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区自然资源督察和“清零”行动违法用地不可恢复论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zb-202309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经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敏173510194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区自然资源督察和“清零”行动违法用地不可恢复论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309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区自然资源督察和“清零”行动违法用地不可恢复论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区自然资源督察和“清零”行动违法用地不可恢复论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区自然资源督察和“清零”行动违法用地不可恢复论证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
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
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5 09:00到2023-07-31 17: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04 10: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04 10: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三楼317会议室
七、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
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
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
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信用承诺书必须为在线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南京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
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
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
收。(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
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2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
本章二.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
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二.1条所涉及
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本章二.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
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4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现场踏勘,参与与否不会对最终中标结果有任何
影响;
7.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每份纸质磋商
响应文件均需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
体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经主任
电 话: 18936021051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璟湖广场5幢一单元1604室
联 系 人: 吴敏
电 话: 17351019416
电 子 邮 件: 4255699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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