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568935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一、服务区域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及吉安主场镇、永泸场镇、尖山场镇的公共外环境。以上范围内设置灭鼠毒饵站、投放药物、指导蚊蝇孳生地治理及开展四害防制等专业服务。
二、服务内容
约定服务区域内控制鼠、蟑螂、蚊蝇的密度。
1.约定服务区域的公共外环境,鼠、蚊、蝇、蟑螂的灭杀及孳生控制技术服务;
2.按规范在服务区域设置毒铒站;
3.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调查及配合开展健康教育;
4.约定服务区域内的灭蟑、灭鼠填缝堵洞处理和维护毒饵盒等;
5.指导蚊蝇孳生地治理及重点场所的防鼠、防蝇设施完善;
6.按创建重庆市级卫生镇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技术档案,上述所有档案资料整理后备查。
三、服务期限
2023年05月04日至2024年05月03日,共计 12 个月。
四、服务频次
1.根据重庆地区气温变化等实际情况,考虑防制对象季节消长等因素,鼠防制在11月份、12月份、1月份、2月份每月常规服务1次,在3月份、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9月份每月常规服务2次,在4月份、10月份每月常规服务4次,全年常规服务共24次。蚊、蝇、蟑螂防制在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10月份、11月份每月常规服务1次,7月份、8月份、9月份每月常规服务2次,全年常规服务共12次。
2.在创建市级卫生镇的各级检查等重要环节需要突击防制时,不受常规服务频次的限制。
五、防制标准
防制范围内鼠、蚊、蝇、蟑螂密度有两项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另两项密度不超过标准规定的 3 倍。
A 鼠类控制标准
1.室内鼠迹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
2.外环境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5。
B 蚊虫控制标准
1.小型积水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0.8。
2.大中型水体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勺少于8只蚊虫幼虫和蛹。
3.外环境停落指数小于或等于1.5。
C 蝇类控制标准
1.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不得存在蝇类孳生地。
2.室内有蝇房间阳性率小于或等于9%,阳性间蝇密度小于或等于3只/间。
3.室外蝇类孳生地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
D 蟑螂控制标准
l.成若虫侵害率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间(处)成若虫数小蠊小于或等于10只,大蠊小于或等于5只。
2.卵鞘查获率小于或等于3%,平均每阳性间(处)卵鞘数小于或等于8只。
3.蟑迹查获率小于或等于7%。
预算金额:48000元
采购编号:10568935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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