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站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消防检测第三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25.4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4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工1581338474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站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消防检测第三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09FW20240401

1. 采购条件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站及站区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8〕561号)批准建设。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288 号)、《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270 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50%,全部由广东省先行出资,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站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消防检测第三方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本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汕头站站址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境内,既有汕头站车场规模2 台4 线,新建汕头站规模为11 台24 线,自东向西分别为汕汕高速车场4 台9 线、广梅汕普速车场4 台10 线,以及粤东城际场3 台5 线。设450m×9m×1.25m 基本站台1 座,450m×12.0m×1.25m 中间站台3 座,广梅汕普速车场设到发线8条、正线2 条,设550m×12m×1.25m 中间站台2 座,450m×12.0m×1.25m 中间站台2 座,预留粤东城际场设到发线5 条(含正线),设225m×9m×1.25m 基本站台1 座,225m×12.0m×1.25m 中间站台2 座。

站房总建筑面积99999 平方米,站房总面宽240m(高架候车厅宽210 米),进深方向320m(不含西侧综合开发工程),站台上方设置混凝土结构无站台柱雨棚。考虑既有站场运营,汕头站站房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和二期工程以站房2E 轴分界,2E 轴往东为一期工程,2E 轴往西含既有站房改造为二期工程,一期工程与汕汕铁路(汕头南至汕头段)同步开通,开通范围为1-17 道及以上高架站房,剩余部份为二期转场后实施。

2.2计划工期:站房(一期)及站区生产生活房屋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站房(二期)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31日。本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通过本项目消防验收为止。

2.3采购范围: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站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消防检测,汕头站房(含两侧附楼改造工程)建筑面积为166490m2;站区生产生活房屋(代建范围4栋)总建筑面积为16632.62 m2需开展消防检测,包含汕头站卸污中心(406.65m2)、汕头站公安派出所(1397.97m2)、汕头站1#综合楼(3204.38m2)、汕头站公寓综合楼(11623.62m2)。

2.4采购限价:本采购项目采购限价为人民币254708元(贰拾伍万肆仟柒佰零捌元)。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谈判响应人需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相关要求。

(1)资质要求:谈判响应人具备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录入的单位类型(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需提供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5月~2024年5月)承担过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消防检测工作,并完成消防验收。

(4)人员机构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近五年内主持过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消防检测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担任过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消防检测技术负责人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2021年5月~2024年5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1年5月~2024年5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2021年5月~2024年5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参与谈判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谈判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谈判响应人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9)其他情形:谈判响应人与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56日至2024510日,每日上午 9 00分至 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扫描件发至shenjzjcb@163.com购买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备注收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文件(pdf版)发出,如需纸质版磋商文件请联系采购代理。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磋商文件后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谈判响应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谈判响应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谈判响应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4.2 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采购代理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且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采购代理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48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16日10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0时0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船务街15号渔景大厦22楼会议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渔景大厦

邮编:518001

联系人:施工

电话:0755-61387283

电子邮件:shenjzjc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1109

邮编:

100036

联系人:

庞工

电话:

15813384741

电子邮件:

gtsanzu@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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