供 能充 分证 明其 有资 格参与 磋商 的证 明材 料;\n3.磋商 申请 人须 对所 提供 的全 部证 明材 料的 真实 性及 合法 性负 全部 责任 ;\n4.本 表 所列 内 容 任 何一 项 缺 失 或不 通 过 , 其 参 与 磋商资 格 将被 取 消 , 只有 通 过 资 格审 查 的 磋 商 申请\n人提 交的 磋商 响应 文件 才能 进入 下一 阶段 的评 审。\n |
条 款 号\n | 条 款 号\n | 审 查 内 容\n | 审 查 标 准\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磋商 保证 金\n | 必须 按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第二 章“ 磋商 申请 人须 知”规定 提交 保\n证金 ;磋 商保 证金 有效 期与 磋商 文件 有效 期保 持一 致。\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签字 、盖 章\n | 单位 盖章 、法定 代表 人(负责 人 )或法 定代 表人(负责 人 )授\n权的 代理 人签 字或 盖章 ,符 合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要求 的。\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法定 代表 人(负责 人 )\n身份 证明 书\n | 符合 磋商 文件 规定 格式 及内 容, 并盖 单位 章。\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法定 代表 人(负责 人 )\n授权 委托 书及 身份 证\n | 有法 定代 表人(负责 人)签字 或盖 章 ,并盖 单位 章 ,符合 磋商\n文件 规定 格式 及内 容。\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工程 量清 单\n | 磋商 申请 人工 程量 清单 报价 存在 有重 大漏 项 、缺项 ,且在 磋商\n响应 文件 中没 有明 确的 阐述 和承 诺的 ;\n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中 的 清 单 工 程 量 与 采 购 人 发 出 的 清 单 工 程\n量不 一致 的。\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不平 衡报 价\n | 若 磋 商 申 请 人 的 磋 商 报 价 中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出 现 不 平\n衡报 价且 差异 过大 未 作出 说明 理由 的。\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响应 文件 编制\n | 符合 磋商 文件 格式 及资 料提 供的 要求\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磋商 报价\n | 磋商 申请 人最 终报 价未 超过 本次 采购 设置 的最 高限 价 ,或最 终\n报价 经评 审后 未被 判定 为不 合理 价格 的。\n不合 理报 价的 判定 标准 :\n(1)磋商 申请 人磋 商最 终报 价超 出项 目 最高 限价 的;\n(2)磋商 小组 认为 磋商 申请 人的 磋商 最终 报价 明显 低于 其他 通\n过符 合性 审查 磋商 申请 人的 报价 ,有可 能影 响工程 或 产品 质量\n |
条 款 号\n | 条 款 号\n | 审 查 内 容\n | 审 查 标 准\n |
或者 不能 诚信 履约 的。\n | |||
实质 性响 应\n | 磋商 响应 文件 必须 满足 本项 目实 质性 要求 ,实质 性要 求详 见竞\n争性 磋商 文件 “ 磋商 申请 人须 知前 附表 :26.1 条( 4)款 ”。\n | ||
其他 要求\n | 1.竞争 性磋 商响 应文 件没 有采 购人 不能 接受 的条 件;\n2.不符 合法 律、 法规 和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中规 定的 其他 要求 的。\n |
3\n | 综合 评估 评分 法: 是指 响应 文件 满足 磋商 文件 全部 实质 性要 求且 按评 审因 素的 量化 指标 评审 得分\n最高 的磋 商申 请人 为第 一成 交候 选磋 商申 请人 的评 审方 法。\n本项 目评 审细 则详 见下 表:\n评分 因素 权重 : 综合 技术 实力 部分 F1:100 分, 权重 A1 为 0.55;\n磋商 报价 F2: 100 分, 权重 A2 为 0.45;\n磋商 申请 人的 评标 总得 分= F1×A1+F2×A2\n其中 :\n1\nF1、F2 分别 为综 合技 术实 力部 分, 磋商 报价 部分 2 项评 分因 素的 汇总 得分 ;\n② A1、 A2 分别 为 2 项评 分因 素所 占的 权重 (A1+A2=1);\n | 综合 评估 评分 法: 是指 响应 文件 满足 磋商 文件 全部 实质 性要 求且 按评 审因 素的 量化 指标 评审 得分\n最高 的磋 商申 请人 为第 一成 交候 选磋 商申 请人 的评 审方 法。\n本项 目评 审细 则详 见下 表:\n评分 因素 权重 : 综合 技术 实力 部分 F1:100 分, 权重 A1 为 0.55;\n磋商 报价 F2: 100 分, 权重 A2 为 0.45;\n磋商 申请 人的 评标 总得 分= F1×A1+F2×A2\n其中 :\n1\nF1、F2 分别 为综 合技 术实 力部 分, 磋商 报价 部分 2 项评 分因 素的 汇总 得分 ;\n② A1、 A2 分别 为 2 项评 分因 素所 占的 权重 (A1+A2=1);\n |
序号\n | 项目\n | 评分 标准\n |
3.1\n(综\n合技\n术实\n力部\n分)\n | 对项 目的 理\n解、 重难 点\n分析 及合 理\n化建 议( 满\n分 8 分 )\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对 项目 的 理 解、 重 难 点分 析 及合 理 化 建议” 部 分\n内容 进行 详细 地审 查后 ,综 合评 审评 分:\n第一 档次(8-10 分):对采 购项 目的 关键 技术 、工艺 有明 确、深入 的表 述 ,对施 工\n重点 、难 点、 经济 、安 全的 解决 方案 和保 证措 施方 案及 合理 化建 议切 实可 行。\n第二 档次(4-7 分 ):对采 购项 目的 关键 技术 、工艺 有较 明确 的表 述 ,对施 工重 点 、\n难点 、经 济、 安全 的解 决方 案和 保证 措施 方案 及合 理化 建议 可行 。\n第三 档次(0-3 分 ):对采 购项 目的 关键 技术 、工艺 的表 述不 够明 确 ,对施 工重 点 、\n难点 、经 济、 安全 的解 决方 案和 保证 措施 。\n |
3.1\n(综\n合技\n术实\n力部\n分)\n | 施工 方案 与\n技术 措施\n(满 分 15\n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实 施 方 案”中 “ 施 工方 案 与 技术 措 施” 部 分\n内容 进行 详细 地审 查后 ,综 合评 审评 分:\n第 一 档 次 ( 11-15 分 ) : 对 项 目 总 体 概 况 表 述 清 晰 、 完 整 ; 项 目 施 工 部 署 安 排 及 施\n工 方法 和 技 术措 施 先 进、 可 靠, 提 供 详细 完 整 的施 工总 平 面 图, 符 合环 保 、 安全 、\n文明 生产 要求 。\n第二 档次(6-10 分 ):对项 目总 体概 况表 述较 清晰 、完整 ;项目 施工 部署 安排 及施\n工 方法 和 技 术措 施 具 体较 可 靠; 提 供 完整 的 施 工总 平 面 图, 较 符合 环 保 、安 全 、 文\n明生 产要 求。\n第 三 档 次 ( 0-5 分 ) : 对 项 目 总 体 概 况 表 述 不 够 清 晰 , 项 目 施 工 部 署 安 排 及 施 工 方\n |
法 和技 术 措 施不 够 具 体; 提 供的 施 工总 平 面 图存 在缺 陷 , 对 项目 主 要 及关 键 方 案表\n述不 够清 晰。\n | ||
质量 管理 体\n系与 措施\n(满 分 15\n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实 施 方 案”中 “ 质 量管 理 体 系与 措 施” 部 分\n内容 进行 详细 地审 查后 ,综 合评 审评 分:\n第 一 档 次 ( 11-15 分 ) :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目 标 符 合 或 优 于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且 目 标\n明 确: 质 量 管理 机 构 健全 , 职责 分 工 明确 , 管 理制 度 齐全 , 质 量管 理 实 施与 监 控技\n术措 施全 面、 有效 。\n第二 档次(6-10 分 ):施工 质量 管理 目标 符合 或优 于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要求 且目 标明\n确 ;管 理 机 构健 全 , 职责 分 工较 明 确 ,管 理 制 度较 齐 全, 质 量 管理 实 施 与监 控 技术\n措施 较完 整。\n第 三 档 次 ( 0-5 分 ) :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目 标 符 合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且 目 标 明 确 : 管\n理 机构 基 本 健全 , 职 责分 工 基本 明 确 ,管 理 制 度基 本 齐全 , 质 量管 理 实 施与 监 控技\n术措 施基 本完 整。\n | |
环境 保护 安\n全管 理体 系\n与措 施( 满\n分 10 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实 施 方 案”中 “ 环 境保 护 安 全管 理 体 系与 措\n施” 部分 内容 进行 详细 地审 查后 ,综 合评 审评 分:\n第一 档次(8-10 分):环境 保护 安全 目标 符合 或优 于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的要 求 ;安全\n管 理机 构 健 全, 职 责 分工 明 确; 管 理 制度 齐 全 ;环 境 保护 安 全 管理 实 施 与监 控 技术\n措施 全面 、有 效。\n第 二 档 次 ( 4-6 分 ) : 环 境 保 护 安 全 目 标 符 合 或 优 于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 管 理 机\n构 健全 , 职 责分 工 较 明确 ; 管理 制 度 较齐 全 ; 环境 保 护安 全 管 理实 施 与 监控 技 术措\n施较 完整 。\n第 三 档 次 ( 0-3 分 ) : 环 境 保 护 安 全 目 标 符 合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 管 理 机 构 基 本\n健 全, 职 责 分工 基 本 明确 ; 管理 制 度 基本 齐 全 ;环 境 保护 安 全 管理 实 施 与监 控 技术\n措施 基本 完整 。\n | |
工程 进度 计\n划与 保证 措\n施(满分 10\n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实 施 方 案”中 “ 工 程进 度 计 划与 保 证 措施 ”\n部分 内容 进行 详细 地审 查后 ,综 合评 审评 分:\n第一 档次(8-10 分):总工 期及 节点 工期 满足 竞争 性磋 商文 件要 求 :施工 进度 计划\n内 容全 面 , 线路 清 晰 、准 确 、完 整 , 计划 编 制 合理 可 行, 有 详 细完 整 地 计划开 、竣\n工日 期和 施工 进度 网络 图; 计划 安排 保障 措施 有力 、合 理、 可行 。\n第 二 档 次 ( 4-7 分 ) : 总 工 期 及 节 点 工 期 满 足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 施 工 进 度 计 划\n内 容较 全 面 ,线 路 较 清晰 , 计划 编 制 较合 理 , 有完 整 的计 划开 、 竣 工日 期 和 施工 进\n度网 络图; 计划 安排 保障 措施 可行 。\n第 三 档 次 ( 0-3 分 ) : 总 工 期 及 节 点 工 期 满 足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 施 工 进 度 计 划\n内 容不 够 全 面, 线 路 不够 清 晰, 计 划 编制 不 够 合理 ,计 划开 、 竣 工日 期 和 施工 进 度\n网络 图存 在缺 陷; 计划 安排 保障 措施 基本 可行 。\n |
资源 配备 计\n划(满分 15\n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实 施 方 案”中 “ 资 源配 备 计 划 ”部 分内 容 进\n行详 细地 审查 后, 综合 评审 评分 :\n第 一 档 次 ( 11-15 分 ) : 劳 动 力 计 划 、 周 转 材 料 计 划 、 施 工 机 具 计 划 、 主 要 材 料 一\n次 性需 用 量 计划 等 资 源投 入 计划 与 施 工部 署 、 施工 方 法及 进 度 计划 呼 应 ,有 详细 完\n整 的劳 动力 计 划 表 、拟 投入 的 主 要施 工 机 具表 , 很 好的 满 足 施工 需 要 ,调 配 投入 计\n划合 理、 准确 全面 。\n第二 档次(6-10 分):劳动 力计 划 、周转 材料 计划 、施工 机具 计划 、主要 材料 一次\n性 需用 量 计 划等 资 源 投入 计 划与 施 工 部署 、 施 工方 法 及进 度 计 划呼 应 ,有 完整 的 劳\n动力 计划 表、拟投 入的 主要 施工 机具 表,较好 地满 足施工 需要 ,调配 投入 计划 合理 。\n第 三 档 次 ( 0-5 分 ) : 劳 动 力 计 划 、 周 转 材 料 计 划 、 施 工 机 具 计 划 、 主 要 材 料 一 次\n性需 用量 计划 等资 源投 入计 划与 施工 部署 、施工 方法 及进 度计 划基 本满 足施 工需 要,\n无“ 劳动 力计 划表 、拟投 入的 主要 施工 机具 表 ”; 调配 投入 计划 基本 合理 。\n | |
项目 管理 机\n构配 置( 满\n分 15 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管 理 机 构配 备 情 况表 ”、 “ 建 造师 简 历 表”\n“主 要项 目 管 理人 员 简 历表 ” 、 “ 项 目管 理 机 构配 备 情 况辅 助 说明 资 料” 四部 分内\n容进 行详 细地 审查 后, 综合 评审 评分 :\n第 一 档 次 ( 11-15 分 ) : 磋 商 申 请 人 拟 定 的 项 目 经 理 符 合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的 资\n格 条件 : 项 目经 理 资 质证 书 和 B 证 年检 合 格 。项 目 管 理人 员 针对 工 程 实际 配 置 且合\n理, 能满 足工 程管 理需 要且 有针 对性 ,项 目管 理人 员持 证上 岗。\n第二 档次(6-10 分 ):磋商 申请 人拟定 的项 目经 理符 合 竞争 性磋 商文 件规定 的资 格\n条 件: 项 目 经理 资 质 证书 和 B 证 年检 合 格 。项 目 管 理人 员 配置 合 理 ,能 满 足 工程 管\n理需 要, 但专 业配 置针 对性 一般 ,项 目主 要管 理人 员持 证上 岗。\n第 三 档 次 ( 0-5 分 ) : 磋 商 申 请 人 拟 定 的 项 目 经 理 符 合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n条 件: 项 目 经理 资 质 证书 和 B 证 年检 合 格 。项 目 管 理人 员 配置 基 本 满足 工 程 管理 需\n要, 专业 配置 缺乏 针对 性, 项目 主要 管理 人员 持证 上岗 。\n注: 对项 目管 理人 员没 有说 明的 本项 不得 分。\n | |
类似 项目 经\n验(满分 10\n分)\n | 磋 商申 请 人 近三 年 内 具有 承 包与 本 次 采购 相 关 的工 程( 房屋 建 筑 工程 或 建 筑物 修 缮\n工程 )建设 经验 的证 明材 料 ,每提 供一 份得 2 分,最高 得 10 分。时间 以合 同签 订日\n期为 准。\n注:磋 商 响 应文 件 中 应 附 业绩 证 明( 提 供 合 同协 议 书 )材 料 复 印件 ,以 合 同 签订 时\n间 为 准 ,时 段 为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今为 准 。\n | |
备注\n | 1.对各 磋商 申请 人响 应文 件的 综合 技术 实力 部分 独立 进行 分档 评分 。\n2.各 磋商 申 请 人须 根 据 上述 评 分因 素 提 供相 应 证 明材 料 ,以 便 磋 商小 组 进 行审 查 及\n评 分。 如 上 述资 料 提 供不 全 或来 源 不 明确 , 以 致磋 商 小组 无 法 核实 的 或 判定 的 ,则\n对应 评分 项应 为最 后一 个档 次。\n |
3.2\n(磋\n商报\n价部\n分)\n | 磋商 报价\n(满 分 100\n分)\n | (1)磋 商最 终报 价得 分计 算公 式 =(评 审基 准价 /该磋 商申 请人 最终 报价 ) ×100\n即: P1=[P/( B1, B2, …, Bn) ]×100\n注: P 为评 审基 准价 ,为 通过 资格 及响 应性 评审 且磋 商最 终报 价最 低的 有效 报价 ;\nB1, B2, …, Bn 为通 过资 格评 审及 响应 性评 审的 所有 有效 磋商 申请 人的 最终 报价 ,\nn 为通 过资 格评 审及 响应 性评 审的 有效 磋商 申请 人报 价的 个数 。\n同 时, 为 了 防止 磋 商申 请人 低价 倾 销 恶意 报 价 ,最 后 导致 本 项 目质 量 受 损的 状 况发\n生 ,磋 商申 请 人 针对 项 目 的报 价 为 不合 理 低价 的 , 其提 交 的 响 应文 件 作 无效响 应文\n件处理 。\n(2)小 微企 业报 价的 确定 :\n①小型 、微 型企 业提 供参 与投 标时 ,须 提供 本企 业的 《中 小企 业声 明函 》。\n②如 磋商 申 请 人为 监 狱 企业 , 还须 提 供 省级 以 上 监狱 管 理局 、 戒 毒管 理 局 (含 新 疆\n生产 建设 兵团 )出 具的 属于 监狱 企业 的证 明文 件扫 描件 。\n③如磋 商申 请人 为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 提供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n对小 型、 微型 企业 的投 标承 担的 工程 的价 格给 予 3%的扣 除。\n小型 、含 微型 企业 报价 计算 公式 :B 小=B*(1-3%),该 报价 作为 评审 价格 。\n注 :根 据《 政 府 采 购货 物 和 服 务 招标 投 标 管 理 办法 》(财 政 部 第 8 7 号 令 )第 六\n十 条 : 评标 委 员 会 认 为投 标 人 的 报 价明 显 低 于 其 他 通过 符 合 性 审 查投 标 人 的 报 价,\n有 可 能 影响 产 品 质 量 或者 不 能 诚 信 履约 的 ,应 当 要 求其 在 评 标 现 场合 理 的 时 间 内提\n供 书 面 说明 ,必 要 时 提交 相 关 证 明 材料 ;投 标 人 不能 证 明 其 报 价合 理 性 的 ,评 标 委\n员 会 应 当将 其 作 为 无 效投 标 处 理 。\n |
A.递交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述所示文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磋商文件不予接收\n | A.递交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述所示文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磋商文件不予接收\n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所提供的相\n关证件资料\n |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参 加 磋 商 所 提 供 的 相 关 证 件\n资料\n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n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n |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n(原件)\n | 2.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的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n(复印件)\n |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n | |
4.授权代理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n | |
B. 递交磋商文件时还须携带下列证件并加盖公章,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登记、核验。如有不\n符,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n | B. 递交磋商文件时还须携带下列证件并加盖公章,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登记、核验。如有不\n符,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n |
1.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n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文件回执”单凭证;\n | 1.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n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文件回执”单凭证;\n |
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网站系统确认凭证;\n | 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网站系统确认凭证;\n |
3.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磋商申请人提供)。\n | 3.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磋商申请人提供)。\n |
4.提供参会人员 24 小时内打印的“云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截图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n显示为绿码的截图彩色复印件。\n | 4.提供参会人员 24 小时内打印的“云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截图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n显示为绿码的截图彩色复印件。\n |
标包\n划分\n | 标包 编号\n | 工程 名称\n | 采购 预算\n | 最高 限价\n | 备注\n |
第一\n标包\n | BSZDCG202\n2016-1\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n队打 黑站 、滇 滩\n所综 合楼 维修 改\n | ¥1298900.00 元\n | ¥1222504.32 元 ,其中 打黑 边境 检\n查站 综合 楼维 修改 造项 目最 高限\n价为 669330.03 元,滇滩 边境 派出\n | 各单 位工 程\n的采 购内 容\n详见 第五 章\n |
造工 程\n | 所综 合楼 维修 改造 项目 最高 限价\n为 553174.29 元。\n | 《采 购需\n求》 、设 计\n施工 图及 工\n程量 清单 内\n容。\n | |||
第二\n标包\n | BSZDCG202\n2016-2\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n队红 旗桥 站执 勤\n现场 及活 动室 建\n设项 目\n | ¥350000.00 元\n | ¥311012.06 元\n | 《采 购需\n求》 、设 计\n施工 图及 工\n程量 清单 内\n容。\n |
第三\n标包\n | BSZDCG202\n2016-3\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n队龙 陵大 队住 宿\n楼及 公寓 房改 造\n项目\n | ¥200000.00 元\n | ¥178819.50 元\n | 《采 购需\n求》 、设 计\n施工 图及 工\n程量 清单 内\n容。\n |
第四\n标包\n | BSZDCG202\n2016-4\n | 腾冲 大队 三个 派\n出所 维修 改造 工\n程\n | ¥550000.00 元\n | ¥517884.94 元 ,其 中滇 滩所 老综\n合楼 民警 宿舍 维修 改造 最高 限价\n为 :189200.79 元,猴桥 所一 二中\n队综 合楼 营房 水电 维修 改造 最高\n限价 为 188324.43 元 ,明光 所办 公\n楼网 络及 水电 维修 改造 最高 限价\n为 140359.72 元。\n | 《采 购需\n求》 、设 计\n施工 图及 工\n程量 清单 内\n容。\n |
第五\n标包\n | BSZDCG202\n2016-5\n | 腾冲 边境 管理 大\n队会 议室 及健 身\n房改 造项 目\n | ¥500000.00 元\n | ¥442957.48 元\n | 《采 购需\n求》 、设 计\n施工 图及 工\n程量 清单 内\n容。\n |
磋 商 保 证金 缴 纳 专 用 账户\n |
开户 名称 :保 山市 政务 服务 管理 局\n |
开户 银行 :中 国邮 政储 蓄银 行保 山隆 阳区 支行\n |
第一 标包 磋商 保证 金专 用账 号: 1007\n6469\n5070\n0100\n0202\n626\n |
第二 标包 磋商 保证 金专 用账 号: 1007\n6469\n5070\n0100\n0202\n627\n |
第三 标包 磋商 保证 金专 用账 号: 1007\n6469\n5070\n0100\n0202\n628\n |
第四 标包 磋商 保证 金专 用账 号: 1007\n6469\n5070\n0100\n0202\n629\n |
第五 标包 磋商 保证 金专 用账 号: 1007\n6469\n5070\n0100\n0202\n630\n |
汇入 地址 :云 南省 保山 市隆 阳区\n |
业务 咨询 电话 :\n010-86483801\n |
技术 支持 单位 :北 京筑 龙信 息技 术有 限责 任公 司\n |
注:参与 本项 目的 磋商 申请 人采 用转 账的 方式 提交 保证 金的 须从 单位 基本 户转 出 ,并注 明项 目名 称或 采购 编\n号, 请磋 商申 请人 在转 账完 成后 ,使 用数 字证 书( 机构 CA 证书 )登 录投 标系 统, 在系 统主 界面 的 “确认 磋\n商保 证金 ”中对 磋商 保证 金进 行确 认绑 定, 最后 打印 保证 金缴 纳回 执。\n |
条款 号\n | 条\n款\n名\n称\n | 编\n列\n内\n容\n |
1.2\n | 采购 人\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队\n |
1.2\n | 采购 代理 机构\n | 保山 市天 瑞建 设工 程招 标咨 询有 限公 司\n |
1.2\n | 工程 名称\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队 7个基 层单 位维 修改 造项 目【 第一 标包 】\n |
1.2\n | 采购 编号\n | BSZDCG2022016\n |
1.2\n | 第一 标包\n名称\n | 保山 边境 管理 支队 打黑 站、 滇滩 所综 合楼 维修 改造 工程\n |
1.2\n | 标包 编号\n | BSZDCG2022016-1\n |
1.2\n | 工程 实施 地点\n | 打黑 边境 检查 站、 滇滩 边境 派出 所\n |
1.2\n | 合同 类型\n | 每个 标段 按单 位执 行固 定单 价合 同\n |
1.2\n | 发包 方式\n | 每个 标包 总包 、包 工包 料\n |
3.1\n | 采购 内容\n | 详见 第五 章《 采购 需求 》\n |
4\n | 磋商 申请 人资 格要 求\n | 见第 一章 “竞争 性磋 商公 告 ”\n |
7.1\n | 磋商 文件 澄清 截止 时间\n | 提交 响应 文件 截止 时间 5日前 。\n |
7.5\n | 本 项 目 磋 商 小 组 根 据 与\n磋 商 申 请 人 磋 商 情 况 可\n能实 质性 变动 的内 容\n | 第五 章\n采购 需求 等\n |
9.1\n | 构 成 响 应 文 件 的 其 他 资\n料\n | 1.具备 履行 合同 所必 需的 设备 和专 业技 术能 力的 证明 材料 ;\n2.若磋 商文 件中 另有 要求 的 ,则还 应满 足其 他要 求中 的相 关资 质要 求。\n3.磋商 申请 人资 格要 求中 要求 提供 的资 料以 及磋 商申 请人 认为 需要\n提供 的其 他资 料。\n |
10.1\n | 采 购 预 算 及 最 高 限 价\n(人 民币 )\n | 本项 目第一 标包 采购 预算 :¥1298900.00元,最高 限价 :¥1222504.32\n元 ( 其 中 打 黑 边 境 检 查 站 综 合 楼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最 高 限 价 为 669330.03\n元,滇滩 边境 派出 所综 合楼 维修 改造 项目 最高 限价 为 553174.29元。),\n磋 商 申 请 人 的最 终 报 价 不 得 超 过 最 高限 价 , 否 则 其 响 应文 件 将 视 为 无\n效。\n |
12.1\n | 有效 期\n | 递交 响应 文件 的截 止日 期后 30天\n |
13.3\n | 响应 文件 份数\n | 本次 采购 采用 在云南 省公 共资 源交 易中 心( 保山 市) 网站 上进 行采 购\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评\n审\n内 容\n | 评 审 因 素\n | 评 审 因 素\n |
磋商 申请 人应 具\n有独 立承 担民 事\n责任 的能 力\n | 有 效 营 业执 照 :磋商 申请 人有 效的《营业 执照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n组织 机构 代码 证 》、《 税务 登记 证》(或统 一社 会信 用代 码证 )或其\n他 组 织 证 件 或 自 然 人 身 份 证 件 等 能 证 明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n材料 。\n | 审 查 其 提 供 材 料 的\n完整 性及 有效 性\n |
磋商 申请 人应 具\n有独 立承 担民 事\n责任 的能 力\n | 法定 代表 人( 负责 人) 及其 身份 证明 。\n | 审查 法定 代表 人(负\n责人 )是否 与提 供的\n营 业 执 照 载 明 事 项\n保 持 一 致 及 身 份 证\n有效 期限\n |
磋商 申请 人应 具\n有独 立承 担民 事\n责任 的能 力\n |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申明文件。\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 ,磋\n商 申 请 人 不 是 联 合\n体 的 不 须 提 供 联 合\n体协 议书 。\n |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n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n务会 计制 度\n | 提供 具有 良好 的商 业信 誉的 声明 函;\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 ,若\n存 在 不 良 记 录 的 视\n为不 合格 。\n |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n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n务会 计制 度\n | 提 供磋 商 申请 人 2021 年 度的 审 计报 表 银行 出 具的 资 信证 明 或担 保 机\n构出 具的 投标 担保 函等 能证 明其 具有 健全 的财 务会 计制 度的 材料 。\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n |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n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n的良 好记 录\n | 提供 磋商 申请 人 2021 年 05 月至 今任 意 2 个月 的依 法缴 纳税 收凭 证及\n社会 保险 证明 材料 。\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n |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n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n业技 术能 力\n | 提 供 能 证 明 其 具 有 项 目 实 施 能 力 的 设 备 清 单 及 人 员 配 置 情 况 或 人 员\n配置 承诺 。\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n |
无 重 大 违 法 记 录\n声明\n |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n声明 。\n | 审查 其是 否提 供\n |
磋商 申请 人资 质\n要求\n | 拟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磋 商 申 请 人 必 须 具 备 合 法 有 效 的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n的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或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专 业 承\n包二 级及 以上 资质 ,并 提供 合法 有效 的安 全生 产许 可证 书 。\n | 审 查 其 提 供 材 料 的\n完整 性及 有效 性\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磋 商 申 请人 资 格 审 查 内容 及 相 关 因 素\n |
评\n审\n内 容\n | 评 审 因 素\n | 评 审 因 素\n |
项目 经理 资质 要\n求\n | 拟 派 往 本 工 程 的 项 目 经 理 须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及 以\n上资 格等 级证 书及 建造 师安 全生 产考 核合 格证 书(有效 期内 ),本项\n目不 接受 有在 建 、已中 标未 开工 或已 列为 其他 项目 中标( 成交 )候选\n人第 一名 的建 造师 作为 项目 经理 ( 提供 声明 函) 。\n | 审 查 其 提 供 材 料 的\n完整 性及 有效 性\n |
特别 提示 :1.本表 中所 列内 容均 提供 彩色 扫描 件或 加盖 磋商 申请 人行 政章 或电 子公 章的 复印 件;\n2.磋商 申请 须按 本表 要求 提供 能充 分证 明其 有资 格参与 磋商 的证 明材 料;\n3.磋商 申请 人须 对所 提供 的全 部证 明材 料的 真实 性及 合法 性负 全部 责任 ;\n4.本 表 所列 内 容 任 何一 项 缺 失 或不 通 过 , 其 参 与 磋商资 格 将被 取 消 , 只有 通 过 资 格审 查 的 磋 商 申请\n人提 交的 磋商 响应 文件 才能 进入 下一 阶段 的评 审。\n | 特别 提示 :1.本表 中所 列内 容均 提供 彩色 扫描 件或 加盖 磋商 申请 人行 政章 或电 子公 章的 复印 件;\n2.磋商 申请 须按 本表 要求 提供 能充 分证 明其 有资 格参与 磋商 的证 明材 料;\n3.磋商 申请 人须 对所 提供 的全 部证 明材 料的 真实 性及 合法 性负 全部 责任 ;\n4.本 表 所列 内 容 任 何一 项 缺 失 或不 通 过 , 其 参 与 磋商资 格 将被 取 消 , 只有 通 过 资 格审 查 的 磋 商 申请\n人提 交的 磋商 响应 文件 才能 进入 下一 阶段 的评 审。\n | 特别 提示 :1.本表 中所 列内 容均 提供 彩色 扫描 件或 加盖 磋商 申请 人行 政章 或电 子公 章的 复印 件;\n2.磋商 申请 须按 本表 要求 提供 能充 分证 明其 有资 格参与 磋商 的证 明材 料;\n3.磋商 申请 人须 对所 提供 的全 部证 明材 料的 真实 性及 合法 性负 全部 责任 ;\n4.本 表 所列 内 容 任 何一 项 缺 失 或不 通 过 , 其 参 与 磋商资 格 将被 取 消 , 只有 通 过 资 格审 查 的 磋 商 申请\n人提 交的 磋商 响应 文件 才能 进入 下一 阶段 的评 审。\n |
条 款 号\n | 条 款 号\n | 审 查 内 容\n | 审 查 标 准\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磋商 保证 金\n | 必须 按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第二 章“ 磋商 申请 人须 知”规定 提交 保\n证金 ;磋 商保 证金 有效 期与 磋商 文件 有效 期保 持一 致。\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签字 、盖 章\n | 单位 盖章 、法定 代表 人(负责 人 )或法 定代 表人(负责 人 )授\n权的 代理 人签 字或 盖章 ,符 合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要求 的。\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法定 代表 人(负责 人 )\n身份 证明 书\n | 符合 磋商 文件 规定 格式 及内 容, 并盖 单位 章。\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法定 代表 人(负责 人 )\n授权 委托 书及 身份 证\n | 有法 定代 表人(负责 人)签字 或盖 章 ,并盖 单位 章 ,符合 磋商\n文件 规定 格式 及内 容。\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工程 量清 单\n | 磋商 申请 人工 程量 清单 报价 存在 有重 大漏 项 、缺项 ,且在 磋商\n响应 文件 中没 有明 确的 阐述 和承 诺的 ;\n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中 的 清 单 工 程 量 与 采 购 人 发 出 的 清 单 工 程\n量不 一致 的。\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不平 衡报 价\n | 若 磋 商 申 请 人 的 磋 商 报 价 中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出 现 不 平\n衡报 价且 差异 过大 未 作出 说明 理由 的。\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响应 文件 编制\n | 符合 磋商 文件 格式 及资 料提 供的 要求\n |
2\n | 响应 文件\n的响 应性\n评审\n | 磋商 报价\n | 磋商 申请 人最 终报 价未 超过 本次 采购 设置 的最 高限 价 ,或最 终\n报价 经评 审后 未被 判定 为不 合理 价格 的。\n不合 理报 价的 判定 标准 :\n(1)磋商 申请 人磋 商最 终报 价超 出项 目 最高 限价 的;\n(2)磋商 小组 认为 磋商 申请 人的 磋商 最终 报价 明显 低于 其他 通\n过符 合性 审查 磋商 申请 人的 报价 ,有可 能影 响工程 或 产品 质量\n |
条 款 号\n | 条 款 号\n | 审 查 内 容\n | 审 查 标 准\n |
或者 不能 诚信 履约 的。\n | |||
实质 性响 应\n | 磋商 响应 文件 必须 满足 本项 目实 质性 要求 ,实质 性要 求详 见竞\n争性 磋商 文件 “ 磋商 申请 人须 知前 附表 :26.1 条( 4)款 ”。\n | ||
其他 要求\n | 1.竞争 性磋 商响 应文 件没 有采 购人 不能 接受 的条 件;\n2.不符 合法 律、 法规 和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中规 定的 其他 要求 的。\n |
3\n | 综合 评估 评分 法: 是指 响应 文件 满足 磋商 文件 全部 实质 性要 求且 按评 审因 素的 量化 指标 评审 得分\n最高 的磋 商申 请人 为第 一成 交候 选磋 商申 请人 的评 审方 法。\n本项 目评 审细 则详 见下 表:\n评分 因素 权重 : 综合 技术 实力 部分 F1:100 分, 权重 A1 为 0.55;\n磋商 报价 F2: 100 分, 权重 A2 为 0.45;\n磋商 申请 人的 评标 总得 分= F1×A1+F2×A2\n其中 :\n1\nF1、F2 分别 为综 合技 术实 力部 分, 磋商 报价 部分 2 项评 分因 素的 汇总 得分 ;\n② A1、 A2 分别 为 2 项评 分因 素所 占的 权重 (A1+A2=1);\n | 综合 评估 评分 法: 是指 响应 文件 满足 磋商 文件 全部 实质 性要 求且 按评 审因 素的 量化 指标 评审 得分\n最高 的磋 商申 请人 为第 一成 交候 选磋 商申 请人 的评 审方 法。\n本项 目评 审细 则详 见下 表:\n评分 因素 权重 : 综合 技术 实力 部分 F1:100 分, 权重 A1 为 0.55;\n磋商 报价 F2: 100 分, 权重 A2 为 0.45;\n磋商 申请 人的 评标 总得 分= F1×A1+F2×A2\n其中 :\n1\nF1、F2 分别 为综 合技 术实 力部 分, 磋商 报价 部分 2 项评 分因 素的 汇总 得分 ;\n② A1、 A2 分别 为 2 项评 分因 素所 占的 权重 (A1+A2=1);\n |
序号\n | 项目\n | 评分 标准\n |
3.1\n(综\n合技\n术实\n力部\n分)\n | 对项 目的 理\n解、 重难 点\n分析 及合 理\n化建 议( 满\n分 10 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对 项目 的 理 解、 重 难 点分 析 及合 理 化 建议” 部 分\n内容 进行 详细 地审 查后 ,综 合评 审评 分:\n第一 档次(8-10 分):对采 购项 目的 关键 技术 、工艺 有明 确、深入 的表 述 ,对施 工\n重点 、难 点、 经济 、安 全的 解决 方案 和保 证措 施方 案及 合理 化建 议切 实可 行。\n第二 档次(4-7 分 ):对采 购项 目的 关键 技术 、工艺 有较 明确 的表 述 ,对施 工重 点 、\n难点 、经 济、 安全 的解 决方 案和 保证 措施 方案 及合 理化 建议 可行 。\n第三 档次(0-3 分 ):对采 购项 目的 关键 技术 、工艺 的表 述不 够明 确 ,对施 工重 点 、\n难点 、经 济、 安全 的解 决方 案和 保证 措施 。\n |
3.1\n(综\n合技\n术实\n力部\n分)\n | 施工 方案 与\n技术 措施\n(满 分 15\n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实 施 方 案”中 “ 施 工方 案 与 技术 措 施” 部 分\n内容 进行 详细 地审 查后 ,综 合评 审评 分:\n第 一 档 次 ( 11-15 分 ) : 对 项 目 总 体 概 况 表 述 清 晰 、 完 整 ; 项 目 施 工 部 署 安 排 及 施\n工 方法 和 技 术措 施 先 进、 可 靠, 提 供 详细 完 整 的施 工总 平 面 图, 符 合环 保 、 安全 、\n文明 生产 要求 。\n第二 档次(6-10 分 ):对项 目总 体概 况表 述较 清晰 、完整 ;项目 施工 部署 安排 及施\n工 方法 和 技 术措 施 具 体较 可 靠; 提 供 完整 的 施 工总 平 面 图, 较 符合 环 保 、安 全 、 文\n明生 产要 求。\n第 三 档 次 ( 0-5 分 ) : 对 项 目 总 体 概 况 表 述 不 够 清 晰 , 项 目 施 工 部 署 安 排 及 施 工 方\n |
法 和技 术 措 施不 够 具 体; 提 供的 施 工总 平 面 图存 在缺 陷 , 对 项目 主 要 及关 键 方 案表\n述不 够清 晰。\n | ||
质量 管理 体\n系与 措施\n(满 分 15\n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实 施 方 案”中 “ 质 量管 理 体 系与 措 施” 部 分\n内容 进行 详细 地审 查后 ,综 合评 审评 分:\n第 一 档 次 ( 11-15 分 ) :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目 标 符 合 或 优 于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且 目 标\n明 确: 质 量 管理 机 构 健全 , 职责 分 工 明确 , 管 理制 度 齐全 , 质 量管 理 实 施与 监 控技\n术措 施全 面、 有效 。\n第二 档次(6-10 分 ):施工 质量 管理 目标 符合 或优 于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要求 且目 标明\n确 ;管 理 机 构健 全 , 职责 分 工较 明 确 ,管 理 制 度较 齐 全, 质 量 管理 实 施 与监 控 技术\n措施 较完 整。\n第 三 档 次 ( 0-5 分 ) :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目 标 符 合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且 目 标 明 确 : 管\n理 机构 基 本 健全 , 职 责分 工 基本 明 确 ,管 理 制 度基 本 齐全 , 质 量管 理 实 施与 监 控技\n术措 施基 本完 整。\n | |
环境 保护 安\n全管 理体 系\n与措 施( 满\n分 10 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实 施 方 案”中 “ 环 境保 护 安 全管 理 体 系与 措\n施” 部分 内容 进行 详细 地审 查后 ,综 合评 审评 分:\n第一 档次(8-10 分):环境 保护 安全 目标 符合 或优 于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的要 求 ;安全\n管 理机 构 健 全, 职 责 分工 明 确; 管 理 制度 齐 全 ;环 境 保护 安 全 管理 实 施 与监 控 技术\n措施 全面 、有 效。\n第 二 档 次 ( 4-6 分 ) : 环 境 保 护 安 全 目 标 符 合 或 优 于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 管 理 机\n构 健全 , 职 责分 工 较 明确 ; 管理 制 度 较齐 全 ; 环境 保 护安 全 管 理实 施 与 监控 技 术措\n施较 完整 。\n第 三 档 次 ( 0-3 分 ) : 环 境 保 护 安 全 目 标 符 合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 管 理 机 构 基 本\n健 全, 职 责 分工 基 本 明确 ; 管理 制 度 基本 齐 全 ;环 境 保护 安 全 管理 实 施 与监 控 技术\n措施 基本 完整 。\n | |
工程 进度 计\n划与 保证 措\n施(满分 10\n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实 施 方 案”中 “ 工 程进 度 计 划与 保 证 措施 ”\n部分 内容 进行 详细 地审 查后 ,综 合评 审评 分:\n第一 档次(8-10 分):总工 期及 节点 工期 满足 竞争 性磋 商文 件要 求 :施工 进度 计划\n内 容全 面 , 线路 清 晰 、准 确 、完 整 , 计划 编 制 合理 可 行, 有 详 细完 整 地 计划开 、竣\n工日 期和 施工 进度 网络 图; 计划 安排 保障 措施 有力 、合 理、 可行 。\n第 二 档 次 ( 4-7 分 ) : 总 工 期 及 节 点 工 期 满 足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 施 工 进 度 计 划\n内 容较 全 面 ,线 路 较 清晰 , 计划 编 制 较合 理 , 有完 整 的计 划开 、 竣 工日 期 和 施工 进\n度网 络图; 计划 安排 保障 措施 可行 。\n第 三 档 次 ( 0-3 分 ) : 总 工 期 及 节 点 工 期 满 足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 施 工 进 度 计 划\n内 容不 够 全 面, 线 路 不够 清 晰, 计 划 编制 不 够 合理 ,计 划开 、 竣 工日 期 和 施工 进 度\n网络 图存 在缺 陷; 计划 安排 保障 措施 基本 可行 。\n |
资源 配备 计\n划(满分 15\n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实 施 方 案”中 “ 资 源配 备 计 划 ”部 分内 容 进\n行详 细地 审查 后, 综合 评审 评分 :\n第 一 档 次 ( 11-15 分 ) : 劳 动 力 计 划 、 周 转 材 料 计 划 、 施 工 机 具 计 划 、 主 要 材 料 一\n次 性需 用 量 计划 等 资 源投 入 计划 与 施 工部 署 、 施工 方 法及 进 度 计划 呼 应 ,有 详细 完\n整 的劳 动力 计 划 表 、拟 投入 的 主 要施 工 机 具表 , 很 好的 满 足 施工 需 要 ,调 配 投入 计\n划合 理、 准确 全面 。\n第二 档次(6-10 分):劳动 力计 划 、周转 材料 计划 、施工 机具 计划 、主要 材料 一次\n性 需用 量 计 划等 资 源 投入 计 划与 施 工 部署 、 施 工方 法 及进 度 计 划呼 应 ,有 完整 的 劳\n动力 计划 表、拟投 入的 主要 施工 机具 表,较好 地满 足施工 需要 ,调配 投入 计划 合理 。\n第 三 档 次 ( 0-5 分 ) : 劳 动 力 计 划 、 周 转 材 料 计 划 、 施 工 机 具 计 划 、 主 要 材 料 一 次\n性需 用量 计划 等资 源投 入计 划与 施工 部署 、施工 方法 及进 度计 划基 本满 足施 工需 要,\n无“ 劳动 力计 划表 、拟投 入的 主要 施工 机具 表 ”; 调配 投入 计划 基本 合理 。\n | |
项目 管理 机\n构配 置( 满\n分 15 分)\n | 磋 商小 组 对 所有 磋 商 响应 文 件的 “ 项 目管 理 机 构配 备 情 况表 ”、 “ 建 造师 简 历 表”\n“主 要项 目 管 理人 员 简 历表 ” 、 “ 项 目管 理 机 构配 备 情 况辅 助 说明 资 料” 四部 分内\n容进 行详 细地 审查 后, 综合 评审 评分 :\n第 一 档 次 ( 11-15 分 ) : 磋 商 申 请 人 拟 定 的 项 目 经 理 符 合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的 资\n格 条件 : 项 目经 理 资 质证 书 和 B 证 年检 合 格 。项 目 管 理人 员 针对 工 程 实际 配 置 且合\n理, 能满 足工 程管 理需 要且 有针 对性 ,项 目管 理人 员持 证上 岗。\n第二 档次(6-10 分 ):磋商 申请 人拟定 的项 目经 理符 合 竞争 性磋 商文 件规定 的资 格\n条 件: 项 目 经理 资 质 证书 和 B 证 年检 合 格 。项 目 管 理人 员 配置 合 理 ,能 满 足 工程 管\n理需 要, 但专 业配 置针 对性 一般 ,项 目主 要管 理人 员持 证上 岗。\n第 三 档 次 ( 0-5 分 ) : 磋 商 申 请 人 拟 定 的 项 目 经 理 符 合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n条 件: 项 目 经理 资 质 证书 和 B 证 年检 合 格 。项 目 管 理人 员 配置 基 本 满足 工 程 管理 需\n要, 专业 配置 缺乏 针对 性, 项目 主要 管理 人员 持证 上岗 。\n注: 对项 目管 理人 员没 有说 明的 本项 不得 分。\n | |
类似 项目 经\n验(满分 10\n分)\n | 磋 商申 请 人 近三 年 内 具有 承 包与 本 次 采购 相 关 的工 程 (房 屋 建 筑工 程 或建 筑物 修 缮\n工程 )建设 经验 的证 明材 料 ,每提 供一 份得 2 分,最高 得 10 分。时间 以合 同签 订日\n期为 准。\n注:磋 商 响 应文 件 中 应 附 业绩 证 明( 提 供 合 同协 议 书 )材 料 复 印件 ,以 合 同 签订 时\n间 为 准 ,时 段 为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今为 准 。\n | |
备注\n | 1.对各 磋商 申请 人响 应文 件的 综合 技术 实力 部分 独立 进行 分档 评分 。\n2.各 磋商 申 请 人须 根 据 上述 评 分因 素 提 供相 应 证 明材 料 ,以 便 磋 商小 组 进 行审 查 及\n评 分。 如 上 述资 料 提 供不 全 或来 源 不 明确 , 以 致磋 商 小组 无 法 核实 的 或 判定 的 ,则\n对应 评分 项应 为最 后一 个档 次。\n |
3.2\n(磋\n商报\n价部\n分)\n | 磋商 报价\n(满 分 100\n分)\n | (1)磋 商最 终报 价得 分计 算公 式 =(评 审基 准价 /该磋 商申 请人 最终 报价 ) ×100\n即: P1=[P/( B1, B2, …, Bn) ]×100\n注: P 为评 审基 准价 ,为 通过 资格 及响 应性 评审 且磋 商最 终报 价最 低的 有效 报价 ;\nB1, B2, …, Bn 为通 过资 格评 审及 响应 性评 审的 所有 有效 磋商 申请 人的 最终 报价 ,\nn 为通 过资 格评 审及 响应 性评 审的 有效 磋商 申请 人报 价的 个数 。\n同 时, 为 了 防止 磋 商申 请人 低价 倾 销 恶意 报 价 ,最 后 导致 本 项 目质 量 受 损的 状 况发\n生 ,磋 商申 请 人 针对 项 目 的报 价 为 不合 理 低价 的 , 其提 交 的 响 应文 件 作 无效响 应文\n件处理 。\n(2)小 微企 业报 价的 确定 :\n①小型 、微 型企 业提 供参 与投 标时 ,须 提供 本企 业的 《中 小企 业声 明函 》。\n②如 磋商 申 请 人为 监 狱 企业 , 还须 提 供 省级 以 上 监狱 管 理局 、 戒 毒管 理 局 (含 新 疆\n生产 建设 兵团 )出 具的 属于 监狱 企业 的证 明文 件扫 描件 。\n③如磋 商申 请人 为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 提供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n对小 型、 微型 企业 的投 标承 担的 工程 的价 格给 予 3%的扣 除。\n小型 、含 微型 企业 报价 计算 公式 :B 小=B*(1-3%),该 报价 作为 评审 价格 。\n注 :根 据《 政 府 采 购货 物 和 服 务 招标 投 标 管 理 办法 》(财 政 部 第 8 7 号 令 )第 六\n十 条 : 评标 委 员 会 认 为投 标 人 的 报 价明 显 低 于 其 他 通过 符 合 性 审 查投 标 人 的 报 价,\n有 可 能 影响 产 品 质 量 或者 不 能 诚 信 履约 的 ,应 当 要 求其 在 评 标 现 场合 理 的 时 间 内提\n供 书 面 说明 ,必 要 时 提交 相 关 证 明 材料 ;投 标 人 不能 证 明 其 报 价合 理 性 的 ,评 标 委\n员 会 应 当将 其 作 为 无 效投 标 处 理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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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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