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三峡文化艺术中心配电工程(第四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万州三峡文化艺术中心配电工程(第四次)已由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经济发展局 以 江南经济发〔2015〕28号和江南经济发〔2016〕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因本项目前三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重新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陈家坝街道陈家坝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万州三峡文化艺术中心配电工程,为三峡文化艺术中心用电,供电总容量6060kVA。采用10kV双回路供电,第一路电源10kV电缆线路从110kV南滨变电站10kVI段母线#946开关引接、第二路电源10kV电缆线路从110kV南滨变电站10kV南滨一回滨江路#10公用环网柜#966母线间隔引接至三峡文化艺术中心#1配电室10kV线路部分。三峡文化艺术中心#1配电室、#2配电室的10kV电源、土建、供配电设施及设备部分,三峡文化艺术中心红线至#1配电室、#2配电室10kV线路部分、配电室设备基础部分、配电装置电气接地部分、配电室照明、消防、通风制冷部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8492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094万元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的高压配电工程、低压配电工程、线路工程、土建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汉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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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万州江南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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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136号3-办公5(重报中心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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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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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都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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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51085398@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58529076 | 联系电话: | 1732386598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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