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磐安县融媒体中心关于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三期)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磐安县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 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三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三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24319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三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72431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应急指挥[2021]18号文件指出,改造或新建的县级农村应急广播平台,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与全省平台和所属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全域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在线率、通响率、发布率等工作运行状态实时监管。农村应急广播信号传分发覆盖网以全省现有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网络为基础,不断健全完善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村村响等多种类型的界面传送点和传输干线等传输设备设施,形成面向全省的全面综合信号覆盖网络。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广电发[2020]80号文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应急广播系统在应急管理领域应用。
综上所述,结合磐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符合可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第一条和第三条,即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磐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1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磐安县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 陈旭
联系电话: 0579-84502011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磐安县安文镇海螺街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磐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叶升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4883829
传 真: /
地 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pdf
811.6 KB
采购人: 浙江省磐安县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 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三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三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24319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三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72431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应急指挥[2021]18号文件指出,改造或新建的县级农村应急广播平台,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与全省平台和所属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全域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在线率、通响率、发布率等工作运行状态实时监管。农村应急广播信号传分发覆盖网以全省现有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网络为基础,不断健全完善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村村响等多种类型的界面传送点和传输干线等传输设备设施,形成面向全省的全面综合信号覆盖网络。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广电发[2020]80号文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应急广播系统在应急管理领域应用。
综上所述,结合磐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符合可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第一条和第三条,即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磐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1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磐安县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 陈旭
联系电话: 0579-84502011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磐安县安文镇海螺街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磐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叶升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4883829
传 真: /
地 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pdf
81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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