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小溪河镇姚湾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法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邀请单位如下:
1、浙江经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博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南水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一、 招标条件:
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小溪河镇姚湾中心村。土地面积约220亩,姚湾中心村现有110户,513人。本次规划以姚湾中心村所在地范围为主,规划范围覆盖姚湾中心村村域范围。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安徽省美丽乡村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开展规划编制项目工作(含姚湾中心村规划范围内地形图测绘)。
2、招标范围:姚湾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文本编制。规划总平面图、中心村鸟瞰图、道路布局规划图、排水工程规划图、环卫保护规划图、路灯亮化规划图、道路交通提升、建筑风貌提升、乡土水系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垃圾处理系统与公厕规划、路灯及景观提升规划。
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4、项目预算:人民币玖万玖仟捌佰元(¥99800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捌万玖仟捌佰贰拾元(¥89820元)(项目预算下浮1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付款方式:项目规划设计图等文件通过县美丽办组织评审后付至合同价的70%,通过美丽乡村示范点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无息)。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资质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或城乡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8、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被邀请单位指定的邮箱。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盖章)
联系人:韩主席
电话:139659729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15385501936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