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路(机场路-沪昆交界)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CJLLH-EPC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长江南路(机场路-沪昆交界)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CJLLH-EPC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南路(机场路-沪昆交界)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昆山市行政审批局以昆行审投复〔2023〕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4-320583-89-01-123972),项目业主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张浦镇和锦溪镇,沿长江南路两侧布置、北起机场路,南至沪昆交界。道路长度约17.5公里,总面积约为32.0048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提升景观绿化,增设慢行系统,完善景观亮化、景观标识标牌等。项目总投资约2534.92万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CJLLH-EPC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江南路(机场路-沪昆交界)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安装、修补其任何施工缺陷,并承担工程质保和绿化养护责任;协助完成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报建、验收、文件归档、移交等工作;并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日起算)。不设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一年,一级养护标准、成活率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施工工作不设企业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均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2 项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成员)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工作。
(4)信誉要求:
a.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企业黑名单中(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不一致的,以省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d.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f.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工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a.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必须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下同):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景观、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观赏园艺等专业。
b.施工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总工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c.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款”说明的原则认定;
d.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e.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工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对应投标单位的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核实。
社保缴费证明内容须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f.未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人员黑名单(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g.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总工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合同约定投入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 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本次工程招标与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12月0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支付平台服务费(200元)后下载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和原地貌测绘报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 不组织 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负2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10时00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6.招标文件注意要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密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承包人建议书: 5 分 资信业绩部分: 20 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 25 分 投标报价: 5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方法)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3 %,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浮动系数(浮动系数为99%、100%、101%),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浮动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 初步设计优化 | 2分 | 从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建议等方面进行评分。 |
图纸 | 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初步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合理性、适用性、实用性等进行评分。 | ||
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得7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注: 1)加分项业绩指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业绩认定: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视为1个业绩;1个为设计和1个为施工的不同项目合并视为1个业绩; 3)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认定: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视为1个业绩;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1个施工业绩和联合体成员提供的1个设计业绩合并视为1个业绩。 4)联合体投标的,合并业绩的要求分别为: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联合体成员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工作。 |
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3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 注:加分项业绩指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认定为合格业绩。 | ||
施工项目总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2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0.5分,最多加0.5分。 注:加分项业绩指施工项目总工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认定为合格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2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0.5分,最多加0.5分。 注:加分项业绩指设计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
江苏省信用评价 | 3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在投标截止当天查询(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信息为准)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进行评定。 其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3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a.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3分。 b.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c.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d.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 a.信用评价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定A企业,Z按85计算。 b.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0计算。 c.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50计算。 |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总体概述 | 5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设计管理方案 | 5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施工管理方案 | 10分 | 对本项目施工管理措施、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施工现场管理方案、施工平面布置规划、施工资源投入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以及养护技术方案进行评分。 | ||
交通组织专项方案 | 3分 | 对本项目边通车边施工条件下的交通组织措施及技术方案进行评分。 | ||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 2分 | 对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中的施工围挡设置、临时道路及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的覆盖、洒水、清扫、保洁等降尘措施进行评分。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3分,E2=0.2分。 注:投标人的偏差率为0时,评标价得分为满分50分,评标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上发布。
8.其他事宜
8.1投标人参与投标过程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2 CA登录问题、电子签章问题咨询:
翔晟客服电话:025-66085508、QQ:3326256001
国信CA客服电话:400-025-1010、QQ群:747724314
8.3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上级建设管理处审核后方可进行项目投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
8.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 40万元投标保证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20 万元;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投标人或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连续两年为AA级的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免缴投标保证金。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 日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 苏交建〔2015〕25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7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9.特别说明
9.1项目开标会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详见软件官网,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第一个信封开标会会议号962591542,第二个信封开标会会议号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9.2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华雪宏
电 话:0512-50179718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登云路258号汇金财富广场B栋904室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贾凤麟
电 话:0512-57001288
电子邮箱:206478070@qq.com
2023年12月01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