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天翼爱音乐互联网业务运营支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75.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14-04d-2024-d-a10862c01
预算金额275.5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增泉020-87188773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玉凤186201813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天翼爱音乐互联网业务运营支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天翼爱音乐互联网业务运营支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ZB-14-04D-2024-D-A10862C01,招标人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2024年天翼爱音乐互联网业务运营支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2,755,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广州市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具体内容

1

渠道运营支撑

主要内容包括:

1)互联网合作基础运营和对接支撑,互联网合作的对接支撑、优化用户线上体验,数据分析、存量用户的运营支撑;

2)根据爱音乐的投流计划落实流量平台的日常运营和投流优化工作

2

渠道拓展支撑

主要内容包括:

1)协助甲方开展AI视频彩铃、音视频彩铃渠道、会员等产品的互联网合作方和电信体系内线上渠道合作方的拓展和对应的运营支撑;

2)协助对渠道引入流程后的联调对接、业务培训,渠道规范落实执行等工作,帮扶渠道的日常销售工作及销售任务推进;

3)协助渠道完成各类业务的线上受理等工作。

3

客服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互联网渠道业务报备、客诉处理和客诉分析;

2)维护互联网产品知识库的更新,产品客服文档审核和省份报备工作。

3)产品的业务日常拨测工作。

4

项目和产品支撑

主要内容包括:

1)承接互联网项目管理过程中具体的支撑性辅助性工作;

2)互联网产品的日常维护、辅助性操作性工作。

5

设计UI

主要内容包括:

1)投流落地页和素材图设计、视频制作等。

2)互联网营销活动的设计和物料制作等。

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755,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若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近3年(2021年05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同类项目指业务外包类、技术服务类、运营支撑类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275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备注:(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11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0人。其中要求配备渠道拓展人员至少3人,须具备3年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渠道运营人员至少4人,客服运营人员至少1人,项目和产品支撑人员至少1人,UI设计至少1人,均须具备2年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上述人员均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现场驻点要求: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团队成员均须在甲方规定的办公地点驻点办公,配合项目实施。项目组成员所属公司必须为技术服务方,不得使用第三方人员,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达现场。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项目组成员需全职驻点,5*8小时常驻甲方现场工作,乙方项目组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变换,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新配备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来团队人员的条件,并须经甲方确认。需提供驻点人员承诺函。

4)投标请提供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列表(注明驻点人员)、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承诺函等。

2.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或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7240830分至20240729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投标人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813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2路18号电信广场                              

   编:510610                            

人:梁增泉                             

   话:020-87188773                       

电子邮件:liangzq.ua@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06室(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刘玉凤、巫克纯、张浩林、冯靖圆、钟龙华、李兴岚、冯志文

人:冯志文    

   话:18620181305

电子邮件:fengzw@gcbidding.com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410862

8.1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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