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宣汉县争创显著县申报咨询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4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8万元
招标联系人-13778336449
中标联系人-028-84124160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17222023000022-1
二、合同名称:宣汉县争创显著县申报咨询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17222023000022
四、项目名称:宣汉县争创显著县申报咨询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422号
联系方式:13778336449
供应商(乙方):四川吉地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大道1333号
联系方式:028-841241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宣汉县争创显著县申报咨询服务 1(项) ¥1,480,000.00 ¥1,480,000.00 (一)项目背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是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真抓实干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四川省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的考评,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2022最新文件指标开展,为切实做好宣汉县省级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创建考评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1对省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进行咨询解答;
1.2辅导采购人进行指标梳理,并提出佐证意见;
1.3指导采购人进行材料收集,并辅导采购人对申报材料进行组卷整理形成最终申报文书;
1.4指导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资料整理、提炼、提升,全面呈现宣汉创建效果,确保符合迎检要求;
1.5指导迎检工作总体筹划;
1.6辅导采购人进行考察路线规划;
1.7及时收集并向采购人分享优秀案例,经验方法;
1.8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密切沟通,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
1.9指导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创建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8〕39号)、《四川省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激励办法》的通知(川农领〔2021〕17号)及、《2022年度四川省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领〔2022〕10号)文件要求等规定为采购人申报省级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创建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3.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密切沟通,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2、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迎检实施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进行上级主管部门交叉检查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创建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验收办法及标准:
(1)验收办法: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对该项目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人员安全自行承担。(单独承诺,格式自拟)
6、在本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金额: 1,4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6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显著县服务合同.pdf
显著县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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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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