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SSEC茂名双氧水装置含氧尾气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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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50120-2115-0536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冉海燕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SSEC茂名双氧水装置含氧尾气处理系统(招标编号:NWZ250120-2115-053609)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SSEC茂名双氧水装置含氧尾气处理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过滤吸附设施\DN5000×10000 KX5-30 NGD-001 304 1.000
2 过滤吸附设施\DN5000×10000 GXF-1 NGD-001 304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业绩: 近10年(2014年11月25日至今)双氧水装置的含氧尾气处理系统,并出具商务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及应用业绩证明文件或标定报告。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2)投标人需承诺具备生产制造尾气吸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吸附树脂柱、吸附树脂、离心泵等)的能力或具有合作制造基地,所投产品包内的关键设备必须原厂制造,不得分包或购买其他品牌产品,提供承诺函。 (3)含氧尾气吸附系统出口气体中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大于98%,同时满足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50mg/m3,二甲苯浓度小于10mg/m3,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技术标书中需要有与请购书相同顺序的投标物资一览表,整套设备及图纸包括所选取样系统类型,主要组成件材质,进出口连接方式,数量,位号,规格尺寸及组成件材质等。 (5)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书中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并列出所有与招标技术文件的偏离,所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得到书面同意,若无偏离则在技术偏离表中填“无偏离”。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除在技术偏离表中所列偏离以外,评委对投标技术文件的审查并不减免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责任,后续的执行过程不认可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实质性偏离。 (6)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31日16时0分 2025年1月7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冉海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月12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杨硕 联系人: 冉海燕

电   话: 021-68996674 电   话: 021-58661220

电子邮件: yangshuo.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ranh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12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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