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2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306fj-107001001
预算金额2026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公告正文
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306FJ-10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以黄科董【202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径河街环湖中路北、塔西路南,环湖7路11号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 建设规模: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位于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综合楼三层、一层局部,总建筑面积约2285㎡。包含实验室用房(物理检测实验室、化学检测实验室)、实验室辅助用房、配套实验区、设备机房、走道及办公用房、一楼检测中心门厅、气瓶间、样品收发室、恒温恒湿间等的室内装修,实验室智能化系统工程、实验室气路(集中供气)系统、实验室净化(空调)系统、实验室排风系统、实验室废气处理及废水处理等环保工程机电及设施安装,实验(台柜)家具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其他: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成后须满足通过CNAS实验室国家认可硬件环境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检测仪器的使用需求。另一方面,还需要为招标人未来的进一步发展考虑一定的预留空间和改造条件。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1)设计: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各专业方案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设计工作,并配合完成各类设计的图审和所有与工程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2)施工: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3)采购: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发包人提供的设备除外。(4)前期工作及报批报建:承包人应负责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安全影响预评价/验收评价、环境影响预评价/验收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预控制效果评价、施工图审查、消防专项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备案及其它为建设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前期工作及报批报建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咨询工作报告;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第三方检测。(5)验收移交:承包人应配合协调完成中间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和规划验收等验收工作,组织及时编制工程结算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并提交发包人审批;配合发包人办理竣工结算、决算工作。所有工程竣工手续完成后,完成精保洁工作,移交发包人,并在移交过程中逐步完成对发包人维保人员的培训工作。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2026.00万元 | |||||||||||||||||||||||||||||||||||||||||
2.3其他:计划工期:183日历天,其中: (1)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交付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及修改暂定10天(如因发包人内部审查原因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设计审查原因导致初步设计评审时间延长,工期顺延,合同价款不变); (2)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期: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交付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和预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评审及修改暂定10天(如因发包人内部审查原因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原因导致初步设计评审时间延长,工期顺延,合同价款不变); (3)工程施工工期: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123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暂扣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特种设备安装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别:压力管道安装 GC2级及以上)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至少有一项①或②或③业绩。 ①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实验室专项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主要页(须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规模、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金额等)、至少一张对应发票或者至少一张对应银行收款凭证。 ②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实验室专项工程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主要页(须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规模、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金额等)、至少一张对应发票或者至少一张对应银行收款凭证。 ③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实验室专项工程项目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主要页(须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规模、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金额等)、至少一张对应发票或者至少一张对应银行收款凭证。 3.1.3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及记录。⑧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二章第1.4.3(19)目规定的情形。⑨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1.4 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职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近6 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投标人近6 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提供投标人近6 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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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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