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78503785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1

政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东平水厂)

 
【信息时间:2023/09/0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东平水厂)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发审〔202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县东平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新建原水管线DN1000~DN900自界溪水库左干渠引水隧洞起,沿现状左干渠布设至东平旧水厂附近,后向东北穿过S302省道,之后向西沿村道布设至东平镇西北部拟建东平水厂厂址,共3321m; 新建东平水厂,预留预处理用地。本期建设包括新建预沉池一座,膜处理滤池一座,半地下式清水池一座,排泥水处理构筑物,新建综合管理用房、传达室、配电间、加氯间、高锰酸钾投加间等附属建筑物。 东平水厂东侧新建DN160供水管至山溪村,预留山溪村、凤头村供水接口,共730m。东平水厂南侧新建DN800供水主干管至S302省道附近,预留供水主管接口,共1079m,在主干管预留DN300预留口,以便后期东平村接入。 新建东平水厂配套道路,项目共包含2条路,分别为进场道路和北侧村道。拟设计进场道路幅宽度7.5m(0.5m土路肩 6.5m行车道 0.5m土路肩),设计范围路线长度348.706m;拟设计北侧村道路幅宽度6.5m(6.5m行车道),设计范围路线长度716.269m。本工程包含输水工程、配水工程、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厂区内房建工程、绿化工程、场平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新建原水管线DN1000~DN900自界溪水库左干渠引水隧洞起,沿现状左干渠布设至东平旧水厂附近,后向东北穿过S302省道,之后向西沿村道布设至东平镇西北部拟建东平水厂厂址,共3321m; 新建东平水厂,预留预处理用地。本期建设包括新建预沉池一座,膜处理滤池一座,半地下式清水池一座,排泥水处理构筑物,新建综合管理用房、传达室、配电间、加氯间、高锰酸钾投加间等附属建筑物。 东平水厂东侧新建DN160供水管至山溪村,预留山溪村、凤头村供水接口,共730m。东平水厂南侧新建DN800供水主干管至S302省道附近,预留供水主管接口,共1079m,在主干管预留DN300预留口,以便后期东平村接入。 新建东平水厂配套道路,项目共包含2条路,分别为进场道路和北侧村道。拟设计进场道路幅宽度7.5m(0.5m土路肩 6.5m行车道 0.5m土路肩),设计范围路线长度348.706m;拟设计北侧村道路幅宽度6.5m(6.5m行车道),设计范围路线长度716.269m。本工程包含输水工程、配水工程、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厂区内房建工程、绿化工程、场平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806654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8、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9、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 08:00:00至2023年9月12日 18: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8: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其他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政和县熊山街道胜利街319号建设大厦8楼,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6052596,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建安路93号,邮编:353100
电子邮箱:2903767530@qq.com
电话:17850378576,传真:/
联系人: 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胜利街 319号
联系电话:0599-33217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9-3326013
附件:
招标正文.doc
2东平水厂配水管.pdf
4道路分册.pdf
1水厂分册_1-100.pdf
1水厂分册_101-200.pdf
1水厂分册_201-300.pdf
1水厂分册_301-400.pdf
1水厂分册_401-459.pdf
3政和一分区输水施工图.pdf
上传招标控制价审核文件(政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东平水厂)).zip
00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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