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年度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1)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年
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足服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950万元;龙溪河LNG撬装
单站项目,预估建安费550万元;岱山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1000万
元;国民参政会修缮及安消防项目,预估建安费460万元。(2023年度项目以公
司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
年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
年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年内无违法执业或违法行为,未收到行政监督
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理(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承诺);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
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截图证明);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资产公司(土地公司)2023年度造价咨询限价审核服务项目的中标服务单位
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
日至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包括
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和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20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2022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内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在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
.cn/gw/index)、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112.35.165.219:8088/PMS/)、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下载项目
竞争性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香锦路4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香锦路4号
七、其他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管理,我司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专业造价咨询机
构为我司2023年度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及零星专
项工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概况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我司2023年度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及零星专项工程提供工程量清
单及组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项目:大足服
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950万元;龙溪河LNG撬装单站项目,预估建
安费550万元;岱山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1000万元;国民参政会修
缮及安消防项目,预估建安费460万元。(2023年度项目以公司实际下达的通知
为准)
二、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司下达任务通知书的时间)。每个项
目以我司通知之日起顺延1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
三、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年内无违法执业或违法行为,未收到行政监督
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理(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承诺);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
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截图证明);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资产公司(土地公司)2023年度造价咨询限价审核服务项目的中标服务单位
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
日至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包括
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和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1.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①报价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④拟委任的负责人员资历表;
⑤业绩证明材料;
⑥承诺函;
⑦技术部分;
⑧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及编制要求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按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格式排版,并编制目录。投标文
件一式三份,其中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
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盖章扫描版)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
档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
档”,
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
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
》,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
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
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四、限价及报价
1、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
428号文)的取费标准的56%作为报价最高限价费率,投标费率超过报价最高限
费率的为废标,投标人只能在最高限价以下报价。
2、投标人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
〔2013〕428号)的标准进行取费,在此取费的基础上乘以报价费率作为最终的
咨询费用。报价费率只能报百分数,不能报分数或小数,如可报19%,但不能报
19/100或0.19。
3、报价方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专家评审费、设
备使用费、管理费、规费、税金、利润、通行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等一切
明示或暗示的费用。
五、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合同主要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项目,计算每一个项目的结算费用
。结算时计费基数以甲方审定的结果为准,结算价款=审定的计费基数×中标
单位报价费率×对应的收费标准(按累进分档计取),结算价款不足3000元的
,按3000元计取。甲方在乙方服务周期结束时按每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结算费
用之和统一支付。
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严格保证服务质量,一旦发现中
选单位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所述不符,或实际从业能力无
法达到竞争性比选人的要求,或因从事服务的过错给竞争性比选人带来损失的
,或不能按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竞争性比选人保留中途解除
合同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竞争性比选人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七、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八、竞争性比选须知
(一)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在高速集团官网(http://ww
w.cegc.com.cn/gw/index)、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112.35.165.219:8088/
PM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投标人在2022年12月13日9时00
分至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下载项
目竞争性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竞争性比选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和香锦路4号交建大厦6楼会议室
(四)竞争性比选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根据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外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办公
区域必须遵守公司疫情防控管理(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若因疫情
防控要求竞争比选人改变开标、评标方式,另行通知。
(五)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具体要求,编制规范的竞争性比选响
应文件(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要求填写规范,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
公章,所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均只能作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
(六)密封要求
将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密封到一个封套中
,再在封套上写明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响应性文件
在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九、联系方式
竞争性比选人: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
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香锦路4号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23-8913505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资产公司风控法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联系人:于清清
电话:023-89138393
电子邮件:37032384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目录
1、竞争性比选文件(公告)
2、合同条款及格式
3、评标办法
4、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一、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管理,我司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专业造价咨询机
构为我司2023年度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及零星专项工
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概况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司下达任务通知书的时间)。每个项目
以我司通知之日起顺延1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
三、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年内无违法执业或违法行为,未收到行政监督
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理(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比
选(截图证明);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二)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
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
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和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
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1.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①报价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④拟委任的负责人员资历表;
⑤业绩证明材料;
⑥承诺函;
⑦技术部分;
⑧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及编制要求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按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格式排版,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
一式三份,其中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
应与纸质文件正本(盖章扫描版)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每套投
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
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
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完好
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
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
准。
四、限价及报价
1、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
文)的取费标准的56%作为报价最高限价费率,投标费率超过报价最高限费率的为废
标,投标人只能在最高限价以下报价。
2、投标人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
13〕428号)的标准进行取费,在此取费的基础上乘以报价费率作为最终的咨询费用。
报价费率只能报百分数,不能报分数或小数,如可报19%,但不能报19/100或0.19。
3、报价方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专家评审费、设备
使用费、管理费、规费、税金、利润、通行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等一切明示或暗示
的费用。
五、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合同主要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项目,计算每一个项目的结算费
用。结算时计费基数以甲方审定的结果为准,结算价款=审定的计费基数×中标
单位报价费率×对应的收费标准(按累进分档计取),结算价款不足3000元的,
按3000元计取。甲方在乙方服务周期结束时按每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结算费用之
和统一支付。
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严格保证服务质量,一旦发现
中选单位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所述不符,或实际从业能力无
法达到竞争性比选人的要求,或因从事服务的过错给竞争性比选人带来损失的,
或不能按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竞争性比选人保留中途解除合同
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竞争性比选人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七、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八、竞争性比选须知
(一)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在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
c.com.cn/gw/index)、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112.35.165.219:8088/PMS/)、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投标人在2022年12月13日9时00分
至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下载项目竞争性
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竞争性比选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和香锦路4号交建大厦6楼会议室
(四)竞争性比选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根据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外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必须遵守
公司疫情防控管理(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若因疫情防控要求竞争比选人
改变开标、评标方式,另行通知。
(五)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具体要求,编制规范的竞争性比选响应
文件(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要求填写规范,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所
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均只能作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
(六)密封要求
将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密封到一个封套中,
再在封套上写明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响应性文件
在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九、联系方式
竞争性比选人: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
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香锦路4号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23-89135057
二、合同条款及格式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咨询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造价咨询合同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服务期限:
项目名称:2023年度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甲方下达任务通知书
的时间)。每个项目以甲方通知之日起顺延1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若报告
不满足要求,乙方应修改完善报告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三条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2.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反商业贿赂条款。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
成部分。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造价
咨询工作及附加服务。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乙方支付
酬金。
第六条
成果文件要求:项目委托实施后,每个项目需单独出具经甲方验收合格
的成果资料。并向甲方提交纸质报告书3份、电子光盘1份(含算量软件或
计算式)(根据需要,甲方有权要求咨询服务公司增加成果资料份数,乙
方应无偿提供)。
编制报告成果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依据、编
制结果(包括:编制金额、造价控制意见、控制指标)、其他说明等。
第七条
质量要求:应达到行业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基于造价编制目的提出的合法
、合规、合理的工作要求。
第八条
词语含义:本合同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条款
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第九条
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
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若双方发生争议,争议解决方式为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部分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称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
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
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
1.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
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
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
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
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
务。
5.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5.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
服务;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
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
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
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
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
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1.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
人提出书面报告。
11.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
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11.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2.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12.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2.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
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
,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
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
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
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
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
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
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
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
知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
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
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
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
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
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编制人员资格要求
编制人员应当具备《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
号)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且有丰富的造价咨询经验。按投标文件中所报人
员投入项目(可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更换)。
当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人员能力不足时,可要求乙方更换或增加相
应专业的人员,乙方不得拒绝,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二条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通部、重庆市委、地方政府等发布的办法
、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及其他相关计价标准、相关编制依据
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成果资料。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
1.咨询费用计取方式:按渝价(2013)428号文件所规定的计费标准的
%计算,计费基数为甲方确认的工程建安费。每个项目需单独出具经甲方
验收合格的成果资料。
2.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
3.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项目,计算每一个项
目的结算费用。结算时计费基数以甲方审定的结果为准,结算价款=审
定的计费基数×中标单位报价费率×对应的收费标准(按累进分档计取),
结算价款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甲方在乙方服务周期结束时按
每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结算费用之和统一支付。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付款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
甲方有权暂缓付款,由此产生的迟延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服务要求:
1.服务态度: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积极主动沟通;
2.
工作效率: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指定项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
服务质量:每个项目以甲方通知之日起顺延1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若报告
不满足要求,乙方应修改完善报告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包括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必要时需现场核实),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计价标准或相关管
理办法规定编制,以控制成本为目的参考市场价校验合理性。
4.甲方有权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当评价为不合
格,甲方有权终止造价咨询后续服务。
第五条廉政及保密要求:
1.
廉政要求:在审核过程中,杜绝商业贿赂现象,不得接收利益相关方宴请
、招待,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
2.
保密要求:咨询单位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本业务活动有关的资
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造价咨询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严格保证服务质量,一旦
发现乙方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所述不符,或实际从
业能力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或因从事服务的过错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或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保留中途解除合同并要求赔
偿的权利,且甲方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第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甲方: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乙方:
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反商业贿赂条款
本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
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
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
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
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
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
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
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甲、乙双方严格禁止其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乙双方
经办人发生本条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乙双方公司
制度的,都将受到甲、乙双方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甲、乙双方郑重提示:甲、乙双方反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的经
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甲、乙双方发生本条款第2
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
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2款、第3款、第4款之规定,给
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
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三、评标办法
四、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造价咨询项目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目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拟委任的负责人员资历表;
五、业绩证明材料;
六、承诺函
七、技术部分
八、其他材料
一、报价函
致: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文)的取费标准收费费率
(%)作为本次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贵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质量达到合格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为中标单位:
(1)在贵方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提交全部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连同你方的竞争比选结果将构成
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法人手签)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鲜公章)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报价有效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竞标人:(盖单位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四、拟委任的负责人员资历表
注:
1.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系指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公路工程甲级造价
师及水利造价师等;技术职称系指高级工程师或者工程师;
2.
本表后应附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且投标人需在所有复印件上盖鲜章;
3.本表投标人需盖鲜章。
五、业绩证明材料
六、承诺函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在承担项目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比选人要求配备满足审核项目要求的相关专业人员,切实满足工作需要。
2、委任人员均具备《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
3、与项目所在业主和施工企业或企业负责人不存有利害关系;
4、近3年未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5、以上所有资料均保证真实、合法性。
投标人:(填写单位名称并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七、技术部分
八、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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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1)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年
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足服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950万元;龙溪河LNG撬装
单站项目,预估建安费550万元;岱山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1000万
元;国民参政会修缮及安消防项目,预估建安费460万元。(2023年度项目以公
司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
年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
年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年内无违法执业或违法行为,未收到行政监督
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理(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承诺);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
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截图证明);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资产公司(土地公司)2023年度造价咨询限价审核服务项目的中标服务单位
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
日至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包括
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和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20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2022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内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在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
.cn/gw/index)、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112.35.165.219:8088/PMS/)、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下载项目
竞争性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香锦路4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香锦路4号
七、其他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管理,我司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专业造价咨询机
构为我司2023年度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及零星专
项工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概况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我司2023年度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及零星专项工程提供工程量清
单及组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项目:大足服
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950万元;龙溪河LNG撬装单站项目,预估建
安费550万元;岱山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1000万元;国民参政会修
缮及安消防项目,预估建安费460万元。(2023年度项目以公司实际下达的通知
为准)
二、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司下达任务通知书的时间)。每个项
目以我司通知之日起顺延1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
三、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年内无违法执业或违法行为,未收到行政监督
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理(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承诺);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
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截图证明);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资产公司(土地公司)2023年度造价咨询限价审核服务项目的中标服务单位
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
日至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包括
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和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1.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①报价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④拟委任的负责人员资历表;
⑤业绩证明材料;
⑥承诺函;
⑦技术部分;
⑧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及编制要求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按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格式排版,并编制目录。投标文
件一式三份,其中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
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盖章扫描版)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
档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
档”,
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
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
》,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
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
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四、限价及报价
1、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
428号文)的取费标准的56%作为报价最高限价费率,投标费率超过报价最高限
费率的为废标,投标人只能在最高限价以下报价。
2、投标人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
〔2013〕428号)的标准进行取费,在此取费的基础上乘以报价费率作为最终的
咨询费用。报价费率只能报百分数,不能报分数或小数,如可报19%,但不能报
19/100或0.19。
3、报价方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专家评审费、设
备使用费、管理费、规费、税金、利润、通行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等一切
明示或暗示的费用。
五、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合同主要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项目,计算每一个项目的结算费用
。结算时计费基数以甲方审定的结果为准,结算价款=审定的计费基数×中标
单位报价费率×对应的收费标准(按累进分档计取),结算价款不足3000元的
,按3000元计取。甲方在乙方服务周期结束时按每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结算费
用之和统一支付。
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严格保证服务质量,一旦发现中
选单位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所述不符,或实际从业能力无
法达到竞争性比选人的要求,或因从事服务的过错给竞争性比选人带来损失的
,或不能按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竞争性比选人保留中途解除
合同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竞争性比选人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七、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八、竞争性比选须知
(一)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在高速集团官网(http://ww
w.cegc.com.cn/gw/index)、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112.35.165.219:8088/
PM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投标人在2022年12月13日9时00
分至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下载项
目竞争性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竞争性比选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和香锦路4号交建大厦6楼会议室
(四)竞争性比选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根据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外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办公
区域必须遵守公司疫情防控管理(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若因疫情
防控要求竞争比选人改变开标、评标方式,另行通知。
(五)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具体要求,编制规范的竞争性比选响
应文件(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要求填写规范,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
公章,所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均只能作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
(六)密封要求
将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密封到一个封套中
,再在封套上写明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响应性文件
在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九、联系方式
竞争性比选人: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
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香锦路4号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23-8913505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资产公司风控法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联系人:于清清
电话:023-89138393
电子邮件:37032384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目录
1、竞争性比选文件(公告)
2、合同条款及格式
3、评标办法
4、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一、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管理,我司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专业造价咨询机
构为我司2023年度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及零星专项工
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概况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我司2023年度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及零星专项工程提供工程量清 |
单及组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项目:大足服务区加 |
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950万元;龙溪河LNG撬装单站项目,预估建安费550万元; |
岱山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1000万元;国民参政会修缮及安消防项目,预 |
估建安费460万元。(2023年度项目以公司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
二、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司下达任务通知书的时间)。每个项目
以我司通知之日起顺延1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
三、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年内无违法执业或违法行为,未收到行政监督
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理(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比
选(截图证明);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资产公司(土地公司)2023年度造价咨询限价审核服务项目的中标服务单位不 |
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
(二)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
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
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和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
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1.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①报价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④拟委任的负责人员资历表;
⑤业绩证明材料;
⑥承诺函;
⑦技术部分;
⑧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及编制要求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按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格式排版,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
一式三份,其中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
应与纸质文件正本(盖章扫描版)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每套投
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
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
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完好
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
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
准。
四、限价及报价
1、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
文)的取费标准的56%作为报价最高限价费率,投标费率超过报价最高限费率的为废
标,投标人只能在最高限价以下报价。
2、投标人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
13〕428号)的标准进行取费,在此取费的基础上乘以报价费率作为最终的咨询费用。
报价费率只能报百分数,不能报分数或小数,如可报19%,但不能报19/100或0.19。
3、报价方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专家评审费、设备
使用费、管理费、规费、税金、利润、通行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等一切明示或暗示
的费用。
五、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合同主要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项目,计算每一个项目的结算费
用。结算时计费基数以甲方审定的结果为准,结算价款=审定的计费基数×中标
单位报价费率×对应的收费标准(按累进分档计取),结算价款不足3000元的,
按3000元计取。甲方在乙方服务周期结束时按每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结算费用之
和统一支付。
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严格保证服务质量,一旦发现
中选单位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所述不符,或实际从业能力无
法达到竞争性比选人的要求,或因从事服务的过错给竞争性比选人带来损失的,
或不能按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竞争性比选人保留中途解除合同
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竞争性比选人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七、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八、竞争性比选须知
(一)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在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
c.com.cn/gw/index)、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112.35.165.219:8088/PMS/)、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投标人在2022年12月13日9时00分
至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下载项目竞争性
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竞争性比选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和香锦路4号交建大厦6楼会议室
(四)竞争性比选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根据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外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必须遵守
公司疫情防控管理(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若因疫情防控要求竞争比选人
改变开标、评标方式,另行通知。
(五)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具体要求,编制规范的竞争性比选响应
文件(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要求填写规范,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所
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均只能作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
(六)密封要求
将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密封到一个封套中,
再在封套上写明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响应性文件
在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九、联系方式
竞争性比选人: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
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香锦路4号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23-89135057
二、合同条款及格式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咨询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造价咨询合同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服务期限:
项目名称:2023年度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甲方下达任务通知书
的时间)。每个项目以甲方通知之日起顺延1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若报告
不满足要求,乙方应修改完善报告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项目概况: |
服务内容:为我司2023年度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及零星专项 |
工程提供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 |
服务。 |
项目概况:大足服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安费950万元;龙溪河LN |
G撬装单站项目,预估建安费550万元;岱山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预估建 |
安费1000万元;国民参政会修缮及安消防项目,预估建安费460万元。(20 |
23年度项目已公司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
第三条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2.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反商业贿赂条款。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
成部分。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造价
咨询工作及附加服务。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乙方支付
酬金。
第六条
成果文件要求:项目委托实施后,每个项目需单独出具经甲方验收合格
的成果资料。并向甲方提交纸质报告书3份、电子光盘1份(含算量软件或
计算式)(根据需要,甲方有权要求咨询服务公司增加成果资料份数,乙
方应无偿提供)。
编制报告成果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依据、编
制结果(包括:编制金额、造价控制意见、控制指标)、其他说明等。
第七条
质量要求:应达到行业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基于造价编制目的提出的合法
、合规、合理的工作要求。
第八条
词语含义:本合同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条款
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第九条
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
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若双方发生争议,争议解决方式为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部分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称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
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
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
1.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
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
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
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
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
务。
5.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5.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
服务;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
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
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
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
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
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1.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
人提出书面报告。
11.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
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11.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2.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12.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2.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
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
,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
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
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
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
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
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
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
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
知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
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
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
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
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
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编制人员资格要求
编制人员应当具备《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
号)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且有丰富的造价咨询经验。按投标文件中所报人
员投入项目(可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更换)。
当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人员能力不足时,可要求乙方更换或增加相
应专业的人员,乙方不得拒绝,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二条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通部、重庆市委、地方政府等发布的办法
、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及其他相关计价标准、相关编制依据
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成果资料。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
1.咨询费用计取方式:按渝价(2013)428号文件所规定的计费标准的
%计算,计费基数为甲方确认的工程建安费。每个项目需单独出具经甲方
验收合格的成果资料。
2.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
3.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项目,计算每一个项
目的结算费用。结算时计费基数以甲方审定的结果为准,结算价款=审
定的计费基数×中标单位报价费率×对应的收费标准(按累进分档计取),
结算价款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甲方在乙方服务周期结束时按
每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结算费用之和统一支付。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付款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
甲方有权暂缓付款,由此产生的迟延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服务要求:
1.服务态度: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积极主动沟通;
2.
工作效率: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指定项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
服务质量:每个项目以甲方通知之日起顺延1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若报告
不满足要求,乙方应修改完善报告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包括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必要时需现场核实),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计价标准或相关管
理办法规定编制,以控制成本为目的参考市场价校验合理性。
4.甲方有权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当评价为不合
格,甲方有权终止造价咨询后续服务。
第五条廉政及保密要求:
1.
廉政要求:在审核过程中,杜绝商业贿赂现象,不得接收利益相关方宴请
、招待,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
2.
保密要求:咨询单位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本业务活动有关的资
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造价咨询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严格保证服务质量,一旦
发现乙方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所述不符,或实际从
业能力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或因从事服务的过错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或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保留中途解除合同并要求赔
偿的权利,且甲方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第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甲方: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乙方:
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反商业贿赂条款
本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
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
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
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
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
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
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
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甲、乙双方严格禁止其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乙双方
经办人发生本条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乙双方公司
制度的,都将受到甲、乙双方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甲、乙双方郑重提示:甲、乙双方反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的经
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甲、乙双方发生本条款第2
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
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2款、第3款、第4款之规定,给
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
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三、评标办法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备注 |
一、初步评审 | (1)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 (2)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齐全,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前述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5)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费率,投标费率不高于竞争性比选人公布的最高投标 限价费率,且报价唯一; (6)投标人没有围标串标行为。 | |
二、详细评审 | (1)商务部分20分 (2)技术方案10分 (3)投标报价70分 | |
商务部分(20分) | 1、业绩: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 过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和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 房屋建筑工程) 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业绩得6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 10分。(附加盖鲜章的合同复印件和咨询报告)。 2、项目负责人业绩: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的工 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得4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 分,本项最多可得8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同时具备土建和安装专业)证书得 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 |
技术部分(10分) | 1、工作方案(4分) 针对本次造价咨询项目的特点和工作要求拟定方案,工作方案框架总体思路清晰 ,方案全面、合理(得0-4分)。 2、岗位职责和职业守则(2分) 咨询机构配置完整且合理,分工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及制度健全,专业人员配置 合理(得0-2分); 3.质量控制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4分); 1)针对本次工程的重难点分析(得0-2分); 2)针对本工程重难点提出可行的措施及合理化建议(得0-2分)。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技 术部分进行评审,比选申 请人技术部分得分应为所 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 注:对技术部分的评审因素 ,评标专家根据比选申请 人技术文件编写的情况自 行打分。若比选申请人技 术文件中无对应的评审因 素内容,则该项评审因素 可以给予0分。 |
投标报价(7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A、2023年度造价咨询项目最高限费率: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文)的取费标准的 56 %作为报价最高限费率。 B、投标价得分的计算程序: (1)有效投标价的确定:不大于最高投标限价A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投标报价按否决处理,不予进一步评审,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基准价(D)的计算: a.有效投标价大于5家时:所有被宣读投标价(应为经修正后的)在有效投标价范 围内的投标人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基 准价(D); D.有效投标价小于或等于5家时:所有被宣读投标价在有效投标价范围内的投标 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基准价(D); (3)当投标人投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7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 D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投标价得分用公式表示如下: D F E D 式中:F1=投标价得分; F=70; D1=投标人的投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 | |
中标候选人最终得 分 | 投标人评标得分=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投标价得分) |
三、澄清 |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 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否决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四、废标条款 | 1.不满足资格、业绩、限价要求的; 2.报价时,任一投报的费率不在0和1之间的,即投报的费率>1或费率<0的; 3.投报备选方案的; 4.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异; 8.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
五、确定中标候选 人 | 1.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总得分(即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总得分排名1 ~3名为中标候选人。 若得分相同情况,以投标费率低的优先。若存在得分相同且投标费率相同情况, 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竞争性比选人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竞争性比选人可按照评标委员 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六、特别说明 | 若不足3家投标人应作流标处理,重新进行竞争性比选。 |
四、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造价咨询项目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目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拟委任的负责人员资历表;
五、业绩证明材料;
六、承诺函
七、技术部分
八、其他材料
一、报价函
致: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文)的取费标准收费费率
(%)作为本次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贵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质量达到合格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为中标单位:
(1)在贵方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提交全部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连同你方的竞争比选结果将构成
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法人手签)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鲜公章)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报价有效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竞标人:(盖单位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等级 | 其 中 | 高级职称 | ||||||
资质名称 | 中级职称 | |||||||
营业执照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 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 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四、拟委任的负责人员资历表
姓名 | 年龄 | 执业或职业资格 证书名称 | ||||||
技术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标段 工程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造价咨询工 作年限 | |||||||
_ 毕业学校 | 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 制______年 | |||||||
主要业绩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 系电话 | |||||
目前承担的任务 | ||||||||
备注 |
注:
1.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系指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公路工程甲级造价
师及水利造价师等;技术职称系指高级工程师或者工程师;
2.
本表后应附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且投标人需在所有复印件上盖鲜章;
3.本表投标人需盖鲜章。
五、业绩证明材料
六、承诺函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在承担项目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比选人要求配备满足审核项目要求的相关专业人员,切实满足工作需要。
2、委任人员均具备《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
3、与项目所在业主和施工企业或企业负责人不存有利害关系;
4、近3年未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5、以上所有资料均保证真实、合法性。
投标人:(填写单位名称并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七、技术部分
八、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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