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智能化办税服务大厅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8.4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2024-008
预算金额38.4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翔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88145933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7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智能化办税服务大厅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C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智能化办税服务大厅维修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432043万元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9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智能化办税服务大 厅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智能化办税服务大厅维修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智能化办税服务大厅维修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 行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 其他人员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会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 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参会时提供)。如参会代表不是法定代 表人的,须附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 否则投标无效。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 ov.cn/cr/list)(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以磋商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 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 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10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B- 12座407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科路1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5204599666 电子邮件:1520459966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翔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10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B- 12座407室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18814593303 电子邮件: 18814593303@163.com 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忿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 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智能化办税服 务大厅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 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2024-0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智 能化办税服务大厅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4320.43元 最高限价:384320.43元,参与竞争响应方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 价的响应无效。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方不足三家的,本项目 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智 能化办税服务大厅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O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 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 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会时提供)。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参会时提供)。如参会 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附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投标人无需提供证 明资料,以磋商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 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 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4曰至2024年6月11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将《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的 扫描件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18814593303@163.com电话:18 814593303)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上传至供应 商指定邮箱,供应商自行查阅并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采取远程网络传输方式获取(供应商无 须到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在公告期 内将《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 邮箱:18814593303@163.com电话:18814593303)并电话通知代理 机构。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上传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自行查 阅并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 获取,不再受理。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曰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自采项目 特借助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9 m/发布本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科路1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1520459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翔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 10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B-12座407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 18814593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204599666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814593303 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
招标编号XC2024-0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智能化办税服 务大厅维修项目
营业注册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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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法人
领取人(签字):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 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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