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月岩二期50MW风电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组织单位: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FWXM202408090001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月岩二期50MW风电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FWXM202408090001
公告日期2024-08-09
我公司拟对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月岩二期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运输进行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索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进行投标。
一、运输项目概况
1、项目所在地
项目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境内东北部山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11°20'32.29"~111°26'38.98"、北纬 25°20'2.59"~25°26'41.00"之间,场区中心距永州市直线距离约 119km,距江永县直线距离约 13km。风电场规划范围约61.88km2。场区机位海拔在 615~976m 之间,场址范围内地势崎岖,部分山脊顶部较窄,周围植被比较茂密。下水类型为潜水,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地下水位埋深大于 14m。
该项目场外分界点为参考坐标:分界点:村村通道路与村村通道路交界处,坐标 g111.40203464、25.29793292(如后期道路发生变化,双方另行确认)。
2、项目交通情况
场址附近有高速 S81 道贺高速、S76 夏蓉高速、省道 S348 等公路,场内分布一期风电场道路,内外交通较为便利。
3、气象条件
最高温度37℃,最低温度-4℃,海拔高度615~976m,年均降水量1586.7mm,地震基本烈度6度,污秽等级D级。
4、工程地质情况
本工程场地处于中低山、 中山区,地基土类型主要为中硬土,属于抗震有利地段。覆盖层厚度一般小于 3.0m,局部大于 3.5m,建筑场地类别为 II 类。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区普遍为第四系残坡积物覆盖,受下伏基岩差异风化影响,土层厚度不均一。地表调查,未发现大规模的滑坡、泥石流等严重不良地质体,不存在可液化土层,仅局部地段存在小型滑坡、坍塌现象。在自然状态下,边坡稳定性与场地稳定条件较好,较适宜工程建设。
5、运输设备概况
本项目塔筒设备运输招标规模为8套远景能源EN200/6.25机型风力发电塔筒,其中轮毂高度120m机型5套和轮毂高度130m机型3套。
本批次货物共8套塔筒,每套塔筒5段。自广东粵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运输至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各风机机位车板交货,拟采用陆地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线路全程约480公里,实际准确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探路为准。
货物信息表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质量如下表:
二、交货和运输
1.交货:本批次货物自广东粵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运输至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各风机机位卸车。在卸车前运输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启运地点: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生产基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13号)
目的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机位点
接货方式:工地车板接货
交货方式:风电场机位车板交货
2.计划交货日期:交货时间: 8月31日到货1套,后续每5天1套; 9月30日前累计到货7套,10月9日前全部到货,供货进度需满足现场吊装需求。
注:具体交货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3.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按照“交货进度”的规定进行,满足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并保证交货的及时性和部套的完整性。交货进度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交货。
4.投标人负责将塔筒运输至风电场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投标人在运输过程中需考虑桥梁加固、道路清障,拓宽、车辆牵引拖曳以及临时储货场的租用、二次转运等措施,其中所产生的所有(包括临时征地费用,各类如靑苗,树木,复垦包含但不限于等所有补偿费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格中。设备道路运输清障分界点(以实际现场双方确认的坐标点为准),该项目场外分界点为参考坐标:分界点:村村通道路与村村通道路交界处,坐标 g111.40203464、25.29793292(如后期道路发生变化,双方另行确认)。投标人负责提货地到分界点场外道路协调工作,业主方负责分界点到机位点场内道路协调工作。
5.塔架分段运输,运输过程中必须有牢固的固定设施,以避免相互碰撞。塔架在运输过程中应捆绑牢固,两边放置马鞍架防止滚动;捆绑索具及垫木与塔架之间须垫放足够的棉制缓冲物,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筒体损伤或磨擦损伤防腐层。塔架的搬运和吊装不允许损伤防腐层,吊装索具(钢丝绳)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与防腐层直接接触;塔架露天存放时,塔架底部应放置楔形垫木防止滚动,楔形垫木与塔筒之间放棉制缓冲物;存放地点应能避免积水浸泡塔架,塔架两端所用防雨布完好,破损的需要重新用防雨布进行封堵,防止灰尘、雨雪进入塔架。
6.为保证设备及时到货,投标人负责在山底设置塔筒倒运堆场,进行二次倒运,投标人负责倒运堆场的建设、租赁、手续办理、设备装卸、维护、设备的安全保管、安全看护等,堆场容量大小满足同时容纳4套塔筒堆放量,并保证塔筒的装卸空间。
为满足吊装连续,需在山顶设置堆场,对2套塔筒进行倒运,投标人负责2套塔筒设备运输倒运及保险工作,山顶的倒运场地及吊装装卸由业主方负责。
7.投标人应承担在货物交付前为运输所需道路(包括但不限于村道、县道、省道、国道、高速等)的使用、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高速公路进出口通行由投标人负责协调。
8.运距公里数约为480km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起止运距以投标人自行探路为准。投标人对探路结果负责,若运输路线受路况及其他原因而改变,招标人不补偿中标单位任何费用。
9.运输能力:为保证设备运输,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运输方案。投标人必须具备满足交货工期要求承运塔筒的运输能力,且车辆各项性能满足风电场运输要求。运输车辆必须采用液压顶升后轮转向特种车辆运输,选用合适的平板车,筒体探出车尾长度不宜超过筒体的 1/3。
10.投标人必须充分认识到本项目风电场塔筒运输的困难并具有相应的运输经验,投标人运输塔筒设备必须满足业主方吊装进度要求,保证塔筒设备在风机机位点平台交货。
11.运输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运输路况及项目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四、运输质量
1、服务于本项目的驾驶人员应尽量保持一致,避免驾驶水平及对路况的熟悉差异,造成运输周期延长或安全风险。
2、为业主方服务的驾驶人员,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业主方现场监理将对驾驶员资质文件和人证相符情况复检,投标人为入场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3、进入业主方现场的运输车辆合格证明、年检报告按要求向监理报验。
4、车辆正式进场前,业主方项目部将对驾驶和设备押运人员进行设备运输安全技术交底,保证设备运输车辆司机熟悉场区道路状况,知晓业主方安全管理要求。
5、运输车辆进场前24小时内,必须办理风电场设备进场安全检查确认单,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
6、场区驾驶时,由于施工区域内道路急转弯多、道路狭窄,野生动物、其他车辆和危险的坡道等情况,山区行车必须小心慢行,在路上行驶要集中精力,视点要远,尽量看清路面状况和路边环境。载人车辆车速≤40km/h,载货车辆车速≤15km/h。
7、捆绑加固要求:设备运输使用绑扎带绑扎固定,使设备与平板车形成一个整体,最少使用4道绑扎,必要时采用防溜措施,避免运输时车辆与设备发生相对位移,保证设备整体不被勒伤。捆绑用的绑扎带型号应根据车速产生的惯性力、上下坡产生的重力坡度分力、颠簸时产生的惯性力、紧急制动产生的惯性力等几种可能导致的设备产生位移的情况选取,并在底座下部四周焊接挡块进行加固。塔架运输时,支垫方式采用弧形支座放置拉运,弧形支座与筒壁接触面积应足够大,防止筒壁在运输中变形;禁止采用法兰支座的结构进行固定运输,以免运输过程中将法兰螺栓孔窜大。须注意塔筒的装卸不允许损伤其防腐层,吊装索具、绑扎带等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与防腐层直接接触;推顶或牵引不得直接作用在塔架及法兰面上(投标人提供推顶用塔筒保护钢板4套);注意垫层厚度,轮胎与筒体间距不小于10cm,确保运输途中塔筒不会与车板、轮胎接触造成擦伤;为满足吊装进度要求,方便塔筒卸车等,需投标人至少提供专业转运吊具一套(塔筒专用吊钩)。
8、塔筒运至现场交货时应保证外包装完整,包装物及米字支撑招标人不回收,均由业主方处理。塔筒运输过程造成的油、泥污染由投标人负责清理,运输过程造成磨损、掉漆由投标人进行现场处理,如处理不当,业主方要求返厂更换,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为保证设备运输,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运输方案(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具体的运输实施方案报业主方审核并实施。
10、场内道路开工后,按照业主方通知要求,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并提出建议。场内道路全线贯通后,派遣一台塔筒运输车辆,模拟行驶。正式启运时,运输车辆数量、性能(包括马力、驱动方式、车板底盘高度等)、设备绑扎加固须满足现场道路和车辆牵引要求。
12、投标人须安全地将塔筒设备送到业主方的指定机位,负责货物装车后的加固、捆绑,确保运输质量和运输安全,运输安全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过程中应提前做好检查并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避免货物的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或损坏,如货物损坏、丢失按当前市场价赔偿。
13、接货通知: 招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分批陆续供货。招标人将以短信、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运输车辆到达生产地点装货发运。为使合同货物顺利运抵交货地点, 投标人应充分考察运输道路情况,如因投标人未能采取有效的运输方案导致货物不能按时运抵现场,造成塔筒设备延误交货,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业主原因延期交货,招标人不构成违约,不补偿运输单位任何费用。
14、投标人需派驻至少一个现场人员与业主方协调,配合业主指导、协调承运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已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ysd002060.com:8181/)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具有《大型物件运输》资格;
3、投标人提供最近2年的运输业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证明等)。
4、财务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输的财务能力;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7、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http://www.ysd002060.com:8181/)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4日下午15:00,按以下两种方式递交:
1、在招标人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8181/)内按要求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未按要求报价和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文件纸质资料,投标人可用快递的方式邮寄给招标人,但投标人必需确保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60天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为银行电汇,保证金提交账户:
单位名称: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40501541702000002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纳税识别号:9144 0183 7733 3816 9C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 18 号
电 话:020-66262827
3、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与我公司有款项往来,经我司财务审核确认后可将我司未付贵司款项中的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出具承诺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条或承诺函,该投标保证金凭条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函件必须先发送到招标单位指定的邮箱,投标方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出具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作废。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要求变更报价的,投标文件作废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因中标人探路不清楚或自身任何原因出现最低报价后放弃中标的或中标后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拒签合同的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3)在招投标过程中若有违反招投标法,投标人相互串通抬高投标价围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保留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不再参加我司其余运输项目投标,我司将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我司订立合同后,对我司其他运输项目仍有投标计划的,可将保证金保留至下一个运输项目。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18号
联系人:江程琳
联系电话:020-66262830 QQ:591660626
采购编号: FWXM202408090001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月岩二期50MW风电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FWXM202408090001
公告日期2024-08-09
我公司拟对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月岩二期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运输进行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索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进行投标。
一、运输项目概况
1、项目所在地
项目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境内东北部山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11°20'32.29"~111°26'38.98"、北纬 25°20'2.59"~25°26'41.00"之间,场区中心距永州市直线距离约 119km,距江永县直线距离约 13km。风电场规划范围约61.88km2。场区机位海拔在 615~976m 之间,场址范围内地势崎岖,部分山脊顶部较窄,周围植被比较茂密。下水类型为潜水,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地下水位埋深大于 14m。
该项目场外分界点为参考坐标:分界点:村村通道路与村村通道路交界处,坐标 g111.40203464、25.29793292(如后期道路发生变化,双方另行确认)。
2、项目交通情况
场址附近有高速 S81 道贺高速、S76 夏蓉高速、省道 S348 等公路,场内分布一期风电场道路,内外交通较为便利。
3、气象条件
最高温度37℃,最低温度-4℃,海拔高度615~976m,年均降水量1586.7mm,地震基本烈度6度,污秽等级D级。
4、工程地质情况
本工程场地处于中低山、 中山区,地基土类型主要为中硬土,属于抗震有利地段。覆盖层厚度一般小于 3.0m,局部大于 3.5m,建筑场地类别为 II 类。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区普遍为第四系残坡积物覆盖,受下伏基岩差异风化影响,土层厚度不均一。地表调查,未发现大规模的滑坡、泥石流等严重不良地质体,不存在可液化土层,仅局部地段存在小型滑坡、坍塌现象。在自然状态下,边坡稳定性与场地稳定条件较好,较适宜工程建设。
5、运输设备概况
本项目塔筒设备运输招标规模为8套远景能源EN200/6.25机型风力发电塔筒,其中轮毂高度120m机型5套和轮毂高度130m机型3套。
本批次货物共8套塔筒,每套塔筒5段。自广东粵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运输至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各风机机位车板交货,拟采用陆地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线路全程约480公里,实际准确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探路为准。
货物信息表
序号 | 部件名称 | 数量 | 发运地点 | 运输方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第一塔架 | 8 | 广东广州 | 汽运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机位 | |
2 | 第二塔架 | 8 | 广东广州 | 汽运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机位 | |
3 | 第三塔架 | 8 | 广东广州 | 汽运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机位 | |
4 | 第四塔架 | 8 | 广东广州 | 汽运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机位 | |
5 | 第五塔架 | 8 | 广东广州 | 汽运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机位 | |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质量如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规格(直径X长度) | 单件重量(吨) | 数量(节) | 总重(吨) | 备注 |
一 | 3套EN200-6.25-130机型 | | | | | |
1 | 第一塔架 | Φ4770×Φ4593-24020 | 107.685 | 3 | 323.055 | 塔筒运输包括内附件,单套内附件的重量约10.485吨。 |
2 | 第二塔架 | Φ4593×Φ4587-25760 | 92.237 | 3 | 276.711 | |
3 | 第三塔架 | Φ4587×Φ4580-25760 | 71.030 | 3 | 213.09 | |
4 | 第四塔架 | Φ4580×Φ3676-25760 | 48.761 | 3 | 146.283 | |
5 | 第五塔架 | Φ3676×Φ3500-26000 | 42.589 | 3 | 127.767 | |
| 5套EN200-6. 25-120机型 | | | | | |
| 第一塔架 | Φ4750×Φ4587-17540 | 67.282 | 5 | 336.41 | 塔筒运输包括内附件,单套内附件的重量约10.314吨。 |
| 第二塔架 | Φ4587×Φ4580-24920 | 69.195 | 5 | 345.975 | |
| 第三塔架 | Φ4580×Φ4576-24920 | 52.899 | 5 | 264.495 | |
| 第四塔架 | Φ4576×Φ3674-24920 | 39.624 | 5 | 198.12 | |
| 第五塔架 | Φ3674×Φ3500-25000 | 38.956 | 5 | 194.78 |
二、交货和运输
1.交货:本批次货物自广东粵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运输至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各风机机位卸车。在卸车前运输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启运地点: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生产基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13号)
目的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月岩二期风电场机位点
接货方式:工地车板接货
交货方式:风电场机位车板交货
2.计划交货日期:交货时间: 8月31日到货1套,后续每5天1套; 9月30日前累计到货7套,10月9日前全部到货,供货进度需满足现场吊装需求。
注:具体交货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3.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按照“交货进度”的规定进行,满足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并保证交货的及时性和部套的完整性。交货进度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交货。
4.投标人负责将塔筒运输至风电场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投标人在运输过程中需考虑桥梁加固、道路清障,拓宽、车辆牵引拖曳以及临时储货场的租用、二次转运等措施,其中所产生的所有(包括临时征地费用,各类如靑苗,树木,复垦包含但不限于等所有补偿费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格中。设备道路运输清障分界点(以实际现场双方确认的坐标点为准),该项目场外分界点为参考坐标:分界点:村村通道路与村村通道路交界处,坐标 g111.40203464、25.29793292(如后期道路发生变化,双方另行确认)。投标人负责提货地到分界点场外道路协调工作,业主方负责分界点到机位点场内道路协调工作。
5.塔架分段运输,运输过程中必须有牢固的固定设施,以避免相互碰撞。塔架在运输过程中应捆绑牢固,两边放置马鞍架防止滚动;捆绑索具及垫木与塔架之间须垫放足够的棉制缓冲物,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筒体损伤或磨擦损伤防腐层。塔架的搬运和吊装不允许损伤防腐层,吊装索具(钢丝绳)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与防腐层直接接触;塔架露天存放时,塔架底部应放置楔形垫木防止滚动,楔形垫木与塔筒之间放棉制缓冲物;存放地点应能避免积水浸泡塔架,塔架两端所用防雨布完好,破损的需要重新用防雨布进行封堵,防止灰尘、雨雪进入塔架。
6.为保证设备及时到货,投标人负责在山底设置塔筒倒运堆场,进行二次倒运,投标人负责倒运堆场的建设、租赁、手续办理、设备装卸、维护、设备的安全保管、安全看护等,堆场容量大小满足同时容纳4套塔筒堆放量,并保证塔筒的装卸空间。
为满足吊装连续,需在山顶设置堆场,对2套塔筒进行倒运,投标人负责2套塔筒设备运输倒运及保险工作,山顶的倒运场地及吊装装卸由业主方负责。
7.投标人应承担在货物交付前为运输所需道路(包括但不限于村道、县道、省道、国道、高速等)的使用、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高速公路进出口通行由投标人负责协调。
8.运距公里数约为480km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起止运距以投标人自行探路为准。投标人对探路结果负责,若运输路线受路况及其他原因而改变,招标人不补偿中标单位任何费用。
9.运输能力:为保证设备运输,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运输方案。投标人必须具备满足交货工期要求承运塔筒的运输能力,且车辆各项性能满足风电场运输要求。运输车辆必须采用液压顶升后轮转向特种车辆运输,选用合适的平板车,筒体探出车尾长度不宜超过筒体的 1/3。
10.投标人必须充分认识到本项目风电场塔筒运输的困难并具有相应的运输经验,投标人运输塔筒设备必须满足业主方吊装进度要求,保证塔筒设备在风机机位点平台交货。
11.运输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运输路况及项目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四、运输质量
1、服务于本项目的驾驶人员应尽量保持一致,避免驾驶水平及对路况的熟悉差异,造成运输周期延长或安全风险。
2、为业主方服务的驾驶人员,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业主方现场监理将对驾驶员资质文件和人证相符情况复检,投标人为入场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3、进入业主方现场的运输车辆合格证明、年检报告按要求向监理报验。
4、车辆正式进场前,业主方项目部将对驾驶和设备押运人员进行设备运输安全技术交底,保证设备运输车辆司机熟悉场区道路状况,知晓业主方安全管理要求。
5、运输车辆进场前24小时内,必须办理风电场设备进场安全检查确认单,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
6、场区驾驶时,由于施工区域内道路急转弯多、道路狭窄,野生动物、其他车辆和危险的坡道等情况,山区行车必须小心慢行,在路上行驶要集中精力,视点要远,尽量看清路面状况和路边环境。载人车辆车速≤40km/h,载货车辆车速≤15km/h。
7、捆绑加固要求:设备运输使用绑扎带绑扎固定,使设备与平板车形成一个整体,最少使用4道绑扎,必要时采用防溜措施,避免运输时车辆与设备发生相对位移,保证设备整体不被勒伤。捆绑用的绑扎带型号应根据车速产生的惯性力、上下坡产生的重力坡度分力、颠簸时产生的惯性力、紧急制动产生的惯性力等几种可能导致的设备产生位移的情况选取,并在底座下部四周焊接挡块进行加固。塔架运输时,支垫方式采用弧形支座放置拉运,弧形支座与筒壁接触面积应足够大,防止筒壁在运输中变形;禁止采用法兰支座的结构进行固定运输,以免运输过程中将法兰螺栓孔窜大。须注意塔筒的装卸不允许损伤其防腐层,吊装索具、绑扎带等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与防腐层直接接触;推顶或牵引不得直接作用在塔架及法兰面上(投标人提供推顶用塔筒保护钢板4套);注意垫层厚度,轮胎与筒体间距不小于10cm,确保运输途中塔筒不会与车板、轮胎接触造成擦伤;为满足吊装进度要求,方便塔筒卸车等,需投标人至少提供专业转运吊具一套(塔筒专用吊钩)。
8、塔筒运至现场交货时应保证外包装完整,包装物及米字支撑招标人不回收,均由业主方处理。塔筒运输过程造成的油、泥污染由投标人负责清理,运输过程造成磨损、掉漆由投标人进行现场处理,如处理不当,业主方要求返厂更换,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为保证设备运输,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运输方案(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具体的运输实施方案报业主方审核并实施。
10、场内道路开工后,按照业主方通知要求,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并提出建议。场内道路全线贯通后,派遣一台塔筒运输车辆,模拟行驶。正式启运时,运输车辆数量、性能(包括马力、驱动方式、车板底盘高度等)、设备绑扎加固须满足现场道路和车辆牵引要求。
12、投标人须安全地将塔筒设备送到业主方的指定机位,负责货物装车后的加固、捆绑,确保运输质量和运输安全,运输安全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过程中应提前做好检查并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避免货物的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或损坏,如货物损坏、丢失按当前市场价赔偿。
13、接货通知: 招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分批陆续供货。招标人将以短信、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运输车辆到达生产地点装货发运。为使合同货物顺利运抵交货地点, 投标人应充分考察运输道路情况,如因投标人未能采取有效的运输方案导致货物不能按时运抵现场,造成塔筒设备延误交货,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业主原因延期交货,招标人不构成违约,不补偿运输单位任何费用。
14、投标人需派驻至少一个现场人员与业主方协调,配合业主指导、协调承运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已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ysd002060.com:8181/)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具有《大型物件运输》资格;
3、投标人提供最近2年的运输业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证明等)。
4、财务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输的财务能力;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7、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http://www.ysd002060.com:8181/)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4日下午15:00,按以下两种方式递交:
1、在招标人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8181/)内按要求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未按要求报价和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文件纸质资料,投标人可用快递的方式邮寄给招标人,但投标人必需确保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60天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为银行电汇,保证金提交账户:
单位名称: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40501541702000002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纳税识别号:9144 0183 7733 3816 9C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 18 号
电 话:020-66262827
3、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与我公司有款项往来,经我司财务审核确认后可将我司未付贵司款项中的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出具承诺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条或承诺函,该投标保证金凭条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函件必须先发送到招标单位指定的邮箱,投标方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出具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作废。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要求变更报价的,投标文件作废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因中标人探路不清楚或自身任何原因出现最低报价后放弃中标的或中标后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拒签合同的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3)在招投标过程中若有违反招投标法,投标人相互串通抬高投标价围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保留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不再参加我司其余运输项目投标,我司将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我司订立合同后,对我司其他运输项目仍有投标计划的,可将保证金保留至下一个运输项目。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18号
联系人:江程琳
联系电话:020-66262830 QQ:59166062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