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磊口乡安河村樱桃园配套(安防)设施项目
金额
49.4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K-2024-zc-15
预算金额49.42万元
招标联系人万鑫150372507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钰昕138492820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1
公告正文
2024 年磊口乡安河村樱桃园配套(安防)设施项目(招标编号:BK-2024-zc-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磊口乡安河村樱桃园配套(安防)设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428302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县磊口乡人民政府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项目名称:2024 年磊口乡安河村樱桃园配套(安防)设施项目;2.采 购编号:BK-2024-zc-15;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技术参数详 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5.采购预算:494283.02 元,资金性质:财政衔接资金; 6.工 期:30 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磊口乡安河村樱桃园配套(安防)设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磊口乡安河村樱桃园配套(安防)设施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应 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 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 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6 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 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发票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 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 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 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企业输入单位名称查 询,主体类型为“法人”;人员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主体类型为“自然人”)同时未列入“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 询结果页面打印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 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 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 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 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6 月 12 日—2024 年 06 月 18 日。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方式:到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清 流街交叉口东南角院内南院二楼)领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3.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4.非单位负责人(证照 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资质证 书副本、安全考核证、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清流街交叉口东南角 院内南院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清流街交叉口东南角 院内南院二楼) 七、其他 2024 年磊口乡安河村樱桃园配套(安防)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安阳县磊口乡人民政府委托,就 2024 年磊口乡安河村樱桃 园配套(安防)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 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4 年磊口乡安河村樱桃园配套(安防)设施项目; 2.采购编号:BK-2024-zc-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5.采购预算:494283.02 元,资金性质:财政衔接资金; 6.工 期:30 日历天;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 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6 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 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发票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 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 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 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企业输入单位名称查 询,主体类型为“法人”;人员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主体类型为“自然人”)同时未列入“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 询结果页面打印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 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 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 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 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6 月 12 日—2024 年 06 月 18 日。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方式:到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 清流街交叉口东南角院内南院二楼)领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3.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 照)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 4.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 件、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考核证、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单位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4.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21 日 15:00 时,地点为: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清流街交叉口东南角院内南院二楼)。 2.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拒绝接收。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 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7.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8.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 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 的融资服务内容。 9.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县磊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磊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万鑫 电 话:1503725075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清流街交叉口东南角院内南院二楼 联 系 人:秦钰昕 电 话:1384928202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阳县磊口乡人民政府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磊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磊口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万鑫 电 话:15037250752 电子邮件:5644788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清流街交叉口东南角院内南院二楼 联 系 人: 秦钰昕 电 话: 13849282021 电子邮件: 513381550@qq.com 翟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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