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港前大道东侧祥丰围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10.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76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工020-399106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50131276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港前大道东侧祥丰围市政道路工程
施工监理
招 村 人 广煌市冰纪 支术“
项目建设管理兽伫:广州少建议管鲤乙 公灬
招标汽理机构:厂监理咨询有限公
日 期:2023年11月
港前大道东侧祥丰围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港前大道东侧祥丰围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 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3〕1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 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 人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港前大道东侧祥丰围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 4 条市政道路,总长约 862 米。其中,俊宁一街西起港前大道,东至俊 宁直接,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 174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 15 米,双向 2 车道;俊宁二街西起港前大道,东至俊宁直街,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 182 米,道路 红线宽度为 15 米,双向 2 车道;俊宁三街西起港前大道,东至俊宁直街,道路等级为 城市支路,全长约 179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 15 米,双向 2 车道;俊宁直街北起俊宁一 街,南至俊宁三街,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 327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 15 米,双 向 2 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 面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 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2 招标内容:
施工监理:对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含但不限于竣工验 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 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BIM 管理(如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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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工程监理服务期: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进场会开 始起算(起始时间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工 程结算财政评审完成并且保修期满为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 段、竣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2.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10.760259 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
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
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 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并需提供近六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 月)在本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连续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 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如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 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 料清晰扫描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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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6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 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00 时 00 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登 录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00 时 00 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 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 年 11 月 23 日 9 时 45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 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 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发布,本公
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
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466 号之二传媒大厦 7 楼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991065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 115 号融通大厦十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900509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 50 号 101 房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5013127662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466 号之二传媒大厦 7 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 E 栋 3 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
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
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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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 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 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 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 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 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 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 号)的规定 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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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L 拒绝孜标情况 | |
1 |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2015/4/13 | 贷止日期 无限期 | 更新二,02 八8日 |
2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检测类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3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4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5 6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2018/2/9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 |
7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8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9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017/5/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投标资格 | ||||
10 |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2/5/12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行洪纳潮影响评价 服务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1、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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