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红岭小学2023-2024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及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红岭小学2023-2024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及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红岭小学拟对《深圳市红岭小学2023-2024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及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红岭小学2023-2024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及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  2352240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源纯实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将原合同第一条款第4项:4.提供物业服务人员情况: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数
1
保安员
11
2
保洁员
8
3
水电工
1
4
司机
1
5
绿化工
1
6
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员
9
7
保管员
1
8
文印员
1
9
对外窗口管理员
1
10
食堂管理员
1
11
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综合管理员
1
合计:
36

 
从2023年10月1日起变更为:4.提供物业服务人员情况: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数
1
保安员
11
2
保洁员
7
3
水电工
1
4
司机
1
5
绿化工
1
6
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员
9
7
保管员
1
8
文印员
1
9
对外窗口管理员
1
10
食堂管理员
1
11
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综合管理员
0
合计:
34

 
2、将原合同第二条款第1项中的物业服务的人员基本要求:“H、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综合管理员要求:(1)电脑操作熟练; 有同岗位管理工作经验,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胜任本岗位工作;(2)年龄:50岁以下;(3)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须经过学校同意方可上岗。”从2023年10月1日起原合同删除此条款,经删除的条款将不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任何效力,不影响原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将原合同第二条款第2项中“2.10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综合管理员职责要求(1)在学校对外开放期间做好开放场地的人员出入登记、现场秩序维护等;(2)对开放场地的公共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加强巡查,及时报修易损器械;(3)组织一些赛事、培训等活动来丰富开放的内容,提升开放内涵;(4)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从2023年10月1日起原合同删除此条款,经删除的条款将不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任何效力,不影响原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4、将原合同第七条款管理服务费用约定:“1. 本合同一年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 2352240.00元),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每月费用根据中标指标分配详见下表《费用明细表》。物业管理服务费从 2023  年 8  月 1 日算起。甲方须于每月收到乙方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费用明细表
序号
条目金额分配
时间
数量
费用小计(元)
每月费用(元)
备注
1
后勤管理服务费
2023年8—11月
4个月
721600
180400
每月服务费小计196020元。
2
体育场馆管理服务费
2023年8—11月
4个月
62480
15620
3
后勤管理服务费
2023年12月—2024年7月
8个月
1443200
180400
4
体育场馆管理服务费
2023年12月—2024年7月
8个月
124960
15620
合计
2352240
 

变更为:“1. 本合同一年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壹仟零肆拾元整(¥2251040.00元),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每月费用根据中标指标分配详见下表《费用明细表》。物业管理服务费从 2023  年 8  月 1 日算起。甲方须于每月收到乙方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费用明细表
序号
条目金额分配
时间
数量
费用小计
每月费用
备注
(月)
(元)
(元)
1
体育场馆管理服务费
2023年8月—2023年9月
2
31240
15620
 
2
后勤管理服务费
2023年8月—2023年9月
2
360800
180400
 
3
后勤管理服务费
2023年10月—2023年11月
2
371800
185900
 
4
后勤管理服务费
2023年12月—2024年7月
8
1487200
185900
 
合计
2251040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从2023年10月1日起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工作或事故等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公司不再参与体育场馆开放相关事宜,如果乙方公司的后勤人员自行参与的属于个人行为,与乙方公司无关。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经区教育局2023年第三十三次局党组会议议定:“同意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罗湖区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试运营合作框架协议》,运营补贴参照罗湖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服务人员经费指导价,1.5 万元/月/所,每所学校配置场馆管理员 1 名、保安员 1 名、保洁员 1 名。
最新会议要求: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于 2023 年9月 22 日前与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试运营管理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费用。”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5-25029939
采购人:深圳市红岭小学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松园路8号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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