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森林防火服务风险要素调查承灾体数据收集与共享风险评估与区划森林火灾事件专项调查数据库软件系统建设质量核查成果汇交政府购买服务森林要素调查样地基本要素调查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草原可燃物样地调查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森林和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调查森林火灾防治森林火灾风险信息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其他环境因子和经营措施调查草原可燃物载量调查其他环境因子调查草原要素调查草原灾害情况防火管理能力专业防扑火队伍预警监测站点各类防火设施森林和草原火灾统计数据森林和草原火灾档案数据森林火灾减灾能力调查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救灾防火管理队伍护林员队伍防火物资储备库防火阻隔系统防火瞭望检查系统防火预警系统防火道路防火信息指挥系统防火通讯指挥系统防火基础设施森林火灾调查森林火灾档案数据森林火灾统计野外火源信息野外火源分布图森林可燃物调查乔木林标准地灌木林标准地森林大样地试验测定固定布设样地调查气象条件调查历史火灾调查森林资源信息收集普查成果数据危险性评估数据重点隐患评估数据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图空间数据制备数据库建设森林和草原火灾可燃物分布图历史火灾分布图危险性分布图重点隐患分布图综合减灾能力分布图风险等级分布图森林和草原可燃物数据野外火源数据气象数据历史火灾数据减灾能力数据减灾能力评估数据防治区划数据风险普查数据库调查报告普查评估区划报告文字报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电子版U盘电子U盘
金额
14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cx-hz—20220601
预算金额145万元
招标公司南郑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916-2212100
中标公司西安鼎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4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CX-HZ—20220601
二、项目名称: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风普项目 磋商文件.docx 风普项目 磋商文件.docx 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西安鼎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省林业厅大院内9号高层住宅楼2层西区3号 | 1,440,000.00元 |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
服务类(西安鼎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森林防火服务 | 1450000.00 | 在南郑区范围内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的固定布设样地调查,包括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气象条件调查、历史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完成森林资源信息收集、共享相关普查成果数据;完成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完成空间数据制备、数据库建设、软件系统建设。 | 完成所有项目并通过国家、省、市级验收标准 | 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 合格 | 1,440,000.00 |
李兵(采购人代表)、黄明华、古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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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 | 1.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郑县林业局
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南环路2号
联系方式:13991605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龙亭园A区9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0916-2212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6-2212100
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4日
相关附件:
风普项目 磋商文件.docx 风普项目 磋商文件.docx 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项目编号:SXCX-HZ—20220601)竞争性磋商文件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评审办法磋商供应商须知
4、最高限价:1,450,000.00元3、预算金额:1,450,000.00元2、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1、项目编号:SXCX-HZ—20220601一、项目基本情况: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龙亭园A区9号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5、采购需求: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任务包括:①风险要素调查②承灾体数据收集与共享③风险评估与区划④数据库与软件系统建设⑤质量核查与成果汇交。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③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②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⑧具有中国林业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丙级以上。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递交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方式:现场购买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龙亭园A区9号楼301室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18:00: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1、经办人持企业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相关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谢绝邮寄)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龙亭园A区9号楼301室会议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363020366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南环路2号1、采购人信息:南郑县林业局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2022年6月10日项目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916-2212100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龙亭园A区9号楼301室名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 内容 | 要求与说明 |
1 | 项目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 |
2 | 采购项目编号 | SXCX-HZ—20220601 |
3 | 采购人信息 | 采购人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30203660 |
4 | 采购代理 机构信息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龙亭园A区9号楼3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16-2212100 |
5 | 采购内容 | 主要采购内容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
6 | 组织方式 | 部门集中采购 |
7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采购预算14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
8 | 磋商响应文件 有效期 | 有效期为90 日历天。 |
9 | 文件份数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1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1份(随开标一览表封装)、资格证明文件1套 |
10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11 | 磋商供应商 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⑧具有中国林业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丙级以上。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12 |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缴纳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原件,格式内容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内容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单独密封(密封袋标识式样见格式C,身份证可由本人持有,无须封装),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过程中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限制性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
13 | 完成期限 | 2022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 |
14 | 相关费用及要求 | 1、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收费标准及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的代理协议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详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为了保证采购活动顺利进行,要求各磋商供应商要认真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严格按采购文件中规定条款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
15 | 其他 |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以便项目网上流程的正常进行, 请各供应商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主页面资料下载区下载《陕西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并按操作手册流程注册登记。 各供应商参与开标会的人员需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进入标室前进行测量体温及相关防疫信息登记工作。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
1 | 发布公告 |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3日 公告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 文件发售: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7日(法定工作时间) 发售地点: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龙亭园A区9号楼3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2212100 |
3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供应商可自行踏勘,采购代理机构不统一组织。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与采购方负责人联系踏勘事宜; |
4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5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或修改时间 | 澄清(修改)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5日前; 获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所有报名磋商供应商。 |
6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龙亭园A区9号楼301室会议室) |
7 | 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账户及方式 | 1、磋商保证金金额:陆仟元整(¥6000.00元) 2、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陕西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兴汉路支行 账 号:2606055209100067790 3、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符合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资〔2013〕5号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函的形式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供应商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按未交纳保证金处理,转账备注栏须注明SXCX-HZ—20220601磋商保证金字样;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因异地转账、跨行转账、非工作日转账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供应商逾期未提交或逾期到账视为放弃磋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为陕西省财政厅认定的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 6、收款收据换取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换取收款收据。 |
8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龙亭园A区9号楼3层) |
9 | 采购结果公告 | 成交公告发布时间: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10 | 成交通知书 | 发放时间:发布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发放方式:书面发放给成交供应商 |
11 | 签订合同 | 签订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签订地点: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 |
12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 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注:具体办法详见本章第三条磋商响应文件第8项磋商保证金。 |
13 | 缴纳代理服务费时间 | 缴纳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 缴纳方式: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不得以磋商保证金冲抵; |
1.3、监督管理部门:南郑区财政局1.2、采购代理机构: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采购人: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1、释义一、总则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磋商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2.1.1、具备且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2.1、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2、磋商供应商1.5、磋商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及本次磋商特定资格条件,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自愿参加磋商活动的磋商供应商。1.4、标书:磋商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的统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2.2、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2.1.7、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6、遵守国家、陕西省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条例和法规;2.1.5、有隶属关系的两个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1.4、一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1.3、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了磋商保证金的;
2.2.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2.5、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2.2.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2.2.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2.2.2、与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磋商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2.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3.1(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2.2.8、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壹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2.7、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2.3.2.1、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之规定执行。2.3.2、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若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4、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竞争性磋商文件各章内容已对磋商事宜提出明确要求,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而导致投标不利后果或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被废标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2.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执行。2.3.2.3、监狱企业: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之规定执行。2.3.2.2、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2〕46号)之规定执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采购方不对磋商供应商因踏勘现场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2.2、经采购方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方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供应商在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负。2.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时间,磋商供应商可自行进行踏勘,费用自理。2、踏勘现场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磋商供应商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程序、评审办法与标准、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3.4、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截止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3.3、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将澄清的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日程安排表中的要求方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各磋商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日程安排表中的要求时间,将准备澄清内容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3.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将相应顺延其截止时间。3.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1.1.2、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磋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1.1.1、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承包,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即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磋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7.1.1、磋商报价部分:7.1、磋商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三、磋商响应文件
8.3、磋商保证金的提交8.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磋商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磋商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8.1、磋商保证金数额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列表。磋商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当以人民币提交足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8、磋商保证金7.1.3、商务部分: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完全响应。7.1.2、技术部分: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技术响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8.4.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未及时办理退还者,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8.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8.3.2.2、以信用担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且是陕西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磋商供应商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8.3.2.1、以银行转账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8.3.2、磋商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8.3.1、磋商保证金逾期缴纳的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4.2.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8.4.2.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8.4.2.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8.4.2.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4.2.1、磋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8.4.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未成交供应商凭磋商保证金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收款收据原件、单位证明(或委托书)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成交供应商须持磋商保证金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收款收据原件、采购合同原件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8.4.4、磋商保证金退还程序:8.4.3、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账将磋商保证金退还至磋商供应商基本账户。8.4.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8.4.2.7、投标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8.4.2.6、磋商供应商违反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函相关内容和条款的;
9.4、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9.3、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项目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应使用中文(通用缩写、代号、名称除外)。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9.2、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编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4.5、磋商保证金收据丢失处理办法。磋商供应商收款收据丢失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丢失情况说明,以及8.4.4条所需资料,代理机构将磋商保证金退还至磋商供应商基本账户:
9.10、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9.9、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磋商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磋商供应商不得以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9.8、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开标大会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天。9.7、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报价。9.6、磋商响应文件形式: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9.5、报价使用货币: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9.11.3、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封袋标识式样详见格式A.B.C。不按要求进行标识的文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9.11.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要求各自分装密封,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1份随开标一览表封装(封袋不得有破损),同时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骑缝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9.11.1、磋商响应文件包含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1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1份(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正本1份、副本2份各自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单独密封,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面及封袋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磋商响应文件为准。9.11、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识9.10.2、磋商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页面落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余页面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包括封面、封底。9.10.1、磋商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由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处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12.4、核查、信息确认完毕的磋商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调换和退回。9.12.3、采购代理机构仅负责对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的核查、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时间、份数和递交人等信息的确认。在宣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任何人送达、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文书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9.12.2、截止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等相关资料按要求密封递交。9.12.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9.1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9.11.4、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律采用A4纸幅面加胶装分别装订成册,逐页编制页码。文件胶装装订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
10.5、无论磋商供应商中标与否,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0.4、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但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情况退出磋商。10.3、磋商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磋商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10.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注“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修改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供应商已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纸质和电子版)。10.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0、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2、开标会议;12.1、组建磋商小组;12、评审工作按下列工作程序进行:四、采购程序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11、关于开标现场转变采购方式问题。
12.8、推荐成交供应商;12.7、汇总评审结果;12.6、磋商及二次报价12.5、磋商响应文件详细评审;12.4、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如有);12.3、磋商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3.1.3、宣布参加会议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会议记录等会议工作人员,根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签到表宣布参加会议的磋商供应商名单。13.1.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13.1.1、宣布评审开始并致辞;13.1、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会议开始,会议将按以下程序进行(但不限于);13、开标会议:12.9、编写评审报告。
14、磋商小组13.2、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会议过程进行全程语音同步监控记录,并存档备查。13.1.7、若无样品展示将宣布开标会议结束,磋商供应商等待磋商小组通知单一的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13.1.6、启封磋商响应文件并由记录人员记录。主持人宣布启封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随机顺序对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记录人员对开标一览表的包号、采购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总报价等内容进行记录,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对其开标一览表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待所有报价记录完毕,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磋商响应文件送至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3.1.5、由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资格,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13.1.4、宣布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确认其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监督人进行复核,并现场签字记录。对检查出的不符合密封规定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得启封。
14.3.3、曾因在磋商、评审以及其他与磋商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4.3.2、与磋商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响应文件公正评审的;14.3.1、采购人或磋商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4.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4.2、磋商小组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委员成员担任磋商小组组长,并由磋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1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至第二位。15.3、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磋商文件应当随采购结果公告同时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15、定标14.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方法、评审工作程序等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章节的规定。
16.4、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6.3、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机关备案。16.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6.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并对采购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磋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采购人将对其超过部分予以追偿。16、签订合同五、签订合同
17、合同履行16.5.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16.5.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6.5.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6.5.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终止采购1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磋商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17.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9.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章19.1条款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其磋商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没收。19.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采取现金、银行转账形式。不得用投标保证金冲抵。19.1、采购代理服务费数额: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按国家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及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19、采购代理服务费数额及缴纳方式七、相关费用18.3、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按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范本为准,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质疑函范本按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通讯地址: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龙亭园A区9号楼301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221210020.1、供应商质疑与投诉应当实名署名,其质疑与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与投诉。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本项目接收质疑函法定信息:20、关于质疑函的提出与答复:八、质疑与投诉
2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1、投诉提出20.5、出现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磋商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供应商仍不少于3家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3、出现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磋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出)。
23.3、质疑与投诉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陕财办采资(2016)53号》规定执行。23.2、本办法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质疑与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超期。23.1、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在投诉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负担百分之五十。23、其他说明22.1、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22、法律责任
一、总则本项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的评审办法。第三章评审办法24.2、请各供应商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主页面资料下载区下载《陕西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24.1、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以便项目网上流程的正常进行。九、关于供应商注册登记提醒
1.1.4、保密性原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1.3、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磋商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1.1.2、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1.1、“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磋商供应商。同时,在评审中恪守以下原则:1、原则
2.1.2、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2.1.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2.1、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磋商小组职责1.2、磋商小组有权对整个投标和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1.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磋商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2.2.1、核对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2.1.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1.5、推荐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名单;2.1.4、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3、与入围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务磋商;
2.2.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成员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2.2.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2.2.5、集中保管磋商小组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2.2.4、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2.3、公布响应磋商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形;2.2.2、宣布评审纪律;
2.4.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章第4.1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4.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在评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2.3、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介绍应当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2.9、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2.2.8、核对评审结果,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只有1家时,按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如需申请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按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进行。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2.4.8、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2.4.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2.4.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4.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4.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4.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3.3、若前款3.1条或3.2条有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3.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果磋商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资格审查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初步审查二、评审步骤与评审方法
序号 | 评审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
2 | 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内容和要求提供了磋商保证金; |
3 | 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4 | 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质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5 | 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未附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 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4.1.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1.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4.1.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4.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非实质性等有关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非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4、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4、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入围磋商供应商名单,只有入围的磋商供应商才能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5、磋商4.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1.7、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4.1.1-4.1.6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供应商有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作出书面答复,有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磋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磋商小组将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1.6、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1.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目录、页码;4.1.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1.5、商务磋商。技术磋商结束后,进行商务磋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1.4、技术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商务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5.1.3、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1.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5.1.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即入围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5.1、磋商方式:
5.2.4、磋商小组应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所有符合磋商的供应商是否是最后一次磋商环节。5.2.3、每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磋商情况进行讨论,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性价比,有权对技术参数最差供应商或性价比最低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并将淘汰理由写入评审报告。5.2.2、第二轮磋商。对第一轮磋商结果不满意,磋商小组可以再次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与第一轮磋商相同。5.2.1、第一轮磋商。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供应商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方案和技术参数要求,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重新承诺技术参数和第二次商务总报价,以满足采购人的最大需求。5.2、磋商步骤:5.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6.4、当排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出现多数评委成员的评审意见比较一致,某一个别评委的赋分畸高畸低,导致排序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发回该评委重新进行评价,并说明其赋分的合理理由,对拒绝说明、拒绝重新评价的,其个人评审意见与赋分作为无效处理。6.3、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地根据各项因素的评分标准,结合各磋商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报价以外的各项评审因素对各磋商供应商独立评审赋分。6.2、评审因素的设定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作为评审因素。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1、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不合格的不再参与评审。6、磋商响应文件详细评审5.2.5、最后一轮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对进入最后一轮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
8.评审细则及标准7.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7.1、本采购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7、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细则及标准6.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4.2、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中小型企业(代理商)代理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享受磋商报价折扣条件;中小型企业(代理商)代理的中型及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不享受磋商报价折扣条件。8.4.1、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产品的磋商报价给予6%折扣。8.4、小型和微型企业磋商报价折扣幅度标准:8.3、全部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即小微企业自身生产或中小企业代理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报价按下列公示计算:磋商报价=报价×(1-6%)8.2、评审因素包括:报价、技术、商务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8.1、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磋商供应商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成交供应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磋商响应文件对评审标准内某一项无响应的,该项评分按照0分计算;2)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备注:8.5、评审要素一览表如下:
评分因素 及分值 | 评价要素 | |
报价得分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按照财政部财库【2007】2号、【2020】46号、【2014】68号、【2006】90号、【2017】141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同时符合多项扶持政策的,价格扣除和加分因素可以叠加计算。 | |
商务部分 (20分) | 业绩证明 (6分) | 供应商具有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0分,最高得6.0分; 注:业绩须是磋商供应商完成的同类项目,以成交通知书或协议书(合同)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
商务部分 (20分) | 项目实施 人员配备 (8分) | 供应商拟投项目人员的配备齐全,明确合理,能够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并验收。 1、科学合理、可行、全面,计6.1-8分; 2、基本合理可行,计3.1-6分; 3、欠缺、不利于实施,计0.1-3分; 4、未提供不计分。 |
商务部分 (20分) | 售后服务 (6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年限、服务团队、培训计划、日常技术支撑能力等的售后服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方案,酌情给分。 1、在项目实施及后期交付过程中,质量保证承诺,具有可行性和可信度,根据优劣计1-3分; 2、有专业的后期服务人员,在当地有专业的服务人员,按其响应程度计1~3分。 3、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部分 (60分) | 技术方案 (20分) | 供应商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等方面有深刻认识,技术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合理;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全面计12.1-20分; 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计6.1-12分; 3、方案欠缺、不利于实施计0.1-6分; 4、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部分 (60分) | 实施质量 保证措施 (10分) |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点,主要实施设备投入情况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对实施质量、整体管理效果进行质量保证;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全面计7.1-10分; 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计3.1-7分; 3、方案欠缺、不利于实施计0.1-3分; 4、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部分 (60分) | 安全措施 (10分) |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详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1、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全面计7.1-10分; 2、措施基本合理可行计3.1-7分; 3、措施欠缺、不利于实施计0.1-3分; 4、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部分 (60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 环境保护及保证措施,有针对性,措施完善;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全面计7.1-10分; 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计3.1-7分; 3、方案欠缺、不利于实施计0.1-3分; 4、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部分 (60分) | 周期保证方案 (10分) | 总体实施保证措施合理,计划安排、工序衔接科学,周期保证措施得力;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全面计7.1-10分; 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计3.1-7分; 3、方案欠缺、不利于实施计0.1-3分; 4、未提供不计分。 |
9.1.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9.1.2、磋商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一致的;9.1.1、磋商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9.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9、无效磋商响应文件4)本项目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进行评审。
9.1.9、进口货物(产品)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如有);9.1.8、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未按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内容的;电子标书内容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9.1.7、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9.1.6、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9.1.5、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要求的;9.1.4、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签署、盖章的;
9.1.15、提供货物(产品)不符合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9.1.1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明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9.1.13、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1.12、磋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价;9.1.11、响应的有效期、工期(期限)、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要求的;9.1.10、提供响应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的;
10.1.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0.1、磋商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特殊情况的处理9.1.18、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9.1.17、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9.1.16、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和无法辨认的;
10.3、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审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评定。10.2、磋商响应文件中,若某项内容为零报价、无报价,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报价得分为零,不参与磋商报价分值的计算。10.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4.1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10.1.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0.1.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0.1.2、磋商响应文件中图表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
10.5、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评标报告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4.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10.4.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10.4.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0.4.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0.4、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12、确定中标候选人11.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1.1、采购人从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磋商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1、中标结果10.7、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已不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3.1、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成交通知书12.4、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与采购人情况书面报送有关监督机构备案。12.3、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可参照以下内容)采购需求及要求13.5、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13.4条款规定提交履约磋商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3.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应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列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磋商保证金或履约担保。13.3、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认定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3.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2)森林要素调查。包括起源、优势树种、树种组成、年龄、平均高、郁闭度等。(1)基本要素调查。包括空间位置、地质地貌、植被因子等。1、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陕西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重点包括: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草原可燃物样地调查、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森林和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调查等。二、采购目标要求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调查,是摸清全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水平,为各级政府及本行业有效地开展森林火灾防治与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森林火灾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陕西省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陕西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细则》及相关技术标准。确保调查到位,数据准确,记录完整。
(3)龄级、龄组与竹度。(2)树种(组)、优势树种(组)与树种组成。(1)地类。2、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4)其他环境因子和经营措施调查。(3)可燃物载量调查。包括乔木、灌木、草本、枯落物、地表腐殖质等载量调查。
(4)其他环境因子调查。(3)草原可燃物载量调查。(2)草原要素调查。包括草原资源状况、草原植被状况、草原生产力状况、草原利用状况、草原灾害情况等。(1)样地基本要素调查。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因子等。3、草原可燃物样地调查(4)立地因子。包括:地貌、坡度、坡向、坡位、腐殖质层厚度、灌木、枯落物、草本、起源、郁闭度、覆盖度等级、群落结构类型、自然度。
5、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4)重要火源点。(3)违规野外用火。(2)经批准的野外用火。(1)引起火灾的火源。4、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任务包括:①风险要素调查、②承灾体数据收集与共享、③风险评估与区划、④数据库与软件系统建设,⑤质量核查与成果汇交。技术路线以《陕西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细则》为基础,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执行。三、采购内容:省、市、县各级政府的防火管理能力、专业防扑火队伍、物资储备库(点)、预警监测站点和各类防火设施等的概况、地址、装备设备、覆盖率和储备能力等信息。6、森林和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调查(2)森林和草原火灾统计数据。(1)森林和草原火灾档案数据。
四、风险普查范围4、森林火灾减灾能力调查。获取用于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救灾的各种资源,包括防火管理队伍、专业防扑火队伍、护林员队伍、防火物资储备库、防火阻隔系统、防火瞭望检查系统、防火预警系统防火道路、防火信息指挥系统、防火通讯指挥系统和其他各类防火基础设施等减灾能力调查。3、历史森林火灾调查。调查(1990年-2020年)发生的森林火灾,包括森林火灾档案数据,森林火灾统计数据。建立全省森林火灾事件专项调查数据库。2、森林野外火源调查。调查并统计全区林牧区范围(2016-2020年)近五年发生的野外火源信息,包括引起火灾的火源,批准的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重要火源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口,其中,部分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人口等数据通过共享应急部承灾体调查、减灾能力调查成果获取。绘制(1:50000)林区牧区野外火源分布图。1、森林可燃物调查。南郑区森林可燃物调查样地布设66个。其中,乔木林标准地56个,灌木林标准地3个;森林大样地7个。森林可燃物大样地及大样地分布图(1:25000)绘制。依据《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开展可认为现地调查获取标准地因子等数据,调查乔、灌、草枯死木、枯落物、腐殖质等不同类型可燃物载量要素,进行样品采集和试验测定。由第三方专业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南郑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任务。主要是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的固定布设样地调查,包括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气象条件调查、历史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完成森林资源信息收集、共享相关普查成果数据;完成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完成空间数据制备、数据库建设、软件系统建设。基础内容如下:
主要包括各级森林和草原火灾可燃物分布图,野外火源分布图,历史火灾分布图,危险性分布图,重点隐患分布图,综合减灾能力分布图,风险等级分布图,防治区划图等。2、图件成果主要包括森林和草原可燃物数据、野外火源数据、气象数据、历史火灾数据、减灾能力数据,危险性评估数据,重点隐患评估数据,减灾能力评估数据,风险评估与区划数据、防治区划数据等,形成风险普查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1、数据成果五、普查成果汉中市南郑区。
七、服务质量:完成所有项目并通过省市级验收标准。(二)付款方式:成交单位在约定服务期限内提交完成全部成果文件,经采购方审核通过,上级部门质量检查通过后,按合同金额支付(具体内容以合同中商议确定为准)。(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前提交正式成果,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六、商务要求主要包括各级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要素调查报告、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报告。3、文字报告类成果
合同条款(示范文本)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中标供应商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九、其它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要求及标准。
一、项目概况采购人(甲方)为实施(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接受成交供应商(乙方)提出的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完工、交付验收的磋商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法》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法定代表人:成交供应商(乙方)法定代表人:采购人(甲方):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三、服务周期作业范围:详细承包范围见“采购内容及要求”。二、作业范围项目地点:项目名称:
1、合同总价款为大写:元整,(小写:¥元整)五、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项目质量标准: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四、质量标准工期总天数: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付款方式及时间:具体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验收:具体以双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为依据进行验收结算。六、验收、付款方式及时间凡因乙方投标漏项、误报等导致的费用差异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必须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此部分合同内容,结算时不予调整。双方合同中自行约定。2、结算方式:
1、本协议书;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八、合同文件的组成联系方式:;住址:。姓名:;身份证号:。七、成交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
7、项目作业设计。6、响应文件;5、磋商文件;4、合同条款;3、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2、成交通知书;
2、如项目初次验收不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经修改补正,项目验收仍不合格,甲方可提出索赔或取消合同。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一、违约责任十、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九、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完工、交付验收,并在验收未通过,接到甲方通知后的7日内及时修改补正。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凡未按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章内容,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并参照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由本章目录所列第1部分至第8部分构成。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签约地点:年月日年月日
磋商响应文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正本/副本4、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必须按照要求编制,凡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第1部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目录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
第7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6部分磋商供应商概况及承诺第5部分商务条款偏离表第4部分服务方案第3部分开标一览表第2部分响应函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第1部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9部分磋商保证金退还声明第8部分类似项目业绩
致: | ||||
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
企业基本信息 | 法定地址 | |||
企业基本信息 | 邮政编码 | |||
企业基本信息 | 网 址 | |||
企业基本信息 | 工商登记机关 | |||
企业基本信息 | 税务登记机关 | |||
企业基本信息 | 机构代码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签名) | 性 别 | |
法定代表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传 真 |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处)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
附:被授权人(签字):性别:职务: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单位(填写全称并盖公章):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为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磋商响应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开标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日历日。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说明: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开标大会之日计算不得少于90日历日。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
三、我方愿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所有货物(产品)及相应服务。二、我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首次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一、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开标一览表份(内含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份),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致: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2部分响应函
(3)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2)我方保证按规定和标准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合同签订生效后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六、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五、我方已仔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和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权利。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样品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九、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评审结果。八、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不退还磋商保证金条款所规定的情形。七、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若提供虚假材料我方愿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开户银行:电子邮件:传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响应人名称:人民币:元3.1、开标一览表(首次报价)第3部分开标一览表日期:帐号:
项目名称 | |||
总报价小写: | |||
总报价大写: | |||
完成期限: | |||
响应人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 日 期 | |
(公章) | (签字) | 年 月 日 | |
报价声明:总报价中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后期服务费、税费、利润、市场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在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说明:对磋商报价组成进行详细说明,格式内容自拟。最终磋商报价后,各供应商提供的分项报价表中各项报价执行同比例下浮原则。3.2、分项报价表3、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磋商供应商除按要求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外,还须提供本项目开标一览表原件(含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1份)及并进行单独封装密封(参见格式),开标大会签到时,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特别提示:
3.4、提供可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此表为本项目磋商二次报价表,供应商须自行打印,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参与磋商会议时携带,并在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特别提示:响应人名称:人民币:元3.3、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总报价小写: | |||
总报价大写: | |||
完成期限: | |||
响应人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 日 期 | |
(公章) | (签字) | 年 月 日 | |
报价声明:总报价中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后期服务费、税费、利润、市场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在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致:3.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注:请供应商按相应政策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经评审委员会查询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型企业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声明人:(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履约进度计划表说明:由供应商根据第三章《评审标准》内评审要素一览表的内容,结合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等进行编制,格式内容自拟。第4部分服务方案经磋商小组查询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型企业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说明:
序 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年月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日—月日 | ||
3 | 月日—月日 | ||
4 | 月日—月日 |
1.本表只填写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须签字盖章)。说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第5部分商务条款偏离表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请扼要叙述)
序号 | 文件 条目号 | 磋商文件 商务条款 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 商务条款 响应 | 偏离 | 影响 |
6.1、磋商供应商概况第6部分磋商供应商概况及承诺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响应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
附表2.企业人员情况表磋商供应商:(公章)单位:万元附表1.企业经营情况表6.1.2、填报附表。6.1.1、磋商供应商简介。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编 | 电 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 | |||||||
单位优势及 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M2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单位概况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
单位概况 | 资产情况 | 负债 |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附表4、拟派项目小组人员一览表附表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磋商供应商:(公章)
企业总人数 | 其中: | 获得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数 | |||||||
企业总人数 | 管理人员 | 技术人员 | 其他人员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
企业总人数 | |||||||||
项目组织实施人员 | |||||||||
1.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 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 ||||
2.工程技术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 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 ||||
3.辅助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职称 | 从事类似项目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 |||||
姓 名 | 曾经担任过的相关项目 | |
性 别 | ||
年 龄 | ||
职 务 | ||
职 称 | ||
毕 业 学 校 | ||
毕 业 时 间 | ||
所 学 专 业 |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
联 系 电 话 | ||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主要工作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 年限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取得的相关证书 |
承诺书Ⅱ承诺书Ⅰ6.2.2、.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须装订本原件,副本可装订复印件。6.2.1、.未签署或者虚假承诺签署本承诺书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6.2、磋商供应商签署承诺书
致: | ||
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磋商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 | 年 月 日 |
致: | ||
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0),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磋商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 | 年 月 日 |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磋商供应商承诺书III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邮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承诺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磋商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磋商响应文件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磋商响应文件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7.1、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第7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年月日电话:
8、具有中国林业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丙级以上。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截止时间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电子图片或者纸质版存档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无需提供)。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内容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原件,格式内容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磋商响应文件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磋商响应文件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1、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0、投标声明书;9、投标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 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单位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成立时间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
开户银行 | 职工总数 人 | 管理人员 | 人 | ||
基本银行账号 | 职工总数 人 | 技术人员 | 人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致:(采购人名称):4、税收缴纳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参考格式)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磋商响应文件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公司)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投标声明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复印件粘贴处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粘贴处9、投标保证金交纳8、具有中国林业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丙级以上;
4、我公司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3、我公司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2、我公司近3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1、我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真实有效;我公司(投标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项目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致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声明人:(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5、我公司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2018年至今)第8部分类似项目业绩格式内容自拟7.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资格问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2、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注:1、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供应商名称:单位:万元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完成质量 | 备注 |
银行帐号:(详细准确无误)开户行:(详细准确无误全称)收款单位:(与磋商供应商名称一致)我单位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第9部分磋商保证金退还声明日期:年月日
磋商响应文件正面标识式样格式A注:此页后附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声明:我单位保证以上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与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磋商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磋商组织机构概不负责。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声明人:(全称及公章)
开标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式样格式B磋商响应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致: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非开标大会不得启封)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邮编: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致: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非开标大会不得启封)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邮编: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
致: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封装内容:资格证明文件邮编: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致: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封装内容:资格证明文件邮编: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资格证明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格式C致: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各一份(非开标大会不得启封)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封装内容:开标一览表原件及磋商响应文件电子U盘邮编: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致: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各一份(非开标大会不得启封)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封装内容:开标一览表原件及磋商响应文件电子U盘邮编: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
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中标
(成交)明细
受南郑县林业局委托,采用进行采购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项目编号:SXCX-HZ
—2022060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
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鼎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中标(成交)总价:1440000.00元
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
序 号 | 品 目 名 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 务 标 准 | 数量 | 计 量 单 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森 林 防 火 服 务 | 南郑区林 业局第一 次全国自 然灾害森 林火灾风 险普查项 目 | 在南郑区范围内开展森林火灾风险 普查的固定布设样地调查,包括森林 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气象条 件调查、历史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 查。完成森林资源信息收集、共享相 关普查成果数据;完成危险性评估、 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 防治区划;完成空间数据制备、数据 库建设、软件系统建设。 | 完 成 所 有 项 目 并 通 过 国 家 、 省 、 市 级 验收标准 |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 完成 | 合 格 | 1.00 | 项 | 1,440,000.00 | 1,4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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