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元阳县物流分拣配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2
金额
787.6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7.65万元
招标联系人毛宝林133887309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曙蓉158086887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元阳县物流分拣配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元阳县物流分拣配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物流分拣中心一栋楼,建筑面积2370.96平方,占地面积462.80平方,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9.05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2-09 1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06753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元阳县元胜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毛宝林
办公电话: 1338873099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董曙蓉
办公电话: 15808688751 移动电话: 1580868875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759001001
标段名称: 元阳县物流分拣配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1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30 09:00
开标地点: 元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87.6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物流分拣中心一栋楼,建筑面积2370.96平方,占地面积462.80平方,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9.05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两家。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2024年01月至今社保证明。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2024年01月至今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2-3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2-06 17:34:3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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