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晋中公司左权盘城岭矿配件矿用双向风速传感器、矿用机电设备开停传感器等物资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11030020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8 19:55: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1-10 19:55: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矿用双向风速传感器 | GFC15X | 10 | 台 | 2024-12-15 00:00:00 | |||
矿用机电设备 开停传感器 | KGT9-C | 6 | 台 | 2024-12-15 00:00:00 | |||
烟雾传感器 | GQQ5(A) | 3 | 台 | 2024-12-15 00:00:00 | |||
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 | GTH1000 | 5 | 台 | 2024-12-15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中市左权县左权盘城岭煤业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报价应含税含装卸运输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二、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提供证明其报价产品为所报制造商的产品的相关资料,所有补充资料全部通过联机洽谈提供,需供应商 24 小时内补齐资料,超期未提供的视同供应商放弃。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售后服务: 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须免费保修或更换,如果仍无法满足使用方的要求,将取消供货资格、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四、供货时间规定:按合同要求时间供货。 五、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履行挂账手续后,原则上一年内无息分期支付货款,采用电汇方式付款。 六、运输方式: 公路运输。 七、交货地点: 盘城岭煤业指定地点。 八、交货时间: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九、包装要求: 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尺寸要便于货物的装卸和搬运,使其防水、防潮、防霉、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包装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报价时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发询附件,要求加盖公司公章),必须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作出承诺。 如所报产品与询单规格型号不符(原产品停产或升级换代),则在报价物料描述中注明替代或升级后的规格型号,并上传制造商出具的停产或升级说明,保证可以互换。 十一、中选方案: 采用分项中选方式。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晋中市公司监督电话:0354-3118309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
技术条款: 一、适用范围及环境:安全监控系统 日常用配件。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确保材料型号数量检验合格,附属件完好,无破损变形等,(后附技术协议附表)。 三、证件要求: 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员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资料。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中选单位按交货期供货。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尺寸要便于货物的装卸和搬运,使其防水、防潮、防霉、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包装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五、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出卖人按照买受人书面通知的数量及到货时间将货物运输至盘城岭矿指定地点。 2、对于安全生产或抢险救灾所需的急用货物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须即刻按照买受人要求送货。 3、出卖人须提供必要的使用、安装、维修、现场指导等服务,以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 六、检验要求: 1、由买受方组织专人验收,出卖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煤安证、防爆证。 2、在货物入库前,由双方共同清点,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装箱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检验,并共同签署书面检验单。出卖方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买受方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并视出卖方认可该检验结果。 3、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甲方有权拒收。 4、入库验收合格仅视为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但买受方并不因此丧失因代储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向出卖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 5、出卖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货物到场时间,以便买受方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6、若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色样和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买受方有权向出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拒收货物。 7、出卖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出卖方所供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交付买受方后,双方办理货物交付手续。出卖方所供的货物虽经验收并办理货物交付手续,但不免除出卖方对其所供货物的质量负有的责任。 报价要求附件: 质量承诺书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本包计划内传感器配件按公开第一次发询进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