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木棉小学项目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征集公告
金额
56.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8万元
招标公司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0731-818687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涛0731-851775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木棉小学项目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木棉小学项目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
1.2采购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568076.16元(其中检测费用为468020.16元,监测费用为100056元)
1.5项目概况:木棉小学项目位于湘江新区梅溪湖西片区,东临竹山屋路,南靠L06-B26-2地块,西临青皮坝路、北接L06-B19地块。其最大建筑高度21.45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5736.54㎡,最大单跨跨度30.3米,本项目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本项目除垃圾站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外,其余均为乙级,基坑工程、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均为三级。
1.6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及构配件等检测(含建筑节能)、水电遥测检测、建筑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检测、人防检测(防雷、消防、人防等专项检测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允许分包)、排水管道试验检测、暖通检测、室外道路及铺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水质检测等;工程监测范围包括基坑边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及基准观测点设置等。
1.7工期:540日历天(最终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2)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①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3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
②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业绩。
注:检测、监测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注明时间或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近半年(2024年4月-2024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6)其他: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检测单位。
2.4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T2栋45楼)报名;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818687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T2栋45楼
联 系 人:黄涛、胡亚高、曾晓伟
电 话:0731-85177557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木棉小学项目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
1.2采购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568076.16元(其中检测费用为468020.16元,监测费用为100056元)
1.5项目概况:木棉小学项目位于湘江新区梅溪湖西片区,东临竹山屋路,南靠L06-B26-2地块,西临青皮坝路、北接L06-B19地块。其最大建筑高度21.45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5736.54㎡,最大单跨跨度30.3米,本项目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本项目除垃圾站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外,其余均为乙级,基坑工程、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均为三级。
1.6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及构配件等检测(含建筑节能)、水电遥测检测、建筑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检测、人防检测(防雷、消防、人防等专项检测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允许分包)、排水管道试验检测、暖通检测、室外道路及铺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水质检测等;工程监测范围包括基坑边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及基准观测点设置等。
1.7工期:540日历天(最终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2)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①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3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
②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业绩。
注:检测、监测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注明时间或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近半年(2024年4月-2024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6)其他: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检测单位。
2.4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T2栋45楼)报名;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818687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T2栋45楼
联 系 人:黄涛、胡亚高、曾晓伟
电 话:0731-8517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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