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新增货种船舶污染防治能力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邀请文件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就新增货种船舶污染防治能力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及项目概况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是由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与福建漳州港口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于2017年7月在漳州古雷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港口码头、经营性港航设施、仓储业务及管廊的投资、建设、经营,对油品、化工原材料、化工产品等液体货物装卸、仓储、中转、物流配送等向客户提供服务。、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半岛西侧,东山湾湾口东侧。
液散化工码头建设规模为2个5万吨级、1个2万吨级、2个5千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共5个泊位、码头岸线长1.126km,码头年设计货物吞吐量780万吨。装卸石脑油、低温丙烷、低温丁烷、苯、醋酸乙烯、丙烯、低温乙烯、抽余 C4、苯乙烯、乙二醇、二乙二醇、甲苯、二甲苯、乙烯裂解萘馏分、丙烯腈等15个货种。
为配合客户海运产品出厂,拟利用现有设备设施运输新增的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石油混合二甲苯货种。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乙方按法律法规、设计规范、相关标准,开展新增货种船舶污染防治能力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
1、 标准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按照行业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研究分析;方案内容全面、准确,研究方法严谨,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具有说服力;
2、 编制单位承担《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15#~19#泊位新增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石油混合二甲苯运输货种船舶污染防治能力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3、 乙方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应负责“评价报告”评审工作,报告评审时汇报和解释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
4、 协助甲方完成送审工作,保证“评价报告”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报备;
5、 报告应按标准格式电脑打印,内容齐全,以简体中文叙述。装订成正式文本,报告印刷数量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另提供一份可编辑电子版报告提交甲方存档。
6、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件、资料和数据,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一经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乙方应返还所有甲方提供的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备进行本项目技术服务的合法资格。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编制单位诚信档案,未被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及黑名单;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近三年内不得有被终止验收或终止类似合同的情形,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加盖公章)
4、 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具备船舶污染防治理能力评价技术能力。评价报告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评价报告报告书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为取得相应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编制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评价报告的业绩,业绩均不少于1个(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关合同,原件备查)及获得当地港口管理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服务工期及成果提交
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编制单位在中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评价报告”的编制,5个日历天内,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获得港口管理主管部门的认可(备案)。
五、投标报价
固定合同总价。由询价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选,最终选取报价最低的服务单位作为意向服务商。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6.00万元(含税),超最高限价报价将被否决。
注:服务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报告编制费、人员通讯费、差旅费、报告文本印刷费、合理利润、专家评审费用、人工、税费等履行合同所发生一切费用,总价包干承担本项目编制技术服务。
六、付款方式
支付时间和金额 :均为一次性支付,乙方提交的评价报告成果文件及全部技术服务内容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且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当港口管理主管部门认可(备案)、论证、审查的要求后,申请支付服务费进度款的100%。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注:以上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才予以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不属于违约。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减免税费、新增税费等),导致费用减少的,在不含税价款不变的情况下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若导致乙方服务成本增加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应因此而导致甲方履约成本的增加。
七、合同文本
见询价书后附件
八、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1)
目录(按以下内容、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楷体加粗部分为目录项,须编制对应连续页码)
1.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逐项提供本询价书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邀请文件的获取
询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询价书从福易采平台实名获取。
领取询价书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园区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望坪街3号)。
采购单位: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福易采平台同步公开发布,具备资格要求的服务单位可实名注册获取。
十、响应文件的提交
各投标单位请按照第八条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修改格式将导致否决投标,2023年12月6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逐页盖章后密封送(寄)至:福建省漳州市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园区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综合办。
联系人及电话: 梅盼 0596-3977021 电子邮箱:meipan.mtgs@fjglpc.com.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