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施工1标招标公告
金额
6270.6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70.65万元
招标公司江阴市农村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顾春雨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扬025-86338494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已经无锡市水利局(锡水许〔2022〕100号)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是省级以上和市县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江阴市农村水利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施工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江阴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项目位于江阴南部,紧邻无锡市惠山区,是锡澄一体化的核心区和锡澄协同发展区。主要内容为七里浜、杨庄浜、塘头桥河、白家河、钱家浜、斜泾河、元塘浜、北渚河、沈家冲浜、新宕浜、子圩浜、颜家浜、潘家浜、沉底河、祝文河、梅隆河、陈家谷村、东庄住基村、汪家村等塘坝水系连通及乡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根据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在区域中保护区内人口、城镇及工矿企业的重要性以及参照太湖流域其他类似工程,确定本次工程等别为Ⅲ等。圩外河道堤防按河道工程防洪标准50年一遇,堤防及护岸工程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圩内河道排涝标准 20 年一遇,护岸工程建筑物级别为 4 级,临时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施工1标主要内容为:
1、白家河
清淤疏浚长度共计约1.70km,清淤疏浚1.5万m3,设计河道底宽为3~10m,底高程为0.6~2.4m,清淤边坡不陡于1:2。
2、钱家浜
河道清障1.0万m2。清淤疏浚长度共计约1.4km,清淤疏浚1.05万m3,设计河道底宽3~13m,底高程为1.0~2.0m,清淤边坡不陡于1:2。新建木桩防护1.0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0.5万m2。
3、子圩浜
河道清障1.2万m2。清淤疏浚长度共计约0.8km,清淤疏浚0.47万m3,设计河道底宽为2~13m,底高程为0.0~2.0m,清淤边坡不陡于1:1.5。新建高分子复合材料仿木桩1.07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0.6万m2。
4、颜家浜
河道清障2.79万m2。清淤疏浚长度共计约1.3km,清淤疏浚1.2万m3,设计河道底宽为2~19m,底高程为1.0~1.5m,清淤边坡不陡于1:2。新建木桩防护2.53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1.65万m2。
5、潘家浜
河道清障2.0万m2。新建木桩防护2.07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1.0万m2。
6、沉底河
河道清障9.8万m2。清淤疏浚长度共计约0.6km,清淤疏浚0.31万m3,设计河道底宽为3~25m,底高程为1.2~4.0m,清淤边坡不陡于1:2。新建高分子复合材料仿木桩4.48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新建木桩防护6.7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5.85万m2。
7、祝文河
河道清障1.8万m2。新建RSP型组合生态桩1.50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0.9万m2。
8、梅隆河
河道清障4.6万m2。新建木桩防护4.4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3.9万m2。
9、祝塘镇东庄住基村
新建阶梯式生态挡墙0.107km,设计底高程为4.45m,顶高程为6.0m。新建组合式生态挡0.046km,设计底高程为4.5m,顶高程为7.0m。新建木桩防护0.534km,设计顶高程为6.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0.31万m2。
10、祝塘镇汪家村
新建木桩防护1.11km,设计顶高程为6.5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0.25万m2。岸坡绿化0.55万m2。
2.3.1招标范围:
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不限于):
1、河道工程:包括河道清障、护岸、清淤疏浚、土方开挖、回填及弃土、水源涵养等。
2、临时工程:主要包括施工图纸所示工程区场地平整、基坑降排水、施工场内临时道路和场外道路、施工生产及生活临时房屋及设施、施工用电、用水、施工围堰维护、弃土区场地清基及弃土设计方案等。以上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工程部分概算:6270.6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10天。工程计划2023年1月1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3年8月16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项目竣(完)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在C级(或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竣(完)工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8)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2年5月至 2022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如无养老保险证明则应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等材料)。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2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2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如因疫情原因业主代表不能到场则相应延迟开标,具体开标日期另行通知。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 A×Q1+B×Q2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Q1:60%、65%、70%三者其一(开标会上随机抽取产生);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Q2=100%-Q1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6252.539201万元(含5%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本次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施工招标共分四个标段,分别为施工1标至施工4标。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农村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江阴市花园路341号
联系人:顾春雨
联系电话: 0510-869178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 扬 谈 畅 吴露琰
电话:025-863384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邮编: 210019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已经无锡市水利局(锡水许〔2022〕100号)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是省级以上和市县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江阴市农村水利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施工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江阴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项目位于江阴南部,紧邻无锡市惠山区,是锡澄一体化的核心区和锡澄协同发展区。主要内容为七里浜、杨庄浜、塘头桥河、白家河、钱家浜、斜泾河、元塘浜、北渚河、沈家冲浜、新宕浜、子圩浜、颜家浜、潘家浜、沉底河、祝文河、梅隆河、陈家谷村、东庄住基村、汪家村等塘坝水系连通及乡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根据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在区域中保护区内人口、城镇及工矿企业的重要性以及参照太湖流域其他类似工程,确定本次工程等别为Ⅲ等。圩外河道堤防按河道工程防洪标准50年一遇,堤防及护岸工程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圩内河道排涝标准 20 年一遇,护岸工程建筑物级别为 4 级,临时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施工1标主要内容为:
1、白家河
清淤疏浚长度共计约1.70km,清淤疏浚1.5万m3,设计河道底宽为3~10m,底高程为0.6~2.4m,清淤边坡不陡于1:2。
2、钱家浜
河道清障1.0万m2。清淤疏浚长度共计约1.4km,清淤疏浚1.05万m3,设计河道底宽3~13m,底高程为1.0~2.0m,清淤边坡不陡于1:2。新建木桩防护1.0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0.5万m2。
3、子圩浜
河道清障1.2万m2。清淤疏浚长度共计约0.8km,清淤疏浚0.47万m3,设计河道底宽为2~13m,底高程为0.0~2.0m,清淤边坡不陡于1:1.5。新建高分子复合材料仿木桩1.07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0.6万m2。
4、颜家浜
河道清障2.79万m2。清淤疏浚长度共计约1.3km,清淤疏浚1.2万m3,设计河道底宽为2~19m,底高程为1.0~1.5m,清淤边坡不陡于1:2。新建木桩防护2.53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1.65万m2。
5、潘家浜
河道清障2.0万m2。新建木桩防护2.07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1.0万m2。
6、沉底河
河道清障9.8万m2。清淤疏浚长度共计约0.6km,清淤疏浚0.31万m3,设计河道底宽为3~25m,底高程为1.2~4.0m,清淤边坡不陡于1:2。新建高分子复合材料仿木桩4.48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新建木桩防护6.7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5.85万m2。
7、祝文河
河道清障1.8万m2。新建RSP型组合生态桩1.50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0.9万m2。
8、梅隆河
河道清障4.6万m2。新建木桩防护4.4km,设计顶高程为4.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3.9万m2。
9、祝塘镇东庄住基村
新建阶梯式生态挡墙0.107km,设计底高程为4.45m,顶高程为6.0m。新建组合式生态挡0.046km,设计底高程为4.5m,顶高程为7.0m。新建木桩防护0.534km,设计顶高程为6.0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0.31万m2。
10、祝塘镇汪家村
新建木桩防护1.11km,设计顶高程为6.5m,设计长度4m。岸坡绿化0.25万m2。岸坡绿化0.55万m2。
2.3.1招标范围:
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不限于):
1、河道工程:包括河道清障、护岸、清淤疏浚、土方开挖、回填及弃土、水源涵养等。
2、临时工程:主要包括施工图纸所示工程区场地平整、基坑降排水、施工场内临时道路和场外道路、施工生产及生活临时房屋及设施、施工用电、用水、施工围堰维护、弃土区场地清基及弃土设计方案等。以上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工程部分概算:6270.6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10天。工程计划2023年1月1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3年8月16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项目竣(完)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在C级(或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竣(完)工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8)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2年5月至 2022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如无养老保险证明则应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等材料)。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2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2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如因疫情原因业主代表不能到场则相应延迟开标,具体开标日期另行通知。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主要施工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提供从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之内连续三个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14.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15.分包人资格 | 不允许分包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 A×Q1+B×Q2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Q1:60%、65%、70%三者其一(开标会上随机抽取产生);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Q2=100%-Q1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6252.539201万元(含5%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①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 98%~100%(含 98%,100%)范围内得满分 60 分; ② 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 1 个百分点,在 60 分基础上扣 0.5 分,扣完为止; ③ 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 1 个百分点,在 60 分基础上扣 0.3 分,扣完为止; ④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60 |
2 |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1)信用等级(4分):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5 |
3 | 单位业绩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项目竣(完)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单位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可同时计分。 | 2 |
4 | 项目经理业绩 | 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竣(完)工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担任项目经理业绩得1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单位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可同时计分。 | 1 |
5 | 获奖情况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得奖项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优质工程或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每一个获奖项目加0.25分,最多得0.5分。(同一工程获得两项及以上荣誉的,不重复计分) 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 0.5 |
合计 | 68.5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资源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 (1)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2分)。 (2)资金使用、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等安排合理(1分)。 (3)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2分)。 (4)度汛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1分)。 | 6 |
2 | 施工总平面布置 |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场内水、电系统布 置,材料存放、加工场布置合理,现场交通布置和辅助生产、生活设施布置合理等(2分)。 (2)满足施工、驻地标准化要求,否则酌情扣分(1分)。 | 3 |
3 |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疫情防控措施、智慧工地 |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2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2 分)。 (3)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1分)。 (4)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1分)。 (5)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分)。 (6)疫情防控方案与预案措施可行(1分)。 (7)智慧工地建设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1分)。 | 9 |
4 | 材料组织、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材料组织。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2分)。 (2)土方施工。土方开挖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确实可行的方案,能满足施工需要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1分);土方调配、外运方案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1分)。 (3)工程各分部、分项、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3.5分)。 | 7.5 |
5 | 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是否准确以及对应处理措施是否合理酌情赋分,最高得 6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合计 | 31.5 |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本次江苏省江阴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工程施工招标共分四个标段,分别为施工1标至施工4标。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农村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江阴市花园路341号
联系人:顾春雨
联系电话: 0510-869178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 扬 谈 畅 吴露琰
电话:025-863384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邮编: 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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