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22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00-20220302-1148
预算金额7.27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招标联系人傅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泽生17821302490
中标公司上海名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2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20302-1148
二、项目名称: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 | 72200.00元 | 上海名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松江区三新北路900弄681号3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 |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青,费建亭,田芝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名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有针对性,设计方案尚可,人员配置最好,综合得分第一,推荐为成交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汉中路188号
联系方式:021-63535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牡丹路60号1608室
联系方式:17821302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泽生
电 话:17821302490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上海名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pdf中小企业声明函-上海名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pdf
149.2K
附件信息: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pdf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pdf
853.1K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北广场修维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北广场修维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属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行业;承接企业为
上海名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3人,营业收入为635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6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期:82022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
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
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请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上述声明函。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HXM-00-20220302-1148
预算编号:21-30232
采购人: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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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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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
公司受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委托,对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
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报名开始之日止前
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
2.项目编号:SHXM-00-20220302-1148
3.预算编号:21-3023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单位为本项目
提供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
7.采购预算:72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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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允许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2-03-0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03-10截止,每天上
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www.zfcg.sh.gov.cn)在网上系统中报名。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
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2-03-1414: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03-1414:30:00(磋商时间以最终网上抽取专家时间为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浦东
新区牡丹路60号1608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1608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
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
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
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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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1.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汉中路188号
邮编:200070
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63535988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1608室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人:刘泽生
电话:1782130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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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 |
2. | 采购限价 | 72750 元 ,各供应商所报费用不得高于该限价,否则将判定其为无效响 应文件。 |
3. | 报价方式 | 人民币报价 |
4.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 售时间、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5. | 政策功能 |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 部门联合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2)中小企业: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中规定的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 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b)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c)若小(微)企业与其他规模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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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d)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 e)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f)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g)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 (4)鼓励节能政策:按照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要求,政府采购属于 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 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采购人需购买的材料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品目的,供应商必须选用环保清单中相应的材料产品。节 能清单中节能认证产品,将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 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中 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为节能清单公告媒 体。响应文件提交的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的产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 出所投型号)。 (5)鼓励环保政策:按照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要求,采购人采 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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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 (http://www.cgpn.cn/)为清单的公告媒体。对于最新一期《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响应文件提 交的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 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该产品所 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 “★”标注的品目。若采购需求中有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 的,供应商应选用正式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 产品(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的除外),且响应文件提交的产品规格、型号应和清单内所列的规格、 型号完全一致。一旦中标或成交,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严格执行,采购 人和监理工程师对节能、环境标志材料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规定》目录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最 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原件扫描件(用记号笔标识认证型号)。 | ||
6.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元整。 磋商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 户转出,并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单位账户,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磋商有 效期一致。逾期不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取得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法 定资格。 开户银行: / 账户: / 账号: / ★注: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前往浦东新区大川公路 2577 号三楼财务处换取保 证金收据。供应商业务员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 具”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工作后,于首次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保证金的缴纳登记,如若未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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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提交缴纳保证金的信息让采购代理确认,则认定此次磋商响应无效。 | ||
7. | 现场踏勘 | ■自行踏勘。 □统一踏勘。集合时间: / 集合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供应商在取得磋商文件后可前往项目现场踏勘以了解任何足以影响报 价、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了解的全部信息,如现有设备情况、 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电和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报价时一 并考虑。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 合同期和提高合同价等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 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 | 答疑会 | 不召开。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
9.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 性 |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一 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
10.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
11.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时 间: 2022- 03-14 14:30: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 受。 注:由采购人或其委托人员检验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 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除密 封于商务标内外,还应单独再准备一份,无需密封),未提供的将视 作磋商资格无效。 |
12.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磋商地点 | 时 间:2022 -03-14 14:30:00 地 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 60 号 1608 室 |
13.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 期 | 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
14. | 响应文件签收 | ★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 收,首次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员将无法签收。供应 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 应未完成。 对已完成上传响应文件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在“投标管理” 菜单中点击左侧导航“已完成投标”内,勾选当前项目的所有包且状 态为待签收,点击“撤销”按钮,并进行确认即可。 投标状态为【签收成功】,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进行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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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签收后,再进行撤标操作。 | ||
15. | 其他 | (1)本项目按规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实施招标/采购,供应商须按照该系统的设 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响应。 (2)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本采购代理机构 不承担责任: a)因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维护和管理,故电子采购平台 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 b)本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 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c)电子采购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d)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 |
16. |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 咨询电话 | 400-881-7190 |
供应商须知正文
总则
1.适用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所述项目的货物/服务的采购活动。
1.2本须知中的表述,如与前附表中所列相应项的表述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2“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公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货商。
2.3“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由供应商承担的合同中所要求的相关服务。
2.4“货物”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货物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5“买方”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
2.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服务的供应商。
2.7“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对供应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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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
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
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请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上述声明函。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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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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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
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在参加本次磋商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手机: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手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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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10最终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设计费报价 (元人民币) | 设计费报价 (元人民币) | (大写) |
设计费报价 (元人民币) | 设计费报价 (元人民币) | (小写) |
其 中 | 初步设计费 | |
其 中 | 施工设计费 | |
其 中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 |
其 中 | 竣工图编制费 | |
其 中 | 其他 | |
合计 | 合计 | |
备注 | 备注 |
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报价精确到“元”。
磋商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请备好加盖公章的空白最后报价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用;若第
二次报价未作变动,供应商仍须提供一份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最终报价
表。二次报价时如报价改动的须当场提交商务电子文件。
43
北广场修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 |
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 |
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44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办法
一、竞争性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
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
包含1名法律专家。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
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3.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各供应商的商务部分得分与技术部分
得分之和为总得分(分值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小打分单位0.1分)。
4.磋商小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
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
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
证据。磋商小组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
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为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的形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
分别进行单独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进入综合评分。
具体磋商流程详见供应商须知第19.2条内容。
7.磋商小组根据第四章供应商须知24-26条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和确定成交供
应商。
8.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
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磋商小组按本办法记名打分,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合计得分排
名前三名的合格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技术指标相
同的条件下,福利企业将排序在先。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9.磋商小组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
的供应商。
10.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
当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
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1.违反本磋商办法的磋商无效。
二、符合性检查
1、磋商小组对相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
2、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才可进入详细评审。
序号 | 供应商 | A | B | C |
序号 | 分析因素 | A | B | C |
1. | 磋商响应承诺书、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中规定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但响应文件 无盖章或盖章、签字不齐全的; | |||
2. | 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的; | |||
3. | 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有要求); | |||
4. | 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
5. | 响应文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的报价,且在磋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 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
6. |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 |||
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8. | 响应文件和供应商 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 明确规定可以判定 其为无效磋商响应的其他情形的。 |
三、详细评审及打分细则
评分项目 | 设置分值 (分) |
(一)技术标 | 满分 90 |
供应商 综合实 力评价 | 供应商各类证书、荣誉等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为评审依据) 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书,按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情况比较后酌 情打分 0-3 分 | 供应商各类证书、荣誉等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为评审依据) 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书,按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情况比较后酌 情打分 0-3 分 | 供应商各类证书、荣誉等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为评审依据) 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书,按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情况比较后酌 情打分 0-3 分 | 供应商各类证书、荣誉等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为评审依据) 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书,按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情况比较后酌 情打分 0-3 分 | 供应商各类证书、荣誉等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为评审依据) 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书,按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情况比较后酌 情打分 0-3 分 | 供应商各类证书、荣誉等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为评审依据) 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书,按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情况比较后酌 情打分 0-3 分 | 供应商各类证书、荣誉等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为评审依据) 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书,按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情况比较后酌 情打分 0-3 分 | 供应商各类证书、荣誉等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为评审依据) 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书,按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情况比较后酌 情打分 0-3 分 | 供应商各类证书、荣誉等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为评审依据) 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书,按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情况比较后酌 情打分 0-3 分 | 0-3 | ||||||||||||||||||||||||||||||||||||||||
供应商 综合实 力评价 | 提供自 2019 年至今自身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 1 份有效的证明材 料得 1 分,满分 4 分。(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 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 页)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提供自 2019 年至今自身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 1 份有效的证明材 料得 1 分,满分 4 分。(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 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 页)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提供自 2019 年至今自身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 1 份有效的证明材 料得 1 分,满分 4 分。(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 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 页)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提供自 2019 年至今自身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 1 份有效的证明材 料得 1 分,满分 4 分。(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 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 页)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提供自 2019 年至今自身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 1 份有效的证明材 料得 1 分,满分 4 分。(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 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 页)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提供自 2019 年至今自身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 1 份有效的证明材 料得 1 分,满分 4 分。(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 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 页)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提供自 2019 年至今自身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 1 份有效的证明材 料得 1 分,满分 4 分。(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 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 页)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提供自 2019 年至今自身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 1 份有效的证明材 料得 1 分,满分 4 分。(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 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 页)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提供自 2019 年至今自身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 1 份有效的证明材 料得 1 分,满分 4 分。(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 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 页)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0-4 | ||||||||||||||||||||||||||||||||||||||||
技术服 务方案 水平评 价 | 整体设计方案 | 整体设计方案 | 整体设计方案 | 5-33 | ||||||||||||||||||||||||||||||||||||||||||||||
技术服 务方案 水平评 价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5-33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
技术服 务方案 水平评 价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5-20 | 5-33 | 优:25-33 分;良:15-24 分;一般:5-14 分。 | ||||||||||||||||||||||||||||||||||||||||||||||
技术服 务方案 水平评 价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5-20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5-33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
技术服 务方案 水平评 价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资历、现场人员资格证书及 职称、相关项目工作经历(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评 审依据) 优: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 验非常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 良: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较 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为齐全。 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不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少或无相关证书。 优:8-10 分;良:5-7 分;一般:0-4 分。 | 5-20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资历、现场人员资格证书及 职称、相关项目工作经历(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评 审依据) 优: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 验非常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 良: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较 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为齐全。 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不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少或无相关证书。 优:8-10 分;良:5-7 分;一般:0-4 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资历、现场人员资格证书及 职称、相关项目工作经历(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评 审依据) 优: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 验非常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 良: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较 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为齐全。 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不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少或无相关证书。 优:8-10 分;良:5-7 分;一般:0-4 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资历、现场人员资格证书及 职称、相关项目工作经历(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评 审依据) 优: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 验非常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 良: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较 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为齐全。 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不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少或无相关证书。 优:8-10 分;良:5-7 分;一般:0-4 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资历、现场人员资格证书及 职称、相关项目工作经历(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评 审依据) 优: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 验非常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 良: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较 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为齐全。 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不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少或无相关证书。 优:8-10 分;良:5-7 分;一般:0-4 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资历、现场人员资格证书及 职称、相关项目工作经历(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评 审依据) 优: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 验非常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 良: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较 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为齐全。 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不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少或无相关证书。 优:8-10 分;良:5-7 分;一般:0-4 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资历、现场人员资格证书及 职称、相关项目工作经历(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评 审依据) 优: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 验非常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 良: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较 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为齐全。 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不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少或无相关证书。 优:8-10 分;良:5-7 分;一般:0-4 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资历、现场人员资格证书及 职称、相关项目工作经历(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评 审依据) 优: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 验非常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 良: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较 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为齐全。 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不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少或无相关证书。 优:8-10 分;良:5-7 分;一般:0-4 分。 | 优:16-20 分;良:10-15 分;一般:5-9 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资历、现场人员资格证书及 职称、相关项目工作经历(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评 审依据) 优: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 验非常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 良: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较 丰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为齐全。 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不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少或无相关证书。 优:8-10 分;良:5-7 分;一般:0-4 分。 | 0-10 |
优:工作计划、设计方案详细,针对性较强,在方案中根据本项目服务
内容提供明确的响应和论述,并阐明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关注要点。
良:工作计划、设计方案较详细,针对性一般,在方案中根据本项目服
务内容提供相对明确的响应和论述。
一般:工作计划、设计方案不够详细,针对性较差,在方案中根据本项
目服务内容提供的响应和论述不够明确。
为使项目顺利进行的各项保证、保障措施方案
优:能够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
托的服务内容,提供优质服务。
良:能够承诺有人力、物力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内容。
一般:基本能承诺有人力、物力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内容。
对项目所涉及区域现状的了解情况的深度、正确性、所拟设计方案的针 对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有效可行,8-10 分;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一般, 技术建议基本可行,5-7 分; | 0-10 | |||||||||||||||||||||||||||||
0-10 |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不强,技术建议可行性一般, 0-4 分。 |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不强,技术建议可行性一般, 0-4 分。 |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不强,技术建议可行性一般, 0-4 分。 |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不强,技术建议可行性一般, 0-4 分。 |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不强,技术建议可行性一般, 0-4 分。 |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不强,技术建议可行性一般, 0-4 分。 |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不强,技术建议可行性一般, 0-4 分。 | |||||||||||||||||||||||
0-10 |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不强,技术建议可行性一般, 0-4 分。 | 项目的应急预案 | 项目的应急预案 | 项目的应急预案 | 项目的应急预案 | 项目的应急预案 |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不强,技术建议可行性一般, 0-4 分。 | 项目的应急预案 | 项目的应急预案 | 0-5 | ||||||||||||||||||||
优: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切实有效。 | 优: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切实有效。 | 优: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切实有效。 | 优: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切实有效。 | 优: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切实有效。 | 优: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切实有效。 | 优: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切实有效。 | 0-5 | |||||||||||||||||||||||
优: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切实有效。 | 良: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好,但不够全面。 | 良: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好,但不够全面。 | 良: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好,但不够全面。 | 良: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好,但不够全面。 | 良: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好,但不够全面。 | 优: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切实有效。 | 良: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好,但不够全面。 | 良: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好,但不够全面。 | 0-5 | |||||||||||||||||||||
一般: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应急预案的,或相关措施无实质性响应,可 | 良: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好,但不够全面。 | 一般: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应急预案的,或相关措施无实质性响应,可 | 一般: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应急预案的,或相关措施无实质性响应,可 | 一般: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应急预案的,或相关措施无实质性响应,可 | 一般: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应急预案的,或相关措施无实质性响应,可 | 一般: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应急预案的,或相关措施无实质性响应,可 | 一般: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应急预案的,或相关措施无实质性响应,可 | 良: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好,但不够全面。 | 0-5 | |||||||||||||||||||||
一般: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应急预案的,或相关措施无实质性响应,可 | 操作性不强。 | 操作性不强。 | 操作性不强。 | 操作性不强。 | 操作性不强。 | 操作性不强。 | 一般: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应急预案的,或相关措施无实质性响应,可 | 操作性不强。 | 0-5 | |||||||||||||||||||||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操作性不强。 |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操作性不强。 | 0-5 | |||||||||||||||||||||
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合理性;特色服务有很强的 有效性及针对性。 良: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弱;特色服务针对性较 弱。 一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无可操作性;特色服务无针对性。或未提出合 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合理性;特色服务有很强的 有效性及针对性。 良: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弱;特色服务针对性较 弱。 一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无可操作性;特色服务无针对性。或未提出合 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合理性;特色服务有很强的 有效性及针对性。 良: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弱;特色服务针对性较 弱。 一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无可操作性;特色服务无针对性。或未提出合 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合理性;特色服务有很强的 有效性及针对性。 良: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弱;特色服务针对性较 弱。 一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无可操作性;特色服务无针对性。或未提出合 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合理性;特色服务有很强的 有效性及针对性。 良: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弱;特色服务针对性较 弱。 一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无可操作性;特色服务无针对性。或未提出合 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合理性;特色服务有很强的 有效性及针对性。 良: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弱;特色服务针对性较 弱。 一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无可操作性;特色服务无针对性。或未提出合 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合理性;特色服务有很强的 有效性及针对性。 良: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弱;特色服务针对性较 弱。 一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无可操作性;特色服务无针对性。或未提出合 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0-5 | 0-5 | ||||||||||||||||||||||
(二)商务标 | (二)商务标 | (二)商务标 | (二)商务标 | (二)商务标 | (二)商务标 | (二)商务标 | (二)商务标 | 满分 10 | 0-5 | |||||||||||||||||||||
1.由磋商小组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报价(B),B=各供应商的报价价格(A)+修正金额。 3.确定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报价(B)为评审基准价。 4.计算得分:商务标得分=基准价/经评审的报价(B)×价格权值(10%)×100 | 1.由磋商小组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报价(B),B=各供应商的报价价格(A)+修正金额。 3.确定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报价(B)为评审基准价。 4.计算得分:商务标得分=基准价/经评审的报价(B)×价格权值(10%)×100 | 1.由磋商小组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报价(B),B=各供应商的报价价格(A)+修正金额。 3.确定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报价(B)为评审基准价。 4.计算得分:商务标得分=基准价/经评审的报价(B)×价格权值(10%)×100 | 1.由磋商小组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报价(B),B=各供应商的报价价格(A)+修正金额。 3.确定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报价(B)为评审基准价。 4.计算得分:商务标得分=基准价/经评审的报价(B)×价格权值(10%)×100 | 1.由磋商小组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报价(B),B=各供应商的报价价格(A)+修正金额。 3.确定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报价(B)为评审基准价。 4.计算得分:商务标得分=基准价/经评审的报价(B)×价格权值(10%)×100 | 1.由磋商小组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报价(B),B=各供应商的报价价格(A)+修正金额。 3.确定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报价(B)为评审基准价。 4.计算得分:商务标得分=基准价/经评审的报价(B)×价格权值(10%)×100 | 1.由磋商小组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报价(B),B=各供应商的报价价格(A)+修正金额。 3.确定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报价(B)为评审基准价。 4.计算得分:商务标得分=基准价/经评审的报价(B)×价格权值(10%)×100 | 1.由磋商小组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报价(B),B=各供应商的报价价格(A)+修正金额。 3.确定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报价(B)为评审基准价。 4.计算得分:商务标得分=基准价/经评审的报价(B)×价格权值(10%)×100 | 1.由磋商小组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报价(B),B=各供应商的报价价格(A)+修正金额。 3.确定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报价(B)为评审基准价。 4.计算得分:商务标得分=基准价/经评审的报价(B)×价格权值(10%)×100 | 0-5 | |||||||||||||||||||||
(三)总得分=(一)+(二) | (三)总得分=(一)+(二) | (三)总得分=(一)+(二) | (三)总得分=(一)+(二) | (三)总得分=(一)+(二) | (三)总得分=(一)+(二) | (三)总得分=(一)+(二) | (三)总得分=(一)+(二) | 100 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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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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