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系统(四次招标)中标公示
金额
24.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0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1cg2018hw2882
预算金额24.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露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凡金0551-6222007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系统(四次招标)中标公示

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系统(四次招标)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系统

项目编号:WH11CG2018HW288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18

开标日期:2019129

中标供应商名称:芜湖宜安兴华医疗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山路30

中标金额:241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名称: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系统 型号:通化海恩达JKYL1202-7B 数量:1套 单价:241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蒋荣、朱萧俊、管斌、汪宗广、王青洁

招标人名称:南陵县中医医院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陵阳西路202号原县医院

联系人:张露

联系方式:0553-2395070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项目负责人:孟凡金 联系电话:0551-62220072

收费标准:公管〔201839号文 收费金额:3000

公告期限:201922日至201923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吴平 18158804300;张怀远 0551-622202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22

附件:

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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