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液相色谱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一批(JJQ22A0055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高效液相色谱仪检验检测设备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台式冷冻离心机净气型通风柜原子吸收光谱仪输液泵石墨炉自动进样器智能化温控柱箱单氘灯多通道紫外波长检测器汞氙灯荧光检测器高效液相色谱主机色谱工作站极性农药色谱柱多环芳烃专用柱除湿机色谱软件溶剂瓶交流变频电机左右侧移式后门推移式后门推移式前门无刷式风机过滤器单元主柜体随机资料及控制软件低噪声固态检测器由计算机全自动转换灯灯系统全自动8灯灯架石墨炉进样系统自动功率补偿原子化器自动基线漂移校正测量前自动零点校正长时间测定基线稳定纵向交变塞曼效应背景校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装空心阴极灯石墨管样品杯原子吸收软件包循环水冷却器相关设备装箱单合格证安装调试培训费保险费升级服务技术升级售后服务技术资料运杂费包装费装卸费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零售业批发业建筑业工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
金额
72.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czb-zfcg-2022067a
预算金额158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3-62551600
中标公司江西智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液相色谱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一批(JJQ22A0055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液相色谱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一批(JJQ22A0055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9日
一、项目号:
JJQ22A00559 采购执行编号:
ACZB-ZFCG-2022067A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液相色谱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一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江西智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金柅大道198号新智科技园A2-2-008
中标(成交)金额: 1,5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液相色谱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一批 | Arc | Arc HPLC | 1台 | 728,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白文学,龙川江,吴泽英,卓玉娟,田莉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2127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经办人:罗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756247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柳林街7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2551600
代理机构地址:总部: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 江津服务中心: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大道西段大有正街锦江映象南门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7562471
十、附件
液相色谱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一批-公开招标-(终审稿).doc
液相色谱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一批-公开招标-(终审稿).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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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项目名称:液相色谱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一批项目执行编号:ACZB-ZFCG-2022067A项目号:JJQ22A00559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O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投标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投标保证金-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二、资金来源-3-
四、安装要求-12-三、质量要求-12-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八、联系方式-6-
四、付款方式-15-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4-二、报价要求-14-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五、安全要求-12-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7-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7-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5-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5-六、培训-15-五、知识产权-15-
一、投标人-22-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2-五、废标条款-21-四、无效投标条款-20-三、评标标准-19-二、评标方法-18-
七、中标-25-六、定标-25-五、评标-25-四、开标-24-三、投标文件-22-二、招标文件-22-
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8-十二、项目验收-28-十一、签订合同-27-十、交易服务费-27-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7-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5-
二、技术(质量)文件-37-一、经济文件-35-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4-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2-一、合同主要条款-29-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9-
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液相色谱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47-四、其他-41-三、商务文件-39-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液相色谱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一批 | 158 | 2 | 1 | 工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58万元。二、资金来源
(五)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八)开标时间:2022年10月8日北京时间14:30。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北京时间14:30。(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0月8日北京时间14:00(六)投标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三楼)。2、按时报名签到。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1、开户行及账号:(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据、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备注: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账号:9558853100009996350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江津支行户名: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47217307(区交易平台综合部)或本项目联系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47217302)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6、保证金退还方式5、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响应无效。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等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的时间要求。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函均为无息退还。5、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正本。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正本。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投标保函正本原件随响应文件现场单独递交。投标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委托交易平台保管。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该保函为重庆市范围内的银行开具或投标人基本账号所在银行开具。
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电话:023-47562471联系人:罗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总部: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江津服务中心: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大道西段大有正街锦江映象南门旁)电话:(023)6255160017323966875联系人:李老师(二)采购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柳林街71号
注:明细报价表中高效液相色谱仪、台式冷冻离心机和净气型通风柜产品合计报价不能超过103万元,原子吸收光谱仪产品报价不能超过相应限价。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分项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台 | 103 | 1.“高效液相色谱仪”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2 | 台式冷冻离心机 | 1台 | 103 | 1.“高效液相色谱仪”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3 | 净气型通风柜 | 1台 | 103 | 1.“高效液相色谱仪”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4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台 | 55 | 1.“高效液相色谱仪”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1.2.环境温度:10-40℃1.1.1.电源:220V,50Hz1.1.工作环境:1.工作环境要求:(一)高效液相色谱仪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2.1.3.流速范围:0.001mL/min~5.000mL/min;2.1.2.延迟体积:<500ul,包含混合器、进样loop环,且不随反压变化(提供制造商官网系统体积指标截图证明,并提供制造商官网网址备查);※2.1.1.泵:四元溶剂管理系统,双压力传感器设计,主泵和副泵上均有压力传感器(提供提供泵双压力传感器设计图作为佐证,并提供制造商官网关于双压力传感器设计描述的截图证明);2.1输液泵:2.性能及技术指标1.1.3.环境湿度:20%-80%
2.1.9.压力脉动:<1%;2.1.8.耐压:≥62MPa(620bar,8990psi);2.1.7.梯度曲线:10条以上,包含直线,步进,凸线,凹线等,分析复杂样品可作复杂梯度。(提供制造商软件梯度曲线截图证明);2.1.6.梯度精度:±0.5%;2.1.5.流量精度:≤0.070%RSD;2.1.4.流速准确度:±1.0%;
2.3.1.样品位数:≥95位;2.3.自动进样器2.2.2.控温准确度:±0.8℃;2.2.1.柱温范围:升温5℃~65℃,0.1℃步进;2.2.智能化温控柱箱2.1.10.漏液检测:漏液时自动报错并自动检测;
*2.4.2.光源:单灯系统,全程只用氘灯,不用钨灯,避免钨灯灯源转化造成的信号丢失。(提供制造商官网关于单氘灯系统说明书截图证明,并提供制造商官网网址备查);2.4.1.波长、极性和灯源开关均可时间编程控制;2.4.多通道紫外波长检测器*2.3.4.样品交叉污染:≤0.005%;(提供制造商官网关于该指标查询截图,并附制造商官网网址);2.3.3.进样精密度:<1%RSD;2.3.2.进样范围:0.1~20μL,增量:0.1μL;
2.4.8.漂移:≤1×10-4AU/hour;2.4.7.基线噪音:≤5.0×10-6AU;2.4.6.带宽:≤8nm;2.4.5.波长准确度:±1nm;2.4.4.可变波长范围:190~800nm;2.4.3.可以校正紫外区波长,自动优化灯能量;
2.5.2.激发波长:200~890nm;2.5.1.光源:汞氙灯;2.5.荧光检测器2.4.11.内置含铒元素滤光片,紫外光、可见光都可以校正,自动优化灯能量(需提供官网指标截图);*2.4.10.流通池≤500nL(提供制造商官网流通池指标截图证明,并提供制造商官网网址待查);2.4.9.光路设计:梯形狭缝的光路设计,无需设定“参比波长”;
*2.5.8.流通池:<20µl(提供制造商官网关于该指标查询截图,并附制造商官网网址);*2.5.7.灵敏度水测量信号的拉曼光谱:S/N≥1000(提供制造商官网关于该指标查询截图,并附制造商官网网址);2.5.6.波长重现性:±0.25nm;2.5.5.波长准确度:±3nm;2.5.4.带宽:20nm;2.5.3.发射波长:210~890nm;
3.1.高效液相色谱主机。1套※3.基本配置*2.6.3.内置最新版ORACLE®图文数据库,更具数据安全性;(提供内置ORACLE®图文数据库的操作色谱软件截图证明)2.6.2.具有多级操作界面,适合初学使用、常规实验分析和专家级分析;2.6.1.原厂源代码级全中文版,“在线帮助”采用简体中文;2.6.色谱工作站
3.7.样品瓶含瓶盖500个3.6.极性农药色谱柱1根3.5.多环芳烃专用柱1根3.4.色谱柱C182根3.3.荧光检测器1台3.2.多通道紫外波长检测器1台
(二)台式冷冻离心机技术参数3.12除湿机1套3.11UPS电源(20KVA、30分钟)1套3.10.配套工作站及相关工作设备1套3.9.色谱软件1套3.8.溶剂瓶(1L)6个
6.安全可靠:设有超速、超温、不平衡、门盖自锁等多种保护。5.自动计算RCF值。4.制冷效果好、温度控制精度高(采用进口无氟冷冻机组)。3.微机控制、触摸面板、数字显示、转速、时间设定精确。2.具有快速升速、快速降速功能(可任意设置升、降速时间)。*1.采用变频无刷电机驱动.无碳粉污染、延长使用寿命。
*12.转速精度:±10r/min11.最大容量:3000ml*10.最大相对离心力:47400xg*9.最高转速:21000r/min8.产品符合SGS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7.拥有17款不同容量转子可供选择,其中配有4款连续流转子,满足使用者需求。
18.整机噪声:≤65dB(A)17.定时范围:1min~23h59min*16.最短升/降速时间:可任意设定升降速时间15.温控精度:±1℃14.制冷系统:无氟制冷(R404a)13.温度设定范围:-20℃~+40℃
1.技术参数(三)净气型通风柜22.配置要求:主机1台、6×50ml尖底角转子(20000r/min)1套、12×15ml尖底角转子(16000r/min)1套21.总功率:4.5kw20.显示屏:数码屏19.电机:交流变频电机
1.6.左右侧移式前门。1.5.空气处理量:220m³/h。1.4.过滤系统具备模块化功能,可针对液体或粉尘及混合实验,进行配置相应的过滤器。*1.3.在线监控功能:可通过智能手机或电脑可远程监控通风柜风机状态、过滤器状况,更改设置及获取用户使用信息;*1.2.安全警报:通过智能化科技LED光带闪烁和报警声音次数来提醒异常状况。1.1.外部尺寸(长×宽×高mm):1500*800*1150-1250mm。可根据情况定制。
*2.2.由于产品涉及到实验室重大安全,制造厂商所生产产品需由大型保险机构对产品进行承保,并提供保单证明,针对第三者公众责任险的保单金额必须≧500万人民币。2.1.为了保证所供货物为正品,生产厂商须通过以下认证体系:通过ISO9001-2008认证、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并提供相应证书予以佐证。。2.产品执行标准及厂商资质1.9.金属部分材质:合金材质,黑色防腐涂层。1.8.电压:100-240V,频率:50-60HZ。1.7.左右侧移式后门,方便维护仪器。
3.5.推移式后门;3.4.推移式前门;3.3.风机数量:1套无刷式风机;3.2.过滤器单元数量:1个;3.1.主柜体一套;3.配置
1.2.环境温度:15℃~35℃。1.1.电源要求:交流电220V(±10%),50Hz。1.工作环境(四)原子吸收光谱仪3.7.随机资料及控制软件一套。3.6.电源线:2.5m;
2.1.3.波长范围:190~900nm。2.1.2.单色器:马达驱动全自动波长选择和寻峰。2.1.1.光路:实时双光束(同时检测样品和参比光束);2.1.光学系统2.技术指标1.3.相对湿度:20%~80%。
2.2.光源系统2.1.8.波长精度:±0.2nm。2.1.7.双闪耀波长:236nm和597nm*2.1.6.光谱通带:0.2nm~2.0nm,包含至少三个光谱通道,马达狭缝驱动自动狭缝选择(包括高和低高度自动选择)。*2.1.5.光栅面积:64mm×72mm2.1.4.光栅密度:≥1800条/毫米。
*2.3.检测器:低噪声固态检测器2.2.5.由计算机全自动转换灯。2.2.4.灯位置优化:全自动调节。2.2.3.灯电流范围:(0~40)mA。2.2.2.灯电流设置:计算机全自动控制。*2.2.1.8灯系统:全自动8灯灯架,可同时点亮4个灯,可配置两种光源:空心阴极灯光源和无极放电灯光源。
2.4.5.石墨炉加热电流为内置直流电源。2.4.4.实际温度控制:自动功率补偿,原子化温度不受电压和石墨管电阻变化影响,温度保持稳定。2.4.3.石墨炉控制:石墨炉的打开和关闭及位置优化可由计算机软件指令控制操作,并进行记忆储存。2.4.2.温度范围:室温到2500℃以上,增量10℃。2.4.1.石墨炉类型:具有稳定温度平台石墨炉技术,全自动控制横向加热石墨炉。2.4.石墨炉原子化器
2.5.2.进样体积:(1~99)微升,增量1微升。*2.5.1.样品数目:单盘具有140位以上样品盘2.5.石墨炉自动进样器2.4.8.自动基线漂移校正:测量前自动零点校正,长时间测定基线稳定。2.4.7.具有彩色石墨炉可视系统,能从软件上看到石墨炉各个分析步骤的状态。*2.4.6.背景校正:纵向交变塞曼效应背景校正技术。
3.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套3.配置要求2.5.2.报告软件提供产生各种格式的事后报告的能力,如Excel,Access,Word或PDF等。2.7.1.软件是多任务系统,允许仪器操作人员查看数据,报告分析结果或添加优先分析样品而无须中断正在进行的分析工作。2.7.软件2.6.石墨炉进样系统具有悬浮液直接进样功能,可以直接分析全血等生物样本。
3.7.原装空心阴极灯4支(具体元素种类根据用户需求选择)3.6.适配主机的原装石墨管30支3.5.石墨炉自动进样器样品杯2000个3.4.原子吸收软件包1套3.3.配套石墨炉专用循环水冷却器1台3.2.石墨炉自动进样器1套
※五、安全要求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在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害采购人的相关设施;安装完成后,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验收前的管护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四、安装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需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如未达标,中标人应无偿调换,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三、质量要求3.8.配套工作站及相关设备1套。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一)交货时间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投标人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进入现场实施人员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如因施工导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三)验收方式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柳林街71号。交货地点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人工费、运输(含装御)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补偿。二、报价要求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1.2现场响应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整体质量保证期达到1年。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1.3技术升级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根据采购人内控和财政局相关规定支付。四、付款方式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培训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评分法: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若投标人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质量)部分(50%) | 技术响应偏离(45分)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5分。2.扣分条款:2.1重要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9分,5条及以上不满足的起评分得0分;2.2一般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非(*)和(※)标注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扣除5分,9条及以上不满足的起评分得0分。 | 根据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
2 | 技术(质量)部分(50%) | 实施方案(5分)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实施方式、实施方法、工作计划、人员配置等内容;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高,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可行性较高,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合理,可行性差,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投标人提供实施方案。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20%) | 售后服务(10分)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售后人员配置、响应时间、处理时间、处理方式、服务措施等、质保期外服务措施等内容;方案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0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可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合理,可行性差,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
3 | 商务部分(20%) | 质保期(5分) |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前提下,每增加一年加2.5分,本项最多得5分。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20%) | 业绩(5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最多5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江津区交易平台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江津区交易平台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江津区交易平台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五、评标
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户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4.4)*0.8=4.72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十一、签订合同区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23-47217307投标人中标后向区交易平台财务科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津发改委〔2018〕39号文件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账号:500102081018000005415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两路口支行
十二、项目验收(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定义一、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2.货物内容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转包或分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检查验收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付款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索赔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2货物验收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知识产权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1.违约责任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三、商务文件(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
一、经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1批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
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
2 | 台式冷冻离心机 | ||||||
3 | 净气型通风柜 | ||||||
4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项目号:(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技术(质量)文件3.明细报价表中高效液相色谱仪、台式冷冻离心机和净气型通风柜产品合计报价不能超过103万元,原子吸收光谱仪产品报价不能超过相应限价。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项目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特此证明。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结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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