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湛江市霞山区港城彩印厂违约行为的通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湛江市霞山区港城彩印厂在电子卖场运营机构对电子卖场供应商进行排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行为,该行为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违约行为情形,现根据2024年1月2日发布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诚信评价细则(2024-1版)》要求,对供应商做出如下处理:
一、对湛江市霞山区港城彩印厂的违约行为予以通报。
二、按照2024年1月2日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诚信评价细则(2024-1版)》第31条,诚信分值扣除100分。
三、取消电子卖场交易资格并在电子卖场曝光台予以公布,2年内不接受申请进驻电子卖场。
湛江市霞山区港城彩印厂可在发布起三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9月4日23点59分前提交申诉(申诉途径见附件),未申诉或不在申诉时间内申诉,视为同意此次诚信分值处理结果,在申诉期结束后暂停交易资格,暂停期为:2024年9月5日到2026年9月4日23点59分。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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