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24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关于河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任务外新购消防车项目(自装卸式器材消防车、30米以上直臂云梯消防车、30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的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任务外新购消防车项目(自装卸式器材消防车、30米以上直臂云梯消防车、30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
二、采购项目编号:HNXF-19-01
三、评审日期:2019年9月19日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6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包1:
成交供应商名称:西奈克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阳市高新区纬十路与经十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楼
成交金额:96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交货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质保期:5年,首保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主要中标标的的基本概况: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备注 |
1 |
车辆 |
CEF5160TXFQC200/W |
1 |
辆 |
960000 |
包2: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包3:
递交最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
七、谈判小组名单:张秀全、李肖兵、吴隆兵、王志军、谢彩霞、陶海东(采购人代表)、石熠(采购人代表)
八、谈判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楼评标室(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1包招标代理服务费144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615335
联系地址:郑州市福元路15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先生、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360706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