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3号线车辆段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2022年)招标公告
金额
100.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3号线车辆段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2022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GW-ZB-2022-058
2.项目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3号线车辆段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2022年)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00.701万元(大写:壹佰万柒仟零壹拾元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划分1个标段,采购内容: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太平车辆段安装3个直流充电桩、4个交流充电桩、电力电缆及配套附属电气设备;3号线浒墅关车辆段及唯亭停车场安装1个移动直流充电桩及原充电桩付费功能的完善,工程质保期3年。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计划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4月15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的实际进场时间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安全员(C证)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具备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注:类似业绩指合同中含充电桩安装项目,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3.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近1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负面清单的(指物业保障分公司负面清单)。
8.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注:招标文件(或公告)中凡涉及到近1年或近3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3年。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714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或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取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号:492371785337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均可简写)。
5.投标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下午16:0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招标文件。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汇款凭证、开票资料及上述第6条所规定的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1714室 陈莉(收)1891551936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须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招标人。
2.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714室
联系人:陈莉
电话:0512-69899999-56675
电子邮箱:chenli2@sz-mtr.com
邮政编码:215101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监督投诉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投诉邮箱:jhczyjyzx@sz-mtr.com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3号线车辆段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2022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GW-ZB-2022-058
2.项目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3号线车辆段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2022年)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00.701万元(大写:壹佰万柒仟零壹拾元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划分1个标段,采购内容: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太平车辆段安装3个直流充电桩、4个交流充电桩、电力电缆及配套附属电气设备;3号线浒墅关车辆段及唯亭停车场安装1个移动直流充电桩及原充电桩付费功能的完善,工程质保期3年。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计划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4月15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的实际进场时间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安全员(C证)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具备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注:类似业绩指合同中含充电桩安装项目,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3.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近1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负面清单的(指物业保障分公司负面清单)。
8.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注:招标文件(或公告)中凡涉及到近1年或近3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3年。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714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或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取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号:492371785337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均可简写)。
5.投标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下午16:0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招标文件。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汇款凭证、开票资料及上述第6条所规定的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1714室 陈莉(收)1891551936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须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招标人。
2.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714室
联系人:陈莉
电话:0512-69899999-56675
电子邮箱:chenli2@sz-mtr.com
邮政编码:215101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监督投诉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投诉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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