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舒城县】【澄清文件】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
金额
381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12万元
招标公司舒城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E341523001003432002 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 公开招标 3812.0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01-30 16:16:32.0
主要修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条付款方式变更为:初步设计完成经批复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交付相关成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项目完工后结清。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8.1本项目无预付款,施工招标工作完成后支付至60%,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支付至80%,余款待项目完工后结清,由于资金拨付原因导致的迟延付款不构成违约。”修改为“8.1初步设计完成经批复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交付相关成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项目完工后结清。”。
3、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三标段为(1)三水厂新建配套管网:三水厂供水范围新建互联互通配水主干管网DN1200~DN400球墨铸铁管总长度约232km。(2)现状水厂管网改造:对现有水厂供水范围的现状老旧管网及管径偏小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主要改造管径为DN400~DN100,改造管道总长度约240km。现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包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中的取水设施、水处理设施设 备和消毒设备等。(4)新建或改造片区供水加压站。(5)覆盖阙店乡、张母桥镇、万佛湖镇、棠树乡、春秋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山七镇、高峰乡、晓天镇、五显镇等12个乡镇,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本标段投资估算约98646.35万元,本标段设计费约3812万元。”修改为:“二标段:(1)三水厂新建配套管网:三水厂供水范围新建互联互通配水主干管网DN1200~DN400 球墨铸铁管总长度约232km。(2)现状水厂管网改造:对现有水厂供水范围的现状老旧管网及管径偏小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主要改造管径为DN400~DN100,改造管道总长度约240km。现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包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中的取水设施、水处理设施设 备和消毒设备等。(4)新建或改造片区供水加压站。(5)覆盖阙店乡、张母桥镇、万佛湖镇、棠树乡、春秋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山七镇、高峰乡、晓天镇、五显镇等12个乡镇,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本标段投资估算约98646.35万元,本标段设计费约3812万元。”。
相关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做出回复,内容如下:
疑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投标人信用中提到: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分别赋分后累加。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包括“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请问投标人信用是否应当修改为“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或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分别赋分后累加”?
回复:本项目为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信用评分标准按照省水利厅示范文本及相关规定编制,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水利局
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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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文件相关附件
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答疑澄清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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