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工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6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sjygkzb-001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罗萍1520991567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工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SJYGKZB-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利
河
本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通信规划 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5日 11时00分到2023年09月19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控。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后街24号 联 系 人:罗萍
电 话:15209915672
电子邮件:3499195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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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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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工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3SJYGKZB-
001),招标人为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新疆通信规划设 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工程设计服务采购(详见招 标文件)。
2.2项目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26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为 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采购估算金额达到上限止。
2.4服务地点:新疆。
2.5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
2.5.1本项目划分三个标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包 | 预估采购金额(含税) | 区域 | 中标原则 |
标包一 | 120万元 | 石河子、伊犁、塔城 |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的投标人为本标包中标 候选人,第二名为备选 中标人 |
标包二 | 80万元 | 博州、阿勒泰 |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的投标人为本标包中标 候选人,第二名为备选 中标人 |
标包三 | 60万元 | 阿克苏 |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的投标人为本标包中标 候选人,第二名为备选 中标人 |
2.5.2中标原则:上述标包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优先推荐 经济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如出现经济得分相同时,优先推荐技术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若经济、技术部分得分也出现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若其中一个标包投标人数<3时,该标包作流标处理,其余标包正常进行。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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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设计、勘察、咨询资质或第三方机构(如行业协会、行业内
有影响力的重要客户等)核发的资质或服务能力证书;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
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申请人需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3.1.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提供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 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
4. 其他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9月至今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注: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
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相
应订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必须可以清晰看到发票号、发票金额、开具税务局等
信息,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或订单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日期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日期为准。
3.3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以上两部分查询结果截图;
3.4.2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
行”记录(全国范围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3被责令停业的;
3.4.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货物质量问题的;3.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
3.4.8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 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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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1:00
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刘雪菲(联系电话:18999263707)获取电
子版《报名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网上转账或电汇)(汇款需备注
项目简称)
4.3本项目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请各投标人通过公账网上转账
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建国路支行
账 号:30020116292000180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后街24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6楼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 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后街24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提 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5.4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 vice.com/)、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简称“数智云采网”)(https: //szyc.chinaccs.cn/)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 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 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 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注意事项:
7.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提交合格的资料获取招标文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
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对所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
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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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须保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以确保及 时收到有关本采购项目变动情况的通知。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导致的法律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提交 投标。
7.4因投标人和归纳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缺 陷,可能导致的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等风险、后果以及责任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7.5投标人应知悉,项目存在诸如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导致的招标被取消、招标评审结果和 谈判结果未获政府批准等潜在风险,如发生上述情况,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后街24号 联系人:刘雪菲 电 话:18999263707 电子邮箱:896088959@qq.com
汪 潇 电 话:18009916543 电子邮箱:18009916543@189.cn
招标人: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
公司
2023年9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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