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交通运输局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及特定活动清理整治问题图斑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和评估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尚志市交通运输局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及特定活动清理整治问题图斑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和评估编制服务
招标编号:JT0108G2312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志市交通运输局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及特定活动清理整治问题图斑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和评估编制服务已由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尚文3634号文件对本项目复核意见报告的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业主为尚志市交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河湖水域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对河湖岸线进行全面清查,共发现问题图斑113个,对问题图斑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和评估编制服务;
2.2服务范围: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图斑113个,对工程的防洪评价的编制、报审,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工作、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防洪评价的审查及审查前的现场查勘工作,提供成果报告;
2.3服务地点:尚志市;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并满足审查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且技术成果达到专家评审合格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43.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尚志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13936600213
招 标 人: 尚志市交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尚志市尚志镇新建路227号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451-53336598
招标代理: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1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746077077
电子邮件:hljxn163@163.com
2023年12月06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