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公局六公司大清项目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4.45-6-塔吊及施... | 项目名称: 三公局六公司大清项目塔吊租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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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三公局六公司大清项目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段项目经理部 机械设备租赁 (塔吊及施工电梯)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4.45-6-塔吊及施工电梯设备租赁(大清项目)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塔吊及施工电梯设备进行招标租赁,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公路工程,是青海省规划“三纵四横十联”高速公路网中横三和“六纵九横二十联”干线公路网中联三的重要联络线。 我单位负责DQ-SG2标段索同坡黄河特大桥的施工,桥隧比100%。索同坡黄河特大桥是本工程跨越黄河的一座重要的特大型桥梁,左幅起讫桩号为ZK12+502.5-ZK13+111.5,全长609m,跨径为2×30+(260+112+48)+4×30;右幅起讫桩号为YK12+471-YK13+135,全长664m,跨径为2×30+(260+112+48) +3×30+3×30。小桩号侧连接塔沙坡隧道,大桩号侧连接索同坡隧道,为路线和隧道相适应,采用分幅设计,主桥为独塔斜拉桥(塔高167m),引桥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预制小箱梁。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于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资金已经落实。 2.2招标内容 机械设备租赁(塔吊及施工电梯)。详见招标文件设备一览表。 2.3特别说明:招标设备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财务能力要求: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设备租赁的良好的资金保障;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履约信用要求: 出租方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近三年内有国内斜拉桥施工经验(须提供斜拉桥施工设备租赁合同),否则予以废标处理。 3.5有意向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保证充分了解本次招标设备施工环境、地理情况、施工技术方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同时持有《特种设备安拆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人于2024年 2 月 5 日 16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24年 2月 5 日16时至2024年 2月 25 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 500 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4年 2月 25 日15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 月 4 日16时0分。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 月 4 日16时0分止,2024年3 月4日16时0分开标。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20000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保函邮寄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中交三公局六公司,邮编050000。联系人:贾女士17778075701。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中交三公局 售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3(215748525@qq.com)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电子邮箱:215748525@qq.com(李先生,标书款汇款成功后务必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01321802 项目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联 系 人:高先生(项目) 联系电话:18997420050 保函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17778075701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标书费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帐 号: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联 行 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设备需求数量一览表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结算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为准,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结算后 60 日内,甲方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原则上每月根据业主计量款到位情况以银行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 %;剩余 17 %在 120 日内,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在签订最终结算协议满三个月后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4.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5.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合同租赁设备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6.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中交三公局 售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3(215748525@qq.com)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电子邮箱:215748525@qq.com(李先生,标书款汇款成功后务必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01321802 项目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联 系 人:高先生(项目) 联系电话:18997420050 保函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17778075701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标书费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帐 号: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联 行 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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