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伟安小区二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博鸿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富丽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16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30
公告正文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伟安小区二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伟安小区二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行政审批局以营审批招标核字【2021】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地点: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喇嘛沟路西侧 2、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829.77平方米(合13.24亩),总建筑面积约237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070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21120平方米、附属配套用房面积约9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76平方米。总户数250户,容积率2.50,建筑密度21.62%,绿地率24.36%,绿化面积2151.71平方米,道路及广场面积为4769.23平方米,总停车位80辆。主要建设三栋17层住宅楼、一栋6层住宅楼(公租房)、一栋3层附属配套用房等。 3、设计周期要求: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提交成果资料。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外网管线、绿化、硬化,护坡及排洪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便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3)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且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  3.1.2信誉要求: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 (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9 08:30至2021-06-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子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y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子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y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子区)》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恒博鸿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冯营子铂悦山二期1幢1125号
邮编:

0670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邹鹏杰

联系人: 闫富丽、管晓芳
电话:

13903248088

电话: 0314-5899982 1991218557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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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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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hengbohongy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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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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