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G7611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SG5标项目二分部碎石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奉池189911789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G7611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SG5标项目二分部碎石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G7611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SG5标项目二分部,由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承建,项目业主单位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西昭项目二分部碎石场建设工程进行招标。
二、工程概况
1.总体概括
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SG5标,起点位云南省昭通市,起点桩号K13+094.875,终点位于四川省西昌市,终点桩号K123+120,路线总里程110.525km。我公司负责K68+600~K94+000段现场施工生产任务。
本次碎石场建设工程招标数量均为暂估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务必仔细阅读并全面综合考虑报价,填报单价时不应以数量为依据,确定单价后不予调整。
2.拟招标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二分部碎石场建设工程拟定分包模式为劳务分包,本次拟招标一家队伍进行施工,负责碎石场建设施工。
入围标准:参与投标单位不超十家时,综合评分前三名入围二次议价,参与投标单位超十家时,综合评分前五名入围二次议价。
确定中标:经二次议价排名第一的单位确定中标,其他单位未中标。
工期要求
1.本工程暂定工期计划具体开竣工时间以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下达的指令为准,因征地原因造成的工期可顺延,报价已充分考虑此因素,不予调整。
2.本项目6~10月为汛期,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雨期带来的施工暂停导致的人员及机械设备闲置,一旦中标,招标人不因此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四、地质、自然地理情况
1.地质构造:本项目地处川西南横断山系东北缘,介于四川盆地和云南省中部高原之间,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北部高、南部低。地表起伏大,地形崎岖,峰峦重迭,气势雄伟,河谷幽深,壁垂千仞,高差悬殊。总体上,项目本标段大的地貌单元以构造剥蚀山地、河流侵蚀堆积、山麓斜坡堆积地貌为主。
2.自然地理条件
(1)气象
本项目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暖湿润。年平均气温10.1℃,1月均温1.3℃,7月均温17.3℃。据布拖县气象站1961~2002年降雨资料,5~9月历年最大日降雨量分别为46.7mm,84.1mm,73.7mm,79.5mm和60.6mm,年平均≥10mm的降水日数为27.5d,年平均≥25mm的大雨日数为9.1d。年均风速为2.1m/s,1~4月风速较大,3月最大,风速为3.2m/s;7~9月风速较小,8月最小,为1.4m/s。主要风向出现在ENE,出现的频率为11%;在WSW方向次数也较多,出现频率都为9%,静风频率为27%。
(2)水文
本项目位于北而南的昭觉河与由南而北的三湾河、龙恩河汇合为西溪河,西溪河是金沙江左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横断山系东缘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南部蘑菇山,自北向南流经越西、昭觉、布拖、金阳四县,在金阳县的石门坎汇入金沙江,流域面积2902km2,河道全长174km,落差2773m,平均比降为16.2‰。该流域水能蕴藏丰富,河口平均流量61.4m3/s,多年平均水量19.4m3/s,可开发水能量为22.34×104kW。西溪河下游河段属高山峡谷地貌,滩多水急,落差较为集中,在长81km的河段内,天然落差达1439m,平均比降为17.8‰。径流年内分布极不均匀,5~10月径流占全年的88.3%,6~9月为汛期,大洪水多发生在6~7月。
3.工程概括:
西昭高速SG5标二分部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境内,起讫里程为K86+900~K94+010,路线全长7.1km,按双线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工程等。
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工程5标段项目经理部规划在洼克阿莫隧道进口附近建设碎石加工场一处,满足生产需要,对3#拌和站需要的各种粒径的碎石及机制砂进行集中加工、配送,保证混凝土加工与现场施工的正常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所承揽相应工程的资质,即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2.已取得中铁十局准入证。若为股份公司A级、B级资信等级,或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战略合作企业的,可相应加分。
3.具备施工内容中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
4.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过不少于两个项目的相关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要求其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分包价的5倍,否则招标人有一票否决制。
六、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1.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金额达不到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规定补齐差额部分,未中标三个月内无息返还投标保证金。
汇款时注明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西昭项目碎石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为公户汇入。
开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六路支行
帐 号:6105 0177 0041 0000 0625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10时至18时(北京时间)。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铁十局集团西昭项目二分部二楼商务部。请各单位凭《法定代表人民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需要电子版的请自行携带U盘,也可以电子版方式发送邮箱。
3.发售招标文件费用:本次为免费。
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和主要业绩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需有最新年度的“年检合格”标记并加盖行政公章红印)。主要业绩证明包括:近三年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获奖证明及图片等(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红印)。
九、现场踏勘
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对可能影响施工的分包单价等情况做细致调查,以后不论何种原因不相一致时,均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考察结论不实之责任。
现场考察联系人:张奉池,电话:18991178955。
十、递交标书及开标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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