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003693
项目编号: ATYY-ZC2023-022
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399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996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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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 垃圾车 | 14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966000.00 | |
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 其他装具 | 7000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55000.00 | |
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 其他室外装具 | 10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2000.00 | |
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 垃圾车 | 7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170000.00 | |
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 垃圾车 | 5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40000.00 | |
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 其他装具 | 200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58000.00 | |
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 垃圾车 | 25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75000.00 | |
数量合计: | 7261 | 预算合计: | 3996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2.4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1-27 20:32:57 至 2023-12-0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1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2 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6.3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 6.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5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投标人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投标人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 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311870151 获得帮助; 6.6 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 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安居路1号
联系方式: 0953-6517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联系方式: 0953-6312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克斌
电话: 0953-651702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荣
电话: 0953-631212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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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技术参数附件).docx |
代理机构 :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