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我区自2016年全面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以来,充分调动了移民自主创业积极性,有效促进了移民增收致富。为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程序,黄岩区移民管理局、黄岩区财政局、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岩农商银行)在总结整理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对2018年制订的《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条款进行调整完善,现将调整后的《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移民管理局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黄岩农商银行
2019年1月14日
抄送:台州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 |
台州市黄岩区移民管理局 2019年1月14日印发 |
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
贴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扶持对象。经审核已纳入黄岩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范围的(年龄在18—60周岁)直补移民。
第二条 扶持贷款用途。主要用于移民开展农村种养殖业(含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来料加工业、工业和服务业、个体私营业、电子商务业等生产开发和产业经营的贷款项目。
第三条 贷款银行:黄岩农商银行
第四条 贴息方式:以户为单位进行贴息。主要对上一年份取得的贷款进行贴息,限额内可对多个贷款项目进行贴息,贷款逾期的不予办理。贴息周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最后一日。
第五条 补助额度:贴息周期内凡贷款累计额度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项目,按实际贷款额度和时间的3.6%年利率予以贴息补助。累计10万以上的贷款项目,按10万元额度进行贴息补助。
第六条 资金来源: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或创业致富专项资金中安排。如当年资金安排不足,将在次年项目资金安排中予以落实;如资金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七条 贴息程序:
(一)贴息项目申请。借款人在贷款付清利息后,到黄岩农商银行各支行或乡镇(街道)领取并填报《黄岩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贷款贴息申请,于次年2月28日报乡镇(街道),逾期的不予办理。
(二)贴息项目审核。借款人持贴息资金申请表、银行出具的借款借据、身份证、移民直补账户、利息收据或农商银行利息和从事创业活动的相关依据:
1、从事二、三产业的提供公司、个体营业执照(含摊位证),经营者须与借款人一致。
2、从事规模农业的提供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原件。
3 、电子商务业提供电商平台网店经营者相关资质信息。4、来料加工业提供与发放企业签订的规范的加工协议原件。
5、运输业须提供营运证及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报乡镇(街道)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乡镇(街道)将申请所需材料汇总整理后,连同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小额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次年3月底交农商银行当地支行结算贴息金额,农商银行对贷款贴息和用途审核后于4月底前交区移民管理部门。
(三)贴息项目的公示。乡镇(街道)将当年最终核定的移民贴息对象名单公示到村,接受村民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公示情况拍照后报移民局留档。区移民局将全区核定贴息对象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四)贴息资金支付。对符合条件的,经区移民管理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部门委托农商银行将贴息资金统一支付到借款移民直补账户。
第八条 工作职责:
(一)区移民管理局。做好移民身份复核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安排和拨付。
(三)乡镇(街道)。做好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宣传发动和移民身份初审工作,并针对贴息资料和贷款用途、经营项目等做好贷款贴息审核认定及公示工作。
(四)黄岩农商银行。贷款发放工作由黄岩农商银行按照独立审贷的原则进行,即由经办银行自审、自核、自贷、自收,负责做好贷款用途与经营项目审核把关工作,并对借款借据载明的贷款用途负责,贷款用途用词表达必须清晰、明白。同时,负责做好贴息金额计算、发放工作。
第九条 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协同推进。贷款贴息工作帮助水库移民解决融资的有效平台,是鼓励水库移民深入开展自主创业提高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加快移民创业致富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责,把握政策界限,加大宣传力度,协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严格审查、公平公正。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要加强创业贷款项目贴息的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对符合贴息条件的申请人,均应一视同仁予以贴息认定;对使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贴息资金的,一经发现将如数追回已贴补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黄岩区移民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