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佳木斯精神病人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比价采购公告
金额
1.8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b07000000zz20241705754
预算金额1.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媛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07000000ZZ20241705754
项目名称:  基础设施维修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18910.0000
最高限价(元):  1891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7500.0000
需求详情:
1.采购要求:
一、5号楼5楼洗浴间,包括:1.清除原有地砖,2.铺设防水层,3.地热管打压4.粘贴新地砖(墙面90公分)5.清除产生的所有垃圾,6.交付使用,共计58平方米,
二、5号楼2.3.4.楼个别病房需刮大白,用石膏板恢复原有棚型共计:145平方米。
三、食堂门前雨水井塌方,消防蓄水池观察井老化断裂脱离,需码砖修缮恢复原样,共计2个。此三项需到现场勘察。
2.服务要求:
1)主要材料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切符合本项目要求,均需供应商负责采购。
2)施工要求: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采购方要求进行。
3)工程质量要求:确保达到优良,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有关规定,采购单位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承包人无条件必须立刻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维修质保期:维保期1年,维修质保期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计算,在维修质保期内造成的返修,其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服务团队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中设计要求施工,认真组织,遵照设计严格执行。
2)严格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
3)供应商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施工和组设备,施工用具及施工材料。
4)供方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项目及临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供方负责修复原状及承担一切后果。
5)无论施工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供方负责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清理费及特管费包含在报价内)。
6)供方承担施工期间设备和施工人员安全。
4.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由采购方组织验收,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
5.售后服务:
1)在工程竣工后对质量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以积极的态度做好服务,确保总体工程的质量达到更优秀的标准。
2)严格按照质保维修体系的规定,按国家,地方规定和合同文件要求,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3)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遇到的问题,保证24小时内委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并72小时内进行处理。
4)在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供方在接到通知后,确保做到立即达事故现场。
6.其他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设计要求,行业标准进行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安全有效施工。
服务周期:  1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15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5-29 18:42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04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佳木斯精神病人福利院
联系人:  张媛
联系电话:  13359558887
联系座机:  0454-8783227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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