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南开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
金额
17293.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2tj1000
预算金额17293.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曲峥022-5892215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正式披露天津市南开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GR2022TJ10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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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59,269.41万
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5-23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6-20
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曲峥 联系电话:022-58922154 部门负责人:耿鹏 联系电话:022-58922150
  • 资产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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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南开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
    评估价格(万元)17293.100000评估机构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02-28 交易方式其他竞价
    资产来源 其他机构 账面价值(万元)-999999999.00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转让标的为天津市南开区智慧停车系统十年特许经营权,涉及天津市南开区可收费公共停车场中的18448个车位(其中道路停车场共13994个车位,地面公共停车场共1976个车位,桥下停车场共2048个车位,立体停车设施共430个车位)。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车位尚未建设完成。根据项目授予方与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该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结论是基于假设该工程能如期完工,评估范围对应的18448个车位能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全面运营,无实质性障碍(其中假设道路停车场中的1类和3类共4021个车位于2022年3月1日投入试运营)为前提做出的,如果投入运营的车位数量与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会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 2、根据《关于南开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开审批投字[2020]11号)、《关于南开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开审批投字[2020]14号)、《关于南开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开审批投字[2021]24号)以及项目授予方与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南开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3、本次评估时采用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是依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中规定的价格确定的,该方案有效期为5年,到2026年该方案到期后停车收费标准将会面临调整,本次评估未考虑到期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4、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价格。5、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相关备查文件。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前应进行现场踏勘,最终被授予的车位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7、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即2022年-2032年(1+10年),其中2022年为项目建设期,2023年1月1日-2032年12月31日为项目运营期(10年)。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天津市南开区二马路与南京路交口北侧(诚意里13号)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张广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120104MB19601265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批准日期 2022-05-21 批准文件名称南开区第15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通讯地址联系人李洁
    传真23451559电子邮件nkqcgw_tgb@tj.com
    邮编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次数1次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项目授予方: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及全部公示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现场踏勘、尽职调查,对标的情况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及项目授予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 2、意向受让方应当在项目公示期间内向天津产权提交包括不限于《特许经营权被授予人条件》所列材料,同时将15000万元保证金缴纳至天津产权指定的银行账户。3、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项目授予方签订《南开区智慧车位经营权转让项目合作协议》,并在合作协议签署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8亿元作为首付款(含1.5亿元保证金及3000万元首期交易价款。除首付款外,其余款项支付按照《天津市南开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合作协议》执行。4、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择优方式(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择优保证金。5、若非项目授予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授予方将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②本项目信息披露期结束后,需参加后续择优程序而未参与择优遴选的;③最终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项目授予方签订天津市南开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合作协议的;④签订天津市南开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合作协议后,未按约定支付首期交易价款的;⑤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违约情形的。6、本项目授予方、最终受让方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8、意向受让方在天津产权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书面承诺函。9、最终受让方成立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由项目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天津市南开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等的经营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特许经营权被授予人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5000.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承+诺+函.docx
    2022.05.22-天津市南开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择优方案(1).pdf
    2022.05.22-特许经营权被授予人条件.pdf
    1_南开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与中标方签署)5.2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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