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同县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3-431225-04-01-19429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同县辉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会同县辉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会同县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内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包括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及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两个子项,其中:(1)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该子项拟利用会同县约182112.56m²的闲置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预期屋顶安装55966块标准功率不低于540Wp单晶硅光伏组件,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2216MWp,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并网柜、变压器、电缆等,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2)分散式公共充电桩。该子项拟利用18个公共停车场配备充电桩,建设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桩362个,单桩充电功率不低于60kW,包括充电桩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配电配线工程、充电桩运营监管平台搭建及相关配套工程。
2.4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6个月完成光伏发电并网,以及充电桩具备充电条件,整体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关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包括光伏发电、充电桩的全部工程设计等),本次招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房屋结构检测及屋面载荷评估、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施工现场指导及设计方案验收等工作);
(2)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汇流箱、线缆、充电桩及相关配套电气设备线路等设计图纸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屋顶加固或拆除或防水工程、光伏组件及辅材、支架、逆变器及并网柜设备、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的安装、配线施工以及市政道路下的管道敷设等经当地国网审核收口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并提供竣工图等;
(4)完成质量监督、并网验收(含并网性能、 电力质监、设备电气、保护试验等(按需),并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性能试验、环保、消防、防雷、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评价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5)通过电站第三方性能检验、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6)完成 240小时连续无故障试运验收;
(7)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竣工验收需求的设备、材料及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要求;
(8)容量不足时中标单位需要配合业主进行不足站点的资源开发,包括办理各项手续。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承修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格。
3.1.2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且中担任同类职务;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证书(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且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投标人应承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电力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联系方式0745-8822944。
9. 其他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会同县辉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会同产业开发区连山工业园第12栋标准化厂房1楼1070号)
联系人:梁群
电话:0745-88268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
项目负责人:王长征
项目组其他成员:莫饶典、黄小珂、彭驰
电话:0731-85177566
电子邮件:zcb750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