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秦山同创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金额
10579.0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579.08万元
招标公司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展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135864281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秦山同创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秦山同创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秦山同创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文件2307-330424-04-01-864756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秦山街道,西至金州路,北至金城三路。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4482平方米(折21.72亩);新建标准厂房一幢,总建筑面积37920平方米,同步建设道路、绿化、照明、给排水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本项目招标概算投资额:10579.08万元。2.3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设秦山同创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验收、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工作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4计划总工期: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开工令签发之日开始。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各专业、专项工程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力的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ZLTPBidder/))。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ZL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5.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保证金:5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0号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ZLTPBidder/)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ZLTPBidder/)登录入口上操作。8.联系方式招标人: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展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秦山大道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颐高中心1002室联系人:姚主任联系人:马女士电话:0573-86581186电话:135864281622023年12月1日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营业执照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力的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三类人员”要求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2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项目负责人资格①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②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6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7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8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9省外进浙备案证明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审核通过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10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11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12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单独承担工程施工任务;联合体另一方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独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进浙备案证明或网页截图、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等相关资料。3、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其余部分可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章。4、一级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负责项目施工任务,(成员名称)负责项目设计任务。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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