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的工程监理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12295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宁15999169190
中标公司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2]12295号
二、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的工程监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的工程监理 1.对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的工程监理 不限 批
报价:82(%) 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59号 91650105722338644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的工程监理 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的工程监理项目 根据国际康复医学院中心建设工程需要,现需对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影像诊疗区项目共5个工程进行监理工作,以满足建设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180天(具体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维尊,林红,李辉,喻新,吕渊(采购人代表),沈祥,尹学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43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4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16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991-4362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15999169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宁
电 话:15999169190
附件信息:
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监理).docx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监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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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监理).docx 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监理).docx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报告.pdf 评标报告.pdf
2022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标编号:[2022]12295招标文件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监理)
2.招标文件131.总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
8.纪律和监督207.合同授予196.评标185.开标174.投标173.投标文件14
第三章评标方法28附表六:确认通知27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6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5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343.评标程序322.评审标准311.评标方法31二.评分标准(商务技术)31评标方法前附表29
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6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4第二节合同特殊条款4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5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招标内容:根据国际康复医学院中心建设工程需要,现需对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影像诊疗区项目共5个工程进行监理工作,以满足建设要求。项目编号:[2022]12295招标项目名称:对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监理)项目基本情况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监理)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响应时间:以工程开工日期为准。6.预计工期:180天(具体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5.预算金额:70万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招标的规定。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7.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6.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甲级级以上资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3.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近一年任意月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日期:2022年8月8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2.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5-13条的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请随身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至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华府3号楼904室)购买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0:00-14:00,15:00-19:00,节假日休息)。三、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老师、叶老师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采购人信息:五、联系事项:2.开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苏园5号楼116室)。
联系电话:15999169190联系人:刘宁地址: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991-4366196
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2022年7月7日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系人:叶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991-436619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宁电 话:15999169190 |
1.1.4 | 项目名称 | 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监理) |
1.1.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1.6 | 总投资 | 70万元(柒拾万元整) |
1.1.7 | 招标控制价 | 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用计费规则》文件的基础上下浮20%作为限价,报价在上述基础条件下报下浮率,最终以工程中标价为准。 |
1.1.8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1.9 | 质保期 | 具体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1.2.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2.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招标范围 | 根据国际康复医学中心建设工程需要,现需对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影像诊疗区项目共5个工程进行监理工作,以满足建设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1.3 | 预计工期 | 180天(具体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1.3 | 地点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 |
1.4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招标的规定。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6.监理单位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7.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8.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9.近一年任意月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10.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13.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1.4.1 | 人员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提供相关人员证书)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 | 踏勘现场 | 视情况而定,如需组织踏勘,时间和地点将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出 |
1.10 | 分 包 | 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补遗书 |
2.2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仟元整(¥7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应在2022年08月05日18:00时以银行电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即投标人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载明的账户)一次性汇入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以招标代理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西街支行 账 号:30014701040006436行 号:103881001479备注须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但内容要明确) |
3.6.3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8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苏园5号楼116室) |
4.2.6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或监标人员和投标人代表。(2)开标顺序:按标书送达时间的逆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 |
6.3.1 | 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所有复印件均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复印件均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 |
9.2 | 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 |
9.3 | 按发改价格[2011]543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40% | |
9.4 | 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为本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本项目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 |
9.5 | 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便监督人进行查验: 1、有效的营业执照2、监理单位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4、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5、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6、近一年任意月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 |
9.6 | 投标人应当认真审查招标文件及配套资料,凡未提出有关书面质疑的,视为无异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若以此为理由弃标,招标人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并按延误工期追偿损失。 | |
9.7 | 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费90%,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后质保期满)合同价款剩余10%服务费。 |
1.1.5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方式和资格审查方式1.1.9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总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工期、地点1.2.2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人员配置条件和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被责令停业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6保密1.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作任何补偿。1.5.1招标文件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分包1.9.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1.11响应和偏差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2.1.1要求提供的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2.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和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投标报价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四)条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电汇形式,则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3“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月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6.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6.3投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均应盖章或签字。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技术与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投标文件的编制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密封,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6.7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以正本文件为准。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6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1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备注 | 签名 |
……2.1.(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投标人名称):编号:
问题的澄清附表三:问题的澄清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详细地址)。
……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编号:
(中标人名称):中标通知书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我方已接(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附表六:确认通知年月日招标代理:(盖单位章)
评标方法前附表评标方法年月日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
2.1、商务、技术部分(共70分)1.1.1详细评审1.1、初步评审
评审标准 | ||
资格性评审 | 1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格性评审 | 2 | 须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资格性评审 | 3 | 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提供相关人员证书) |
资格性评审 | 4 | 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
资格性评审 | 5 | 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
资格性评审 | 6 | 近一年任意月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
资格性评审 | 7 | 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资格性评审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资格性评审 | 9 |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
符合性审查 | 1 |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
符合性审查 | 2 | 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符合性审查 | 3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90天 |
符合性审查 | 4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装订 |
符合性审查 | 5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符合性审查 | 6 | 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符合性审查 | 7 | 投标人是否有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
符合性审查 | 8 | 未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技术规格、合同条款有偏离情况的) |
符合性审查 | 9 | 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10 | 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
符合性审查 | 11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商务部分(30分) | 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任务得5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满分2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商务部分(30分) | 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任务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应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如未体现不得分)。 |
商务部分(30分) | 需提供专业人员技术支持,技术服务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及任职资格、资质证书、人员驻场时间等做评审。技术人员配置齐全、专业、经验丰富、人员驻场时间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技术人员配置齐全、专业度较好、经验较丰富、人员驻场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技术人员配置不齐全、专业度和经验较差、人员驻场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 |
技术部分(40分) | 提出了监理方案和措施的得5分;监理方案和措施方案合理可行、内容全面、明确重点、针对性强、贴近项目需求的经评审委员会横向对比以上内容体现完全的得15分,方案描述简单内容漏一项扣3分;最多15分,扣完为止;满分共计20分。 |
技术部分(40分)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了分析的得5分;经评审委员会横向对比重点、难点分析深入准确、可实施性强、内容全面、贴合实际、方便操作经评审委员会横向对比以上内容体现完全的得10分,方案描述简单内容漏一项扣2分;最多10分,扣完为止;满分共计15分; |
技术部分(40分) | 对本工程的建议,提出了建议的得1分;建议合理可行、便于实施的经评审委员会横向对比以上内容体现完全的得4分;合理化建议简单不便于实施内容漏一项扣2分,最多4分,扣完为止,满分5分; |
2.1资格符合性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1、2.1.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2.1.2、投标报价部分(共30分)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确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2 |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投标人的报价为明显不合理的恶意报价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此项不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分数最高不超过30分。 |
2.2评标基准价计算(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不进入下一详细评审环节1.1.1。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2)评审小组对未发生重大偏差的合格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从而进一步确定实质响应性和供应商的履约能力。(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3.2.1评审方法3.2详细评审(如评审小组对评审内容有异议,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委托人(全称):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仅供参考,具体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第一节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合同条款格式
3.工程规模:;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6.附录,即:5.通用条件;4.专用条件;
其中:2.相关服务酬金:。1.监理酬金:。包括:签约酬金(大写):(¥)。五、签约酬金
1.监理期限:六、期限(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2.订立地点:。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通用条件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定义与解释
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
(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
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
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仍然有效。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其他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1.定义与解释专用条件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1.1监理范围包括: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2.1监理依据包括:。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4.违约责任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3.委托人义务
5.1支付货币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5.3支付酬金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
付费次序 | 支付比例 | 付费时间 |
首付款 | 服务费90% | 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 |
最后付款 | 服务费尾款10% | 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后质保期满) |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6.2变更
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2调解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8.其他(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8.6保密奖励金额的比率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8.4奖励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咨询费用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9.补充条款。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8.8著作权
。A-1勘察阶段: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A-3保修阶段:。A-2设计阶段: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工程技术人员 | |||
2.辅助工作人员 | |||
3.其他人员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办公用房 | |||
2.生活用房 | |||
3.试验用房 | |||
4.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工程立项文件 | |||
2.工程勘察文件 | |||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5.施工许可文件 | |||
6.其他文件 |
条款有中标人与业主另行协商确定。说明:除招标文件中已经约定的内容,专用条件中的其他附加协议条款: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通讯设备 | |||
2.办公设备 | |||
3.交通工具 | |||
4.检测和试验设备 |
1.监理单位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二、参数论证情况根据国际康复医学中心建设工程需要,现需对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影像诊疗区项目共5个工程进行监理工作,以满足建设要求。一、需求论证情况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监理)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用计费规则》文件取费,概算约:70万元。三、控价论证依据4.响应时间:以工程开工日期为准3.预计工期:180天。2.监理单位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资料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函(一)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十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人员情况一览表
l、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服务,同时负责运输、包装等,总价格及明细见《报价表》。我方收到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一、投标函(一)十五、其他资料十四、技术文件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5、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起个日历日,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地址:电子函件: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11、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服务费。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评审条件、中标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公司提出承诺报价。10、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9、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8、我方在投标文件和投标中所作的承诺在开标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投标人名称:报价一览表日期: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电话:传真:
投标单位公章:2、开标一览表须另密封一份递交至开标现场,开标一览表须与文件中所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注:1、本项目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考虑材料损耗率,在投标报价时将材料损耗综合考虑在内,成交后不作调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下浮(%) |
招标控制价: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用计费规则》文件的基础上下浮20%作为限价,报价在上述基础条件下,报下浮率,最终以工程中标价为准。 |
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投标单位法人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鉴于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投标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者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我方愿以发包人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承担其保证责任。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投标保证金凭证 |
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后附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六、资格审查资料注:本表需写清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和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如本表空白则视为商务技术条款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差。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年月日传真: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4.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3.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二)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法人公章:5.近一年任意月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甲方名称 |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三)正在服务或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注:1.投标人可根据评分要求在本表后附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
甲方名称 |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3、不发生与采购事项有关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2、不以个人名义邀请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作人员及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人员参与考察旅游活动和宴请活动;1、不以各种名义给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作人员及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人员借或送现金、有价证券及物品;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更好地配合本项目的工作,我们特承诺如下:致:(采购人)(四)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七、人员情况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承诺单位(签章):如违反其中一项,采购人有权利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并终止投标资格,并告知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今后不得参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招投标活动,触犯法律由司法部门处理。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专 业 | 学 历 | |||
职称证书编号 | |||||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完成日期 | 质量等级 | |
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
2、上述人员介绍应包括姓名、职称、主要资历等基本信息。1、其他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认为需要配备的其他人员。主要人员配备表拟投入技术人员一览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后应附身份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等复印件。注:1、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配备上述项目负责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注:1、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配备上述项目负责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3、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等复印件。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从事施工工作年限 | 备注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格式自拟)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此声明函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填写,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注: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此项内容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说明:
十四、技术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此声明函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填写,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注:日期:单位名称(公章):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请在此处放入:十五、其他资料主要服务内容、方案、承诺、计划等说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新疆医科大学第
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
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的工程监理项且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
且、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的工程监理项
具,属于建筑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昆仑工程
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67人,营业收入为24684万元,资产总额
为36038.45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7月19日
评
标
报
告
项目编号:[2022]12295号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
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
影像诊疗区项目的工程监理项目
委托单位: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Q二二年八月八日
评标报告
一、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
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目的工程监理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预计工期:180天(具体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根据国际康复医学中心建设工程需要,现需对新建连廊项目、新
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影像诊疗区项目共
5个工程进行监理工作,以满足建设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
08月08日10时30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
号苏园5号楼116室)举行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廊项目、新
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像诊疗区项
目的工程监理项且招标会。
二、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监督人:何雨阳
评委成员:李辉、吕维尊、沈祥、喻新、林红、吕渊(业主评委)
尹学亮(业主评委)
投标单位情况: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
1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新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
2022年08月08日监督人员按照《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
连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
影像诊疗区项目的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投标单位的手持原
件以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对通过检查以及密封性完好的单位进入
到评审环节
四、评标过程
评标采用四阶段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一阶段: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第二阶段: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
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第三阶段:商务技术标评定,评标委员会针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条
款,检查其响应程度并将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比较
第四阶段:经济标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100。其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权值:30%。
五、废标情况说明:无
六、报价:
报价结果
报价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预计工期
(下浮%)
180天(具体以与甲方签订
1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
的合同为准)
180天(具体以与甲方签订
2新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8.00%
的合同为准)
180天(具体以与甲方签订
3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00%
的合同为准)
180天(具体以与甲方签订
4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00%
的合同为准)
七、评标结果
经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综合评定,评标记录如下:
序经济标商务技术汇总得
名
单位名称
号得分得分分次
1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7.3340.86368.193
2新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0.0053.2983.29
1
3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8.9433.4362.37
4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6.74
452.7179.452
八、定标结果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定标原则,新疆医科大学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新建连
廊项目、新建地下污水池项目、生活及医疗垃圾站项目、景观绿化项目、影
像诊疗区项目的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其他需要补充的说明:无
评标委员会签字
招标人签字:
监督人签字:价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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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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