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电子税务局相关系统运维项目及2023年核心征管等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568.6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tf(gk)2023zf66
预算金额307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盖玉玫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婷
中标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0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税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61.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XJTF(GK)2023ZF66(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23ZF6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电子税务局相关系统运维项目及2023年核心征管等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税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817室
中标(成交)金额:261.69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30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力、张义静、张金风、马巧珍、李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3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67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盖玉玫 0991-2681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婷
电 话: 0991-2982105,1889905820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电子税务局相关系统运维项目及2023年核心征管等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税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817室
中标(成交)金额:261.69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30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税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电子税务局相关系统运维项目 | 新疆电子税务局系统(包括国家税务总局规范要求的用户中心、办税中心、查询中心、互动中心、公众服务、个性化办税6大类功能模块,以及新疆本地特色7类功能模块,分别为消息中心、线上实名采集、网络发票、进出口发票备案采集、双定户定额批扣、自助终端办税、对接政务服务平台等)的运维。 | 本项目拟采购15人驻场运维服务,做好新疆电子税务局系统(包括国家税务总局规范要求的用户中心、办税中心、查询中心、互动中心、公众服务、个性化办税6大类功能模块,以及新疆本地特色7类功能模块,分别为消息中心、线上实名采集、网络发票、进出口发票备案采集、双定户定额批扣、自助终端办税、对接政务服务平台等)的系统升级、系统保障、应急处置、数据服务、问题解答等工作,保障电子税务局系统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 | 2023年7月13日至2024年6月30日。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核心征管等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对新疆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出口退税整合系统、新疆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统一工作平台、电子签章系统(税务人端)、电子档案系统、实名办税系统、兵团名录库、第二分局分税对账平台等地方特色软件提供运维服务。 | 本项目采购不少于19人驻场运维人员,通过专业的运维服务,确保新疆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出口退税整合系统、新疆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统一工作平台、电子签章系统(税务人端)、电子档案系统、实名办税系统、兵团名录库、第二分局分税对账平台等地方特色软件运行平稳,为税收征管业务正常有序开展及纳税服务工作平稳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 服务期一年(驻场运维服务期自2023年7月9日至2024年5月31日)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力、张义静、张金风、马巧珍、李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3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67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盖玉玫 0991-2681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婷
电 话: 0991-2982105,1889905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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