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图书楼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64.2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4.24万元
招标公司西北政法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昱晨18629190743
中标联系人王霜杰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图书楼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E6100013501er14tb48m001
招标人名称西北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名称韩昱晨联系电话18629190743
开标时间2024年6月7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8
中标候选人
排序中标候选人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中标价(万元)获奖情况
第1名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霜杰
陕261091016764
864.249052
第2名陕西省外经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勇
陕1612011201206448
872.665004
第3名甘肃宏达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锦铎
甘1622017201706004
871.953839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6月8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6月11日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an06207@qq.com,电话:029-85235014。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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