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
碎石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4)-AHJCFZX-WZCG-097-03
1.招标条件
1.1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九标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维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总包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施工准备工作,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现对黄砂、碎石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本标段位于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境内,线路起于东寿特大桥桥上(起点里程DK274+801.6),向南依次跨越黄大、德大既有线,南水北调续建配套渠道、G18荣乌高速、麻湾四干渠、武家大沟、G516沾青线、S319省道、麻湾二干渠、分洪河、小清河,线路终于东寿特大桥桥上(终点里程DK307+656),正线全长22.717km,其中:桥梁2座,长22.717m,占比100%。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SS-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具有与招标物资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和集散运输能力,生产厂或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量不低于50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带近期地材质检报告;贸易商须提供砂石料的原产地证明及检测报告。
(4)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①须提供2022年、2023年具有CMA/CNAS/CAL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供货业绩:须提供2022年、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且在单个项目连续供应数量不小于50000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贸易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要求投标人具备不低于10000吨储存能力且需对存储材料有质量保护措施,不得露天存放、场地需硬化,当遇恶劣天气、道路因素、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时,投标人应立即从存料场地倒运材料到我方拌和站以保障供应(倒运及储存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对储存场地的材料质量、数量以及转运措施进行进行监管;
⑤本次招标投标人最多中一个包件。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后于2024年09月26日9:00分通过铁建云链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5日17: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谈判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支行
账 号:0402020139300999914
5.3汇款要求: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例如:WZCG-097-03+SS01),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在CR24(2024)-AHJCFZX-WZCG-097-01招标中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无需重复缴纳,上传CR24(2024)-AHJCFZX-WZCG-097-01凭证即可。
备注:标书费可提供财务收据,投标人如有需要的请在支付标书费的当月发送邮件(邮箱:405019784@qq.com)进行申请,不需要开具收据的无需发送,逾期不予办理 ,邮件内容: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后三位+包件号+金额即可;例如:上海钢材有限责任公司+001+GC01+1000元,若参与多个包件,可合并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招标公示的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收据申请开具均在本年度完成,原则上不开具跨年度收据(若遇年末,请提前申请)。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竞谈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竞谈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6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报名并下载竞谈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开始)-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结束)。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竞谈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吴部长
联系方式:18767062508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安徽分中心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海大道15号
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62124958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62124958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