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低碳子平台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发展的背景下,国际能源低碳转型、各国要素禀赋差异及不同层次的合作机制为各国可再生能源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近年来我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额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积极帮助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先进绿色能源技术,为高质量共建绿色“一带一路”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数据分析,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所面临的能源问题和自身优势,明确“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对能源及电力投资类型的具体需求,为中国企业对境外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本项目将根据世界能源理事会、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等国际机构的公开数据,选取相应指标分析“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能源供给情况及清洁能源市场前景。
二、工作内容
1.基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能源与电力投资数据进行遴选、清洗、分类、预加工,结合其他公开数据源数据进行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中国当前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能源与电力投资情况,整理总结“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可再生能源投资效益,为中国开展境外可再生能源投资提供决策参考。
2.对相关数据进行面向投资类型、发电类型、可再生能源效力等要素的加工处理,通过与其他类型公开数据的匹配分析,形成综合性的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可再生能源数据分析报告。
三、预期成果及时间要求
2022年12月30日前,提交全部项目成果,最终成果包括:
1.针对投资类型、发电类型、可再生能源类型等数据进行加工处理,通过结合其他类型公开数据的匹配分析,形成一套面向境外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数据计算及分析方法;
2.编写综合性的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可再生能源数据分析报告1份。
四、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机构;
2.具备“一带一路”研究类课题相关经验(提供近三年内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3个);
3.执行过面向“一带一路”环境类研究项目经验优先考虑。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教授或教授级高工职称;参与或主持过“一带一路”环境类研究类课题或相关项目。
5.项目团队其他成员(3人以上)至少具备:项目研究团队含环境管理与计量经济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以上人员。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对外合作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陈艳青
电话:010-82268289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2年11月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俊名
电 话:010-82268845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lu.junming@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投标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阐述,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27日
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发展的背景下,国际能源低碳转型、各国要素禀赋差异及不同层次的合作机制为各国可再生能源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近年来我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额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积极帮助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先进绿色能源技术,为高质量共建绿色“一带一路”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数据分析,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所面临的能源问题和自身优势,明确“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对能源及电力投资类型的具体需求,为中国企业对境外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本项目将根据世界能源理事会、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等国际机构的公开数据,选取相应指标分析“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能源供给情况及清洁能源市场前景。
二、工作内容
1.基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能源与电力投资数据进行遴选、清洗、分类、预加工,结合其他公开数据源数据进行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中国当前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能源与电力投资情况,整理总结“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可再生能源投资效益,为中国开展境外可再生能源投资提供决策参考。
2.对相关数据进行面向投资类型、发电类型、可再生能源效力等要素的加工处理,通过与其他类型公开数据的匹配分析,形成综合性的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可再生能源数据分析报告。
三、预期成果及时间要求
2022年12月30日前,提交全部项目成果,最终成果包括:
1.针对投资类型、发电类型、可再生能源类型等数据进行加工处理,通过结合其他类型公开数据的匹配分析,形成一套面向境外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数据计算及分析方法;
2.编写综合性的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可再生能源数据分析报告1份。
四、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机构;
2.具备“一带一路”研究类课题相关经验(提供近三年内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3个);
3.执行过面向“一带一路”环境类研究项目经验优先考虑。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教授或教授级高工职称;参与或主持过“一带一路”环境类研究类课题或相关项目。
5.项目团队其他成员(3人以上)至少具备:项目研究团队含环境管理与计量经济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以上人员。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对外合作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陈艳青
电话:010-82268289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2年11月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俊名
电 话:010-82268845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lu.junming@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投标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阐述,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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