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天发广场综合卖场公开招商项目文件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11-22 16:51:39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11-22 16:30:46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11-27 10:30:00 | |||||
终止: | 否 | |||||||
招商文件正文
一、竞标相关说明: (一)竞标规则: 1.竞标项目整体外包,按照一店一商合作模式进行招标,评标规则得分第一的为中标合作商。 2.中标合作商应于开标结果公示确认后3日内办理确认手续,并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签订运营合作协议并缴纳相关费用,因中选合作商自身原因逾期未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标的租赁权将由评标得分次之的合作商获得,以此类推,协议签订后竞标保证金转为门店保证金。 (二)合作商评选组织 根据报名情况,参与竞标合作商数达到3家(含)以上的采取公开现场评选方式,综合得分第一名确定为中选合作商;现场评委工作组采取现场评议后,综合得分最高者获得经营权。 (三)评审工作小组成员: 评审小组由分公司相关专家及相关领导组成。 (四)评标规则: 技术标,分值100分,根据实际得分*权重70%;现场陈述满分100分,根据实际得分*权重30%,合计总分排第一的参选商中选。细则如下: (1)预交房租保证金(15分):房租总额120万/年,预交租金20万,得10分;预交租金30万,得15分;预交的房租保证金作为合作期间季度清算的保证金。 (2)运营合作(20分):异网门店改为电信专营门店,得10分/家。20分封顶。在天长核心区域(天发广场、建设路商圈,其他区域需得天长公司确认,门店需2间以上或60平及以上)。12月5日前,按市公司下发的运营合作标准签订合专营作协议,原门店须去掉他网形象标识及相关宣传元素)。 (3) 拓展能力(30分): 2018年12月20日前,需新建运营一家综合卖场,位于建设路唐城西侧两间门面房,得30分。预交房租保证金2万元,按天长电信公司运营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执行,按季度给予清算,同时需要交纳运营保证金5000元。 (4) 季度积分认购量(35分): 设置二档季度积分基本目标,认购季度R0值得30分,R1值得35分。(R0值:2.7万分/季度。R1值:3.3万分/季度)。季度积分认购量为季度发展的在网积分(在网六个月),每季度完成认购RO值、R1值积分及以上,补贴季度房租(房租总额的25%)的60%~70%及以上。差额的部分由中选商自行承担,按季度缴纳。 (5)陈述得分(100分):1、合作商运营能力展示(20)分。2、对中选的合作门店运行方面的阐述(50分)。3、现场答辩排疑(30分)。 二 、现场评选流程 (1)由主办方介绍竞标细则。 (2)评审方法:由评审专家对提交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及评分。 (3)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同时将通过阳光采购网公示中标商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同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到中标商。 三、合作运营要求和相关事项 (一)预交房租保证金、运营保证金、合作时间及关联条件 (1)合作时间:合作期三年,合同期限为2018年12月01日-2021年11月30日止。合作期满,电信方将无条件收回店铺并重新进行公开招商。 (2)店铺现有设施产权归属电信公司,设施、水电、低值易耗品等日常维护费用由中标商承担,用电单独分表,水电费 由中标商自行承担。 (3)中标商在公示后确认后的3日内签订运营合作协议,同时缴纳天发、唐城,预交房租保证金及运营保证金合计23万或33万元(根据中标商的投标值缴纳)。逾期视为放弃,所缴纳的参竞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天发广场综合卖场合作商须在2018年12月24日前试营业,在开业前的装修期间需遵循天发广场招商部的相关规定及自行缴纳相关费用,如有违规从相关的保证金中扣除,中标商次日给予补齐。 (5)中标商逾期没有完成上述中标进度及相关规定的,预缴的相关费用作为天长电信违约金,天长电信终止合作关系,择期继续进行公开招商。 (二)终端品牌及上柜经营要求: 1.终端上柜和销售规范:品牌手机终端上柜不少于50款,活动主推机型100%上柜,终端库存至少为周销量的2倍,无串号机、山寨机、水货机、非电信版全网通终端不得在店内销售,一经发现按每台终端市场零售价3倍处罚,从月度酬金中予以兑现。 2.终端标价不得高于电信方下发的当月终端零售指导价,电信宽带终端、ITV终端、路由器、电力猫、ITV遥控器等需按照电信方指定品牌上柜,未按要求,一经发现按照每台终端市场零售价1倍予以处罚。 (三)酬金与考核: 代办计件酬金按电信公司社会渠道酬金标准结算,并将相关管理及服务纳入考核,按月结算。结算的费用=计件酬金-日常管理及服务扣罚+其他奖罚。 (四)服务管理:具体考核参照综合卖场服务日常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五)门店的装修:由中标商自行承担。 (六)积分标准: 按公司标准执行。 三、合作退出机制 (一)未经电信方书面许可,将终端销售合作权转让(包括部分转让、以承包方式变相转让)或者出租、转借给第三方。 (二)合作商在经营期间,擅自停业或因合作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电信方财产损失。 (三)合作商经营行为特别恶劣,并给电信方用户造成一定经济和物质损失,引发用户投诉到工信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315消费者协会等省级以上部门的,导致新闻媒体曝光的,给电信方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合作商泄露电信方经营策略、电信方用户个人信息、承租营业厅租金信息等保密协议规定的事项的。 (五)合作商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依法被解散、被依法宣告破产包括在内)或者受限制的。 (七)公司内部领导和管理人员亲属或关系人与营业厅合作商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八)弄虚作假、骗取终端补贴结算费用、套取业务发展酬金; (九)季度未完成任务清算款及相关运营费用如未及时缴清,我司有权停发酬金或提前终止合同清退中标者,且该中标者不得参与再次投标; (十)发生其他违反公司红线的行为,电信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终止运营。房租租金费按实际运营月数收取(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算),保证金不再返还。
2018年11月21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天发广场综合卖场公开招商项目文件 接 收 确 认 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 我公司已于 年 月 日 点 分,收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天发广场综合卖场(原德克士店铺)公开招商项目文件【本次招商公告及项目文件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 ),招商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除上述网站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商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商主体的招商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文件清单如下:
我公司郑重承诺,愿意参加贵公司该项目的招商邀请,对收到的贵公司比选文件严格保密,在未征得贵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相关内容或用于其它目的。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供应商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电子邮件、电话、传真:
供应商愿意参加本次竞标及报价(是/否):
参选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 天发广场综合卖场(原德克士门店)招商项目
卖方(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请卖方按自己的应答文件内容编列,并列出页码)。 (如未编制目录及页码造成评审困难,后果由卖方自己负责) 一、参选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根据贵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天发广场综合卖场(原德克士店铺)公开招商项目的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卖方(卖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 1、比选申请函 2、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证明 3、服务报价 4、参选人简介 5、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标包的服务报价。 2、卖方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卖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第(编号,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卖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方案或收到的任何应答文件。 5、与本次比选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信箱 邮编 受权代表签字 卖方名称(盖章) 日期
受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 现委派(受权人姓名)参加你单位组织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天发广场综合卖场(原德克士商铺)招商项目”竞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合同及处理一切与比选有关的事宜。
附:受权代表情况 姓 名: 姓 别: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受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卖方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卖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 期:年月日 三、报价表
四、参选人简介 (代理商应结合“招商内容和要求”编写相关简介)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
卖方资格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
银行开户证明(须加盖:公司章、法人章、财务章)
参选廉洁从业承诺书 (此承诺书单独提交,不要装订在参选文件中)
廉洁从业是合作伙伴双方长期发展的基石。为增强双方从业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卖方)共同郑重承诺以下廉洁从业准则: 一、买方承诺 (一)买方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廉洁自律,自觉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维护企业声誉,珍惜自身职业生涯。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收受卖方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它贵重物品,能拒绝的坚决拒绝,否则在七日内送交纪检监察部门。 (四)不收受经济往来中的任何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和礼金。 (五)不接受对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和高档消费的娱乐活动或其他服务。 (六)不在卖方报销应由本人、配偶及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在招商活动中,不与卖方相互串通,以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证项目评审的公正性。 (八)不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比选工作的保密资料及信息。 (九)招商活动期间,不与卖方在非办公场所私自单独接触。 (十)招商项目相关人对直系亲属和利益相关人参加该项目比选时应主动回避。 买方从业人员愿遵守且不限于上述承诺。否则,愿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若性质恶劣,愿接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二、卖方承诺 (一)卖方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廉洁自律,自觉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维护企业声誉,珍惜自身职业生涯。 (二)对于买方人员提出的收受或索要礼品等不正当要求,卖方应予以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不安排任何可能对公务产生影响的宴请或邀请买方人员参加旅游、高档消费等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以任何形式向买方馈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贵重物品。 (五)卖方不得报销应由买方人员本人、配偶及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六)卖方不得向买方人员变相行贿、低于成本出售商品。 (七)卖方不与其他卖方互相串通,扰乱正常的比选工作程序。 (八)卖方不向买方打听比选机密信息,以保证招商项目的评审公正,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卖方人员愿遵守且不限于上述承诺。否则,愿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若性质恶劣,愿接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买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卖方:
卖方代表: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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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天长分公司天发广场综合卖场招商文件.docx | 招标公告 | 2018-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