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春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cg[2023]0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永春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0595-23805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永春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3]028
项目名称:永春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3年09月15日前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服务需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至 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
方式: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售价200元。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3楼(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3楼(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受邀供应商名单:泉州华南致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福建省永春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泉州大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财政局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95-23883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4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5-23805111,18505957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595-23805111
永春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3]028
项目名称:永春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单价 | 品目号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永春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142000元 | 142000元 | 0 |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3年09月15日前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服务需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至 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
方式: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售价200元。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3楼(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3楼(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受邀供应商名单:泉州华南致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福建省永春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泉州大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财政局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95-23883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4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5-23805111,18505957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595-238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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